2017年,既是王国维先生于140年前诞生于浙江海宁的纪念日,偏巧也就是他于90年前自沉于北京昆明湖的忌日,所以这样的日子对于清华国学院的同仁来说,真可以说是悲喜交集乃至百感交集。我们虽然在会议的标题和邀请函中,出于忌讳而不愿写上后一种日子,可在私底下总会想,他怎么就突然中断了自己才华横溢的治学生涯呢,这种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总还是属于暗中的伤情与隐痛。 对于王国维先生的自杀,历来都有诸多的解释或猜测,学者们也都就此各自写出了不无所见的文字,我在这里无意再去无聊地复述它们,并且我也基于此事的性质而认为,任何打算根据一清如水的因果律,来条分缕析地梳理这类事件的企图,都注定不会具备充足的说服力,这是因为,要是一种临终的心境仍存有这样的条理,人家也就不会选择去结束自己的生命了。所以反过来说,在我看来情况很可能是刚好相反:当时正有一大堆让人困扰的事情都纠缠到了一起,使得静安先生不仅一下子郁结起来想不清楚了,而且他也索性就不打算再烦神想下去了。 可无论如何,要是从我本人所从事的美学专业来关注——而且王国维先生恰好也从事过这个专业——他以如此温文尔雅、沉默少言的性格,却竟做出了如此惊人而决绝的选择,就算其外在的成因都是可以成立而且不一而足的,只怕它们都还属于比较偶然的诱因。这样的诱因固不能说是并不重要,相反要是能哪怕只减去一个偶发的诱因,都还有可能替我们保住这位大学者,从而让早期的本院避免那场重大的损失。然而,这一应的偶发的外在诱因,却又只有通过一个关键性的内因,才能起到一锤定音的、无可挽回的作用,而这个内因只能是他对于生命的、经过了哲学性思考的态度。 这个内因正是王国维的“悲剧观念”。我们都知道,早在1904年即他28岁那年,王国维就沿着叔本华哲学的固定取向,对比了中国的乐天倾向和西方的悲剧精神,并且对此做出了态度决绝的优劣断定,而本来并未显得多么高明和重要的小说《红楼梦》,也正是在这种相形见绌的中西对比中,才突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甚至超越古代诗文的地位: 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着此乐天之色彩。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非是而欲餍阅者之心难矣。若《牡丹亭》之返魂,《长生殿》之重圆,其最著之一例也。《西厢记》之以惊梦终也,未成之作也,此书若成,吾乌知其不为《续西厢》之浅陋也……故吾国之文学中,其具厌世解脱之精神者仅有《桃花扇》与《红楼梦》耳。而《桃花扇》之解脱,非真解脱也:沧桑之变,目击之而身历之,不能自悟,而悟于张道士之一言;且以历数千里,冒不测之险,投缧绁之中,所索女子才得一面,而以道士之言,一朝而舍之。自非三尺童子,其谁信之哉?故《桃花扇》之解脱,他律的也;而《红楼梦》之解脱,自律的也。且《桃花扇》之作者,但借侯李之事以写故国之戚,而非以描写人生为事,故《桃花扇》,政治的也,国民的也,历史的也;《红楼梦》,哲学的也,宇宙的也,文学的也。此《红楼梦》之所以大背于吾国人之精神,而其价值亦即存乎此。彼《南桃花扇》《红楼复梦》等,正代表吾国人乐天之精神者也。 《红楼梦》一书,与一切喜剧相反,彻头彻尾之悲剧也。① 似乎不无侥幸的是,正是借助于他所倚靠的、当时正在势头上的西学观念,以及由此带来的有别于国人的独到眼光,年轻的王国维仅仅以这篇不过万余字的文章,就在中国近代学术史中同时成为了许多领域的开山——比如,正是《红楼梦评论》的出现标志着“新红学”的诞生,它以成篇论文的形式而有别于“旧红学”的零散点评,由此便开出了后来盛极一时的“红学”乃至“曹学”。再如,也正是《红楼梦评论》的出现标志着“比较文学”在中国的发端,而此后这类在中西之间不无任意的平行对比,就开始变得不绝于耳甚至成了“口头禅”。又如,还是《红楼梦评论》的出现标志着“美学”在中国的舶来和落地,于是无论是在这篇文章中出现的“悲剧”概念,还是紧接着又在《人间词话》中出现的、脱自康德美学的“优美”“宏壮”概念,以及更带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境界”概念、“隔与不隔”概念,都成了中国近代美学开口闭口不可或缺的法门。 也就是说,不光是“新红学”的应时建立,而且悲剧观念的引入、美学学科的引入,乃至于比较文学的引入,在现代中国都是由他这么信手一挥而促成的。由此让人兴叹的是,无论这篇《红楼梦评论》的具体得失如何,可我们今天即使写出了十倍、百倍篇幅的文字,哪怕还都是检讨他这篇文章之成败利钝的,也不可能产生如此重大的历史效应了。这就是王国维先生的历史地位之所在:他率先活跃在那个如此关键的纽结点上,遂使得我们在他身后的治学活动中,无论沿着哪一条路径向前迈进,走着走着就走到由他所标志的那块里程碑了。正因此,就算他的具体学术成果也还有可商之处——其实无论谁的学术成果也都还有可商之处——然则我们却又只能越过他、而不能绕过他,因为绕过了他也就意味着,我们自己干脆不打算去登堂入室了。 不过,所有这些成功都还只是表层上的。相对于今天讨论的话题,我们如果能够思忖得更深,又可以恍然大悟地进一步发现,原来他这篇不算太长的《红楼梦评论》,还不光是造成了上述三门现代学问的诞生,还更在现代中国造成了一种虽属暗中抱持的、却又普遍禀有的理解,那就是认定了凡是对人生达到了悲观判定的作家,就总要比对世界还保留乐观态度的作家更为深刻,也肯定要显得对他此身所属的社会更负责任。当然话又说回来,当我们发现在现代文学的官方名人堂中,所谓“鲁郭茅巴老曹”竟全都是写作广义悲剧的,或者至少他们的被认定为“成就最高”的作品,竟然全都属于广义的悲剧作品,我们也就不难看出这种理解的两面性了:有的时候,这样的接受心理的确会鼓励批判的内容,从而有可能增加社会进行自我更生的机运;但有的时候,一旦这种接受心理也形成了某种惯性或机制,就会形成不言而喻的教条、套路或禁锢,甚至提供了人们借此去讨巧或投机的终南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