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27(2016)04-0082-07 长期以来,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一直是受到学界广泛关注的重要研究领域。但在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概念、内涵、特征、本质等基础性问题上,学界较少进行专题意义上的严肃审视,这导致上述问题仍然众说纷纭,难以形成稳定共识,从而制约了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研究的深化。本文试图从国家意识形态的逻辑结构出发全面阐明其内涵与特征,并进而从制度与价值的二元维度探讨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内在规定性。 一、国家意识形态的逻辑结构及其功能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中,意识形态是一种具有整体性的社会意识现象,因而也具有其相应的结构与功能。在逻辑结构意义上可以把意识形态划分为哲学方法论意义上的世界观、历史观、认识论,具有完备理论逻辑的价值学说体系,以及制度建构意义上具有实践取向的具体政策主张等三个层次,与之相适应,意识形态的功能在不同的层次也会得到相应体现。 首先,哲学方法论构成了意识形态结构的基础,并成为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相互区别的基本标志。意识形态首先是作为人们对外部世界进行认识和解释的学说体系存在的,能否正确认识外部世界并在合理意义上形成一定的解释体系,是意识形态能否得到认同并产生影响力的基本条件。从这个意义来说,意识形态作为对外部世界的认识、解释体系,其科学性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其哲学方法论决定的,只有从科学的方法论出发去认识世界,才能形成正确的解释体系。马克思、恩格斯在对德国形形色色的意识形态学说进行批判时,正是针对其颠倒存在与意识、生活与观念的关系这一历史唯心主义的哲学方法论。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社会意识是第二性的,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那种从虚幻的观念出发,甚至用抽象观念取代现实而形成的意识形态学说本质上都是虚假的观念。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学说正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这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得以形成的。 哲学方法论作为意识形态的基础结构,其核心功能一方面在于为意识形态学说进行科学性证明,即通过确立对外部世界进行合理性的认识和解释系统,使得意识形态形成一种具有逻辑自洽性的学说体系;另一方面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统一的思维模式,从而为特定的经济社会秩序以及政治制度建构的认同奠定社会心理基础。由意识形态塑造形成的这种统一的思维模式无疑是产生社会凝聚力的文化纽带之一,并客观上有利于维护特定的阶级统治秩序。 其次,具有完备理论逻辑的价值学说体系构成意识形态的主体结构。意识形态本质上表现为一种价值观念体系,居于其中的核心价值观念构成一定意识形态的鲜明标志,并成为不同意识形态相区别的根本标准。作为意识形态的主体结构,价值学说体系具有其完备的理论逻辑,这种理论逻辑一方面表现在每一种意识形态都具有理想意义上的应然价值追求,即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从而为意识形态提供规律意义上的价值正当性论证;另一方面还表现在围绕核心价值观进行论证所形成的逻辑支撑,即系统的理论学说体系。比如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价值学说体系,其核心价值追求体现为“自由人联合体”,即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一共产主义的终极理想。为此马克思既通过历史唯物主义的阐明以科学论证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同时通过剩余价值学说的提出论证了依靠无产阶级力量实现这一历史更替的现实合理性,从而在合规律意义上为“自由人联合体”进行了价值正当性论证,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形成了系统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 作为意识形态主体结构的价值学说体系,其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通过确立理想,塑造人们的共同信仰,使人们拥有共同奋斗的目标,必然激发起人们为改变现状、实现理想而产生的内在信念,从而为社会发展提供一种精神动力。这种精神动力有助于生成政治动员能力和政治行动能力,有助于消解社会发展出现危机或者社会转型时期所出现的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其二,通过确立基本价值规范,从而为社会运行提供一种精神文化秩序;其三,为特定阶级的政治统治提供合法性论证和正当性辩护。在现代民主国家,任何一种制度建构及其运行无不依赖于公民的认同与支持,而公民的认同与支持正是通过意识形态所提供的合法性论证与正当性辩护塑造形成的,这对于稳固政治统治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制度建构意义上具有实践取向的具体政策主张构成意识形态的外围结构。作为具体政策主张的意识形态基于相应的哲学方法论,是抽象价值学说体系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外化、具体化,并向经济、政治、文化等具体社会领域延伸,在各领域生成相应的具体政策话语,体现出创新与发展的向度。意识形态不仅仅是抽象的价值学说体系,而且具有鲜明的实践指向性。也就是说,任何意识形态学说除了要具备科学性的哲学方法论基础和合理性的价值学说体系,同时也要有制度建构意义上的具体政策主张,从而体现出抽象价值理想的现实可行性。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抽象的价值学说体系,如果缺乏实践取向的现实可行性,不能根据时代变化与具体条件相结合加以具体化,相应生成一定的政策话语体系,并通过现实的制度建构与之相适应,从而显示出实现价值理想的可能性,就会沦为一种空想主义的思想体系,难以在现实中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这实际上就意味着意识形态体系的名存实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