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一书描述了一批出神入化的技艺创造故事,它们普遍达到了合目的与合规律相统一的自由创造高度,从而臻于艺术创造和审美创造的最高境界。徐复观说:“老子乃至庄子,在他们思想起步的地方,根本没有艺术的意欲,更不曾以某种具体艺术作为他们追求的对象。因此,他们追求所达到的最高境界的‘道’,假使起老、庄于九泉,骤然听到我说的‘即是今日之所谓艺术精神’,必笑我把他们的‘活句’当作‘死句’去理会。”[1]徐复观将老庄的“道”视同于现代文化中的“艺术精神”,这是现代艺术理论家中最早将老庄之“道”与“艺”相提并论的观念。庄子列举的技艺创造案例,都源自他的虚静体道论思想。在庄子这里,体道者通过虚静的心灵把握某种事物的自然本性,并抵达齐物、物化、丧我等极致状态时,这个时候,作为体道者也就变成了技艺家。得道者才是真正的技艺之本者,体道、修道、行道的修养、心理、过程和方法,也就是技艺创造的修养、心理、过程和方法,修道即创艺,创艺即修道,从而抵达“道艺合一”的境界。“道艺合一”观具体表现为心无机巧、与物冥化、天籁天乐、坐驰游心等艺术创造的修养与方法,它们普遍具有超实用、超功利的超越性精神,将实用的技术活动升华为游戏的或审美的艺术创造活动,从而成为各种技艺创造活动中的典型。 一、与物冥化,亦道亦艺 庄子和老子一样,都反对机心机巧的智慧和技艺。老子提出“绝圣弃智”、“绝巧弃利”、“绝学无忧”的观点,是反对人们通过实用性、功利性的知识学习、智慧发扬、技术竞争等来激发人们的贪欲和争斗,从而扭曲人性,扰乱社会风气,故警醒说:“人多伎巧,奇物滋起。”[2]庄子也是从其虚静无为的道性人生观出发而反对巧智巧技的。他们都反对人们以机心巧诈的技艺来满足实用功利的贪欲,认为这些机心机事有损道性玄德。《庄子》中讲了很多技艺例子,如解牛手艺、蹈水技术、承蜩技术、画圆技艺、制器工艺、演奏天乐等技艺创造活动,都是修道的实践活动。它们不是激发人的实用功利贪欲,而是修养虚静无为、自由创造的道性人生。正是这些超实用功利技艺的极致发扬,才避免智慧技艺沦落为世俗社会实用功利的工具,进而成为非实用、非功利的自然天工之技艺。这样的技艺才是“道艺合一”的技艺。 庄子特别看重那些没有实用功利目的、不激发贪欲的智慧技艺,并将这些出神入化的自然天工技艺看成是天人合一的道性人生实践。这种天工技艺的获得是技艺者在“与物冥化”的“齐物论”思想支配下,在体道修道中自然而然获得的,它们内修道性,外和物性,在物我和合的境界中创造出自然天工的技艺。因此,这种物化的技艺创造,既是虚静无为的体道行道活动,也是顺任自然的技艺创造活动。于是在物化的技艺创造活动中,技艺与道性融为一体了。一方面,道境是技艺活动的最佳境界状态;另一方面,艺境是修道活动的最高演进状态。这正是《养生主》中庖丁所谓“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所揭示的与物冥化、道与技合、亦道亦艺的思想。正如徐复观所说:“庄子所追求的道,与一个艺术家所呈现出的最高艺术精神,在本质上是完全相同。所不同的是:艺术家由此而成就艺术的作品;而庄子则由此而成就艺术的人生。”[1]不过,庄子讲的诸多技艺创造活动,既是艺术的人生化,也是人生的艺术化。换言之,它们既是修道,亦是修艺,是亦道亦艺、道艺合一的。 庄子道学思想的一个核心理论是“物化”论。“物化”是指体道行道者在天人合一的人生观支配下,视我如物,视物若我,物我不分,混融合一。庄学物化论是由一个著名寓言故事引发的,这就是《齐物论》中“庄周梦蝶”: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庄子道学宇宙观是将道统摄的万物看成平等齐一的,虽然万物各有仪容、自有体性、不可混同,但从自然之道层面上看,则万物是同一的,它们都禀赋了自然天道本性,物的自性各各有别,物的天性则同于道性。然而,人性与物性不仅在自性上各各不同,而且在天性上也是难以平等齐一的。比如,人对外物可以移情观照,视物为我,视我为物,但物却不能。因此,从客观性上看,齐一、平等万物是非实证性的,只有在人的主体性上才能落实这一道学假说。所谓“物化”并不在于物变成我否,而在于我是否能够变成物,即在“我”这个体道者的静观中,以天道本性为纽带,将物与我的道性明白起来,从而明白物与我都是自然天道创生的,都必然受到自然天道的道性规约,等等,有了对这些道性的认识,人才能从自然之道这个层面上将自我看成与万物平等齐一。这个心理意识上的物化活动,同样是要依靠心斋、坐忘、丧我等虚静认知的精神活动才能获得的。 在这种物化的虚静认知、悟道心理中,人的意识活动多集中在体物之性、以我适物上面,如果落实到具体技艺实践活动中去,并努力在精神上与物同化,就能成就出神入化的技艺。徐复观说:“《庄子》一书,对于自我与世界的关系,皆可用物化、物忘的观念加以贯通。郭象把主客合一的关系,常用一‘冥’字加以形容。所谓冥,乃相合而无相合之迹的意思。”又说:“与物冥之心,即是作为美地观照之根据的心。与物冥之物,即成为美地对象之物。这是在以虚静为体之心的主体性上,所不期然而然地结果。”[4]可见,庄子所谓“物化”也就是“与物冥化”,其基础是虚静的心理,其心理活动的特性则是主客合一的审美观照,其审美创造的效果则是出神入化的技艺。庄子》中“工陲旋而盖规矩”的例子,就是在“物化”中实现技艺入神的: 工陲旋而盖规矩,指与物化而不以心稽,故其灵台一而不桎……始乎适而未尝不适者,忘适之适也。(《达生》) 工陲用手指旋转画圆超过了用规矩画出来的,是因为他不用心来计量,而是让手指与外物融合为一,心灵专一而无阻碍。“忘适之适”就是一种“物化”的道境,“我”果真能够视己如物,还有什么适与不适的问题呢?自然而然、顺任自然就相适了。在这种与物相适的境界,技艺者虚空宁静自己的内心,顺应自然天道应对外物,从而获得出神入化的天工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