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7)07-0055-07 近年来,张江先生接连发表文章,阐述对当代西方文论如何重新认识评价的问题,其中也涉及到对解构主义理论和解构批评的认识评价问题。他与美国著名解构批评家希利斯·米勒先生之间的两次通信①,围绕解构批评与文学阐释的相关问题展开对话讨论。从双方讨论的话题和表达的观点来看,他们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仍存在较大分歧。对于这场对话讨论,我们也许可以进行一些解读分析,从而进一步深化对有关问题的认识。 一、张江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其看法 从张江先生通信的内容来看,他主要向米勒先生提出了以下一些方面的问题或质疑,并且表达了他的一些基本看法。 第一,对解构主义和解构批评如何理解的问题。论者对解构主义和解构批评提出质疑,认为这种理论观念和批评方法是消极的、否定性的,是指向对文本意义的碎片化解构。然而米勒本人的批评实践却并非如此,看来解构主义理论观念与解构批评实践是存在矛盾的。在说明解构主义的特点时,论者主要引述了中国学者的看法,认为解构主义是一种否定理性、怀疑真理、颠覆秩序的强大思潮。表现在文学理论和批评上,就是否定以往所有的批评方法,去中心化,反本质化,对文本作意义、结构、语言的解构,把统一的东西重新拆成分散的碎片或部分。但通过对米勒《小说与重复》等著作中一些批评实例的分析,可看出批评家仍然是在对作品文本的分析阐释中寻找意义主旨。这就证明其批评实践背离了批评原则,二者之间存在着非常明显的不能调和的矛盾。这似乎也可以理解为,这种所谓解构批评原则在批评实践中也是做不到的。 第二,对文学作品的文本意义如何认识的问题。论者提出的问题是:一个确定的文本究竟有没有一个相对确定的主旨,并且这个主旨是否会为多数人所认同,或者说多数人是否会对文本主旨有相对一致的认同?按照解构主义的立场,一部作品文本是丰富多义的,并且多种意义都能成立又互不相容,因此,从来就不会存在唯一的、统一的意义中心和本原。解构主义批评也是强调文本的多样性,即文本中明显地存在着多种潜在的意义,它们相互有序地联系在一起,受文本的制约,但在逻辑上又各不相容。因而对于批评家和读者而言,对一个文本的分析和解读,绝无可能有相同的认识和结论。然而从米勒本人的一些批评实例来看,却并不能证明上述观点,而是恰恰可以反过来证明:一部作品文本是有主题的,尽管这个主题的表现形式不同。或者说,尽管文本意义可以作多元理解,但终究还是有相对确定的含义,应该为多数读者共同认定。 第三,关于文学作品的读解阐释是否可能的问题。论者提出的疑问是:从解构主义的立场来看,解读阐释似乎是不可能的,米勒本人也认为“解读的不可能性”是个真理。但问题在于,既然解读是不可能的,解读问题是失败的,为什么解构批评家并没有放弃解读的冲动?米勒本人也是一直立足于解读,以深入的解读见长,通过解读和阐释系统地表现了自己的理论立场和取向。如此看来,在这个问题上解构批评同样是自相矛盾的。 第四,关于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是否存在规律性的问题。论者提出的问题是:从解构主义的立场来说,到底有没有系统完整的批评方法,可以为一般的文学批评提供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进一步说,从文学理论的意义上总结,小说的创作有没有规律可循?如果按照解构主义坚决反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立场和理论逻辑,显然是认为文本之中没有确切的可以供整一阐释的意义,而且认为没有整一的、具有一般指导意义的系统批评方法存在。然而从米勒的解构批评本身来看,却又并非如此,而总是寻求在千变万化的文本叙事中,在无穷变幻的故事线索中,找出具有普遍规律的一般方法。比如在《小说与重复》中,就是力图从“重复”入手解析文本,这本身就是一个大的方法论的构想,这种解读和阐释岂不是为了找到系统的、具有“规律”意义的普遍方法吗?由此可以肯定地说,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是有规律存在的,文学理论的任务就是找到和揭示这些规律。如此看来,解构批评在这方面也是充满矛盾的。 二、米勒的回应及其阐述的基本观点 米勒在回信中首先肯定,对方提出的议题是非常重要的,值得反复讨论。他对这些问题基本上都做出了回应。 首先,关于对解构主义的认识。针对张江通信中所谈到的中国学者对于解构主义的理解,米勒表达了他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中国学界对于解构主义(至少是他本人的解构批评观点)的理解,过于强调了所谓“解构”的消极面。他说如果自己是或曾经是一个“解构主义者”,也从来不是中国学者所指的那种解构主义者,因为自己从来不拒绝理性,也不怀疑真理(虽然,在一个特定的文学文本中关于真理的问题经常是复杂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而只是希望以开放的心态进行自己的文本阅读。一部文学作品不一定就要保持某种“统一”,也许它是统一的,也许它不是,这有待于通过严谨的“阅读”来观察与展现。而且,对于“中心”与“本质”的讨论,也应该是敞开的。他还特别解释了“小孩拆解父亲留下的手表”这个比喻,说这里所表述的意思是,“解构”这个词暗示,这种批评把某种统一完整的东西还原成支离破碎的片段或部件。它绝不是说解构就像孩子为了反叛父亲,反叛父权制度,而将其手表拆开。德里达是在海德格尔的德语词汇Destruktion的基础上创造了“解构”(Deconstruction)这一词汇,不过他又在词汇“Destruction”中加入了“con”,这一词汇既是“否定的”(de),又是“肯定的”(con)。由于他感到对解构主义的正确理解特别重要,所以在第二次通信中再次重复了上述解释,并且补充了他在英文维基百科关于“解构主义”条目更确切的表述,即解构不是要拆解文本的结构,而是要表明文本已经进行了自我拆解。之所以会有文本的“自我拆解”,是根源于文学语言的比喻(隐喻)性,它会干扰人们所希望获得的直白的字面含义,这在诗歌文本中表现得特别突出,在其他文学文本中同样如此,所以需要特殊的解读方法来适应这样的批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