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35(2017)-067-07 DOI:10.13399/j.cnki.zgwxyj.2017.04.013 在当代中国文学实践的语境下,中国文论话语的建构可以有多种选择:可以将本土的理论与话语置于优先地位,发掘中国传统文论中有价值、有生命力的东西以实现中国文论话语的转型;也可以将关注点放在中国现当代文论与西方文论资源的有机整合上、放在中国现当代文论对中国传统文论的继承与延续上,从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思想文化的对话与交锋中汇聚理论的共识;还可以从中国当代文学与批评实践出发,从理论有效地回应文学实践中所面临的新问题的意义上来生成一套话语系统。不过,上述思路都还是在较为普泛的意义上看待中国文论的话语转型与重建。而要建构中国文论话语,还应该充分关注在文学批评实践中所形成的理论成果,特别是不同的批评流派和形态所形成的方法路径对于中国文论话语重建的价值。20世纪,人们称之为批评的世纪,无论是世纪初的俄国形式主义和新批评、精神分析学,还是中期兴盛的结构主义和读者批评,乃至后期兴盛的解构主义、文化批评、女权主义、新历史主义等,都有着自己的方法路径与选择,可以为中国当代文论所借鉴。而基于中国古代文学的批评实践,中国当代文论家在批评观念与方法上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感悟诗学、意象批评、圆形批评、兴辞诗学、“境界”批评、“抒情传统”等概念的提出和方法路径的探讨,就说明了这一点。 在种种批评观念与方法中,修辞批评的观念与方法对于中国文论的话语建构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关于修辞批评,早在20世纪初,中国学术界就有人关注。比如,清末民初的姚永朴的《文学研究法》强调文学与语言学的结合,将“文法”研究放在最突出的地位;黄侃的《文心雕龙札记》提出“修饰润色,实为文事,敷文摛采,实异质言”(《文心雕龙札记·原道》)的观点,以较大篇幅讨论“声律”“章句”“丽辞”“比兴”“夸饰”“事类”“练字”等问题,亦说明“修辞”对于文学研究的重要性。尔后的一些文学批评史著作,如陈钟凡的《中国文学批评史》,郭绍虞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罗根泽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朱东润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等,都包含着重要的修辞观念与理论。特别是郭绍虞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它将语言修辞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郭绍虞认为,“文学的基础总是建筑在语言文字特性上的”[1](P226),他研究中国文学和文论的目的就是要“找出文学与语言文字之规律”[2](P341)。他明确提出“语法修辞结合”的观点,并认为“中国的文学正因语言与文字之专有特性造成了语言与文字之分歧,造成了文字型,语言型,与文字化的语言型三种典型之文学”[1](P219)。重视文学的语言形式与修辞规律,目的是为了探寻文学史演变与文体发展的规律,所以郭绍虞批评那种只注意“辞格”而忽视“文体”的修辞学研究倾向,认为“文体分类学,不仅与修辞学有密切关系,即对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也同样是个主要环节”[1](P261)。对修辞学和修辞批评的关注,钱钟书是另外一个值得重视的人物。他认为中国古代有着丰富的修辞学资源,并明确提出“修辞之学,亟宜拈示”[3](P37),“诗学亦须取资于修辞学”[4](P243)的主张。这种关注与他对语言的认识密切相关。他认为,语言文字虽“为人生日用之所必须”,但由于概念表达的难捉摸性,语言与思想之间存在着距离,所以必须借助于修辞的力量以缩小其差距。更重要的是,钱钟书重视“修辞”,与他对“文学”的根本看法密切相关。他不仅仅从文艺角度谈修辞,而且认为文学在某种意义上说可以理解为一种修辞现象,一种运用比喻性语言的艺术。“文学”作为一种“修辞”,不仅仅是形式技巧问题,更重要的它是修辞主体的文化心理、思维特点的体现。朱光潜在上世纪40年代写成的《诗论》,也把修辞批评放在了很重要的地位。《诗论》广泛运用中国古典诗词与诗话中的观点材料,从中西诗学和修辞学比较的角度,通过对诗与谐隐、诗的境界——情趣与意象、诗的表现——情感思想与语言文字的关系、诗与散文、诗与乐——节奏、中国诗的节奏与声韵等问题的探讨,初步建立起中国诗歌文类修辞分析的理论范式,对中国诗学理论建构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令人遗憾的是,长期以来由于受到西方以审美为本位的文学观念的影响,修辞批评的理论价值遭到广泛的轻视,被看成是纯技巧和实用批评的东西予以排斥,像郭绍虞、钱钟书、朱光潜这样立足于中国文学本位、重视文学语言和修辞特征的批评理论,其价值没有真正为人们所认识。从上世纪90年代起,修辞批评在西方的复兴以及西方修辞批评著作在中国的译介与传播,如布斯的《小说修辞学》(1987年)、弗莱的《批评的剖析》(1997年)、保罗·利科的《活的隐喻》(2004年)以及《当代西方修辞学:演讲与话语批评》和《当代西方修辞学:批评模式与方法》的出版,给人们开辟了一个重新认识修辞批评的理论视野。中国当代修辞学的研究不再停留在传统的语言学科,而是迈向哲学、历史学、社会学、文化学多个领域。“修辞”和“修辞学”也不再被人们视为“美辞”和“美辞学”,看成是一种言辞的美化与技巧,而是将它看成是人们认识社会、解释社会、参与社会实践最重要的精神形式之一。修辞学与中国文学批评的关系也愈来愈密切,取得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理论成果①。