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创作中如何处理和表达空间,必定会涉及到创作者对空间的感知、体验和理解,也会涉及到不同的表达方式和技巧。对所有这些问题的解答,完全可以依托不同的学科和专业背景;同时,也会受到不同历史传统、社会语境、价值立场等因素的影响。戴维·哈维作为人文地理学者和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在《后现代的状况》和《巴黎,现代性之都》等著作中较为集中地探讨了空间体验与艺术表达的问题,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理解这一问题的全新角度,即历史—地理唯物主义的视角。正如哈维所说:“审美实践与文化实践对于变化着的对空间和时间的体验特别敏感,正因为它们必须根据人类体验的流动来建构空间的表达方式和人工制品”(《后现代的状况》409)。这个不同于艺术理论家和美学家的视角,不仅突出了物质空间、个人体验与艺术表达之间的复杂关系,而且还触及到了它们背后所隐含的历史和社会变迁所造成的文化表征等重大问题。它所关注的是:“通过参照各种物质的和社会的条件,就有可能写出在社会生活中体验空间与时间的历史地理学,并理解这两方面已经经历过的各种转变”(409)。因而,有必要较为全面地考察从历史-地理唯物主义的视角出发,如何看待艺术创作中的空间体验和空间表达的问题。 历史—地理唯物主义的理论不仅关乎哲学、地理学乃至政治经济学,同样也关乎文化研究与文艺研究。这一理论的提出和发展,一方面贯穿了哈维从少年时代开始的整个生活体验和职业生涯,深深地植根于他的出身、经历、教育和从业的切身体验;另一方面,这一理论始终都鲜明地显示出哈维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传统的新贡献。按照哈维的解释,“历史-地理唯物主义是一种无限制的和辩证的探究方法,而不是一种封闭的和固定的理解实体。元理论并不是对总体真理的一种陈述,而是与历史和地理真理达成协议的一种努力,那些真理在总体上和在现阶段赋予了资本主义以特征”(441)。哈维还说:“我力图在地理学内部激励所谓‘历史—地理唯物主义’观点的发展,努力从这样一种观点来洞察(马克思主义的和非马克思主义的)学术思想的更为广阔的世界,并洞察文化的和政治的事件。我不断努力把地理学的和历史的想象,融入到某些令人兴奋的现存事件之中。我要以这种认识来照亮天空,并通过这种启示,帮助创造一个我们得以生活于其中的更美好的世界……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要努力说出这些主题”(“Memories and Desires” 151)。可以说,哈维对艺术问题的理解和相关的重要观点,都是在历史—地理唯物主义的理论框架之内展开的。 一、理解空间:物质实体背后变化着的社会历史语境 “空间”是什么?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实则难以说清楚的重要问题。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空间最容易让人联想到的就是它的物质属性和特性:作为一种自然存在,“空间同样被当作一种自然事实来对待,它通过指定的常识意义上的日常含义而被‘自然化’了。它在某些方面比时间更为复杂——它具有作为关键属性的方向、地域、形状、范型和体积,以及距离——我们象征性地把它当作事物的一种客观属性,可以测量并因此能被确定下来”(《后现代的状况》253)。这种意义上的“空间”,可以叫做自然空间或物质空间,它是我们凭借感官能够直接感受到的一种对象性的存在。从历史—地理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我们首先需要承认空间的这种客观物质属性,承认它是空间感受、体验和表达的物质性承载实体。 但是,从性质上看,哈维认为,除了物质空间以外,还有另外两种意义上的空间: 如果我们把空间看成是绝对的,那么,它就成了一种具有独立于物质而存在的“物自体”,它因此就具有一种我们可以用于归类或区分现象的结构。相对的空间观提出:空间被理解为对象之间的一种关系,它的存在仅仅由于对象存在并且彼此关联。还有另外一种理解,即把空间看成是相对的,而我宁愿把这叫做相关的空间……空间被认为包含在对象之中,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一个对象的存在仅仅因为它自身内部包含和表现了与其他对象的各种关系。(Social Justice and the City 13) 因而,物质空间(绝对空间)、相对空间(对象之间的关系)和相关空间(包含了与其他对象之间关系的对象)在性质上是不同的。相对空间和相关空间与物质空间最大的差别在于,它们一方面涉及到人类物质实践活动中的复杂关系,另一方面又涉及到人们在内心里对空间的感受和表达方式。正如哈维所言:“我们的主观体验可以把我们带入感知、想象、虚构和幻想的领域,它们产生了内心的空间和图像,就像很多想象上‘真实的’事物的幻象。我们还发现,各个不同的社会或小群体都拥有不同的概念……历史记录和人类学的记录都充满着各种例证,说明空间概念可能有多么不同……然而,我们最终都必须承认的空间的某种至关重要的和客观的意义却是普遍性的”(《后现代的状况》253-54)。 然而,哈维感到,物质空间、相对空间和相关空间的概念使用起来不如列斐伏尔在《空间生产》中所使用的另一组概念那么方便,即物质空间、对空间的表现、表现性的空间。他认为,这一组概念尤其适合于用来讨论艺术创作中的空间问题。“物质空间”是可以触知的、在感觉上与物质交互作用的世界,是世界中的各种要素、瞬间和事件按照某些特殊的物质性建构起来的,属于体验的空间;“对空间的表现”要借助符号、含义、代码和知识等表达方式,通过抽象和概括,使客观的物质空间能被人类的理性所把握;“表现性的空间”是人们内心创造的产物,诸如各种代码、符号、“空间话语”、乌托邦计划、想象的景色,甚至物质构造,如象征性的空间、特别建造出来的环境、绘画、博物馆等。后两者为空间实践设想出的各种新的意义或可能性会反过来影响到人们对物质空间的内心感知,由此形成的空间意义关系会构成人们不同的空间感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