不过,从总体上看,学术界对修辞批评,特别是修辞批评对于中国文学理论的价值还缺乏充分的认识。 修辞批评对于中国文论话语转型与理论建构的意义,首先体现在对“文学”本体的观念的认识把握上。“文学”是什么,中国文论界有种种不同理解,但长时期以来占主导地位的是从文学的审美特性出发,将文学的本质视为“审美”。比如,中国现行文学理论教科书流行的“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表述。将文学视为“审美”的根本原因,并非来源于中国文学理论传统自身,而是西方近现代以“审美”为核心的文学观念影响的结果。王国维感叹中国古代无纯粹之哲学,唯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文学亦往往以惩劝为旨”,而无“纯粹美学上之目的”(《论哲学家与美术家之天职》),正典型地体现了西方现代“审美”至上的文学观念,而这一观念,则直接促成了中国文学理论中以审美为核心的文学观念的形成。 如果我们从修辞批评实践出发,则不难发现这一观念的巨大缺陷,它忽视了语言修辞在文学观念生成中的基础地位。西方现代文学理论关于“文学”的定义有许多不同的表述,但不少人都指向了“语言”和“修辞”方面。卡勒认为诗学与修辞学之间存在着一致性,诗学可以看成是广义修辞学的一部分,诗歌也可以理解为“它是使用大量的修辞语言,并且是极富感染力的语言”[5](P73)。韦勒克将文学艺术的中心定位在“抒情诗、史诗和戏剧等传统的文学类型上”,认为“它们处理的都是一个虚构的世界、想象的世界”[6](P14-15),要明确文学与非文学的区分,“最简单方法是弄清文学中语言的特殊用法”[6](P11),即明确文学语言与日常语言、科学语言的区别。同时他还认为,“语言不像石头一样仅仅是惰性的东西,而是人的创造物,故带有某一语种的文化传统”[6](P11)。伊格尔顿不赞成韦勒克将“文学”定义为“想象”和“虚构”,但他和韦勒克一样认为“文学”可以定义为“以种种特殊方式运用语言”[7](P2),这种定义也是俄国形式主义所提出的“文学”定义。所不同的是,伊格尔顿特别强调了“修辞”的意义,把文学看成是一种修辞行为与话语实践。他说:“我的观点是,最有用的就把‘文学’视为人们在不同时间出于不同理由赋予某些种类的作品的一个名称,这些作品则处于被米歇尔·福柯称之为‘话语实践’的整个领域之内。”[7](P206)为说明这一点,他还特别强调了古典修辞学的意义,认为“修辞学从古代社会直到18世纪一直都是批评分析的公认形式,它考察种种话语是如何为了实现某些效果而被建构起来的。它并不在乎自己的研究对象是说话还是写作,是诗歌还是哲学,是小说还是历史:它的视野其实就是整个社会之中的那个话语实践领域,而它的特殊兴趣则在于将这些实践作为种种形式的权力和行事而加以把握”[7](P207)。伊格尔顿的这种文学观,与中国古代对“文学”的理解有某种相似。中国古代并没有建立起如韦勒克所说的以“抒情诗、史诗和戏剧等传统的文学类型”为中心的狭义文学观念,它对“文学”的理解一直都指向一个广大的话语领域,中国古代并不存在一个能与西方的“文学”(literature)完全对等的“文学”概念。在《中国文学小史序论》中,钱钟书指出要理解中国古代文学,必须破除那种“执西方文学之门类,鲁莽灭裂、强为比附”的做法。[8](P478)“文学”,在中国古代一般总是简称为“文”。“文”的含义丰富,既指“文化”“文饰”,又指“文章”“文字”。对“文”的重视,可以说早在春秋时代就开始了,那就是中国古代与口语相分离的“文言”文化和“建言修辞”传统的形成。诚如傅道彬谈到春秋时代的“文言”变革与文学繁荣的关系所指出的那样:“‘直言曰言,修辞曰文’,当一个民族一个时代懂得对直白的语言形式(言)进行自觉的文饰与美化(文)的时候,就意味着文学意识的觉醒。”[9](P171)所以,对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认识,不能停留在诗性的、审美的层次上,而是首先要认识到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和文学观念与文言文化、文治文化传统的关系,认识到语言修辞在中国古代文学观念建构中的基础地位。钱钟书认为,中国古人对“文学”的理解,是以“文”,具体地说,就是“以能文为本”,以“义归翰藻”、体现了某种“诗心”和“文心”的作品为基础的,而非今日的以题材和体裁分类为基础的“文学”。这种看法是很有道理的。事实上,由于中国古代文言文化传统的存在,由于中国古代文学写作与文言写作、文章写作的传统密不可分,所谓“能文”,即语言修辞的运用,常常就代表着对“文学”的理解。“情欲信,辞欲巧”(孔子),“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孟子),“礼为情貌,文为质饰”(韩非子),“文著于质,质不居文,文安施质”(董仲舒),“文以见乎质,辞以睹乎情”(杨雄),“以情为文,以文被质”(沈约),“文而不丽,质而非野”(刘知几),“辞事相称,声与美具”(韩愈),“辞至于能达,则文不可胜用”(苏轼),这些修辞观念的表达,实际上也是最重要的文学观念表达,中国文学理论一贯提倡的就是这种文质并重、言文一致的文学观与修辞观。对于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来说,文学的价值重要的不在于它是否是一种想象与虚构,而在于它如何运用语言,或者说运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表达人们的情感、心理和社会需要。而这一点,也正是现代文学批评理论重视语言、重视文学的修辞表达的重要原因所在。修辞,早在古希腊时期,就被人们理解为一门能够运用语言去说服人和影响人的艺术,从修辞批评的角度来理解文学,文学自然也是一门运用语言对人们思想情感和社会行为发生重大影响的艺术,如伊格尔顿所说,文学不能“仅仅视为进行美学沉思或无限解构的文本对象”,而是“与种种作者和读者、种种讲者和听众之间的种种更宽广的社会关系密不可分的种种形式的活动”[7](P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