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的心理基础向来是人们津津乐道的命题。20世纪二三十年代西方学者就曾热烈讨论过价值观形成的个体心理基础问题,尝试用实证主义的方式探究价值观的心理结构、过程、功能及测量等问题,证实了个体心理与价值观形成的内在相关性,拓展了价值观研究的理论视野。但是,这种研究过分局限于个体心理,缺乏对个体心理赖以产生的社会历史基础的整体性追问和前提性反思,从而遮蔽了社会心理与社会价值观这一更大的问题域。事实上,任何社会价值观的真正确立都必须植根于社会心理之中,并借由人们长期形成的社会心理图式弥散为社会的精神空气。但社会心理绝不是个体心理的简单相加,而是不同时代、不同个体心理样式的沉淀集合,具有超越于个体心理的整体结构和功能,影响和规制个体价值选择。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想真正融入社会生活,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就必须实现与社会心理的契合共振,唯如此才能确保其在社会生活中落地生根、枝繁叶茂。要实现这一点,一个前提性、基础性的问题就是全面准确把握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关系。 一、社会心理和社会核心价值观相融相通的统一性 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社会心理和社会核心价值观都属于社会意识范畴,由人类共同的生理意识机能、一定历史时期内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环境条件决定。社会心理是人们运用生理意识机能对社会生活方式及环境条件的直接反映,是社会意识的感性表征,构成了全部社会实践的心理图式。社会核心价值观作为产生于社会实践之中、规制社会实践的价值理性,根源于普遍的社会心理,是理论化和自觉性的社会意识形式。同时,社会核心价值观是社会心理的价值理性自觉,是对社会心理中的“自发意识”“日常意识”和“实践意识”的理性提升和自觉凝练,是事实性与价值性、现实性与理想性、既成性与超越性的统一,它只有转化为普遍的社会心理,才能融入于人们日常生活和行为习惯之中,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价值规范。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心理又是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中介。总之,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二者在一定社会历史时期内,并不存在截然分明的界限和无法沟通的鸿沟。 具体来说,从价值取向来看,社会心理和社会核心价值观在建构人们日常生活的过程中,内在地包含了一种“好生活”或“更好生活”的价值指向,其真实价值和意义都在于使人的日常生活实现真善美的统一,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获得价值和意义。这种内含在社会心理和社会核心价值观当中的价值意蕴不仅来源于历史文化传统,更来源于人的生命体验中的价值意识,即每个人都有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价值旨趣和价值诉求。从功能作用来看,社会心理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为直接的经验意识、常识意识和实践意识,它来源于经验、依附于经验、适用于经验。在这种直接的实践意识中,社会的价值图景得以展开并赢得广泛认同,最终达至思想情感的沟通与行为方式的规范。因而,社会心理的主要功能就是最大限度地建构起人们的日常生活,并使之有序运行。社会核心价值观作为一定历史时期内社会心理的理性提升和自觉超越,其内容虽然具有超越性、理想性特征,但其首要功能还在于建构人们的日常生活,并引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依循既定的价值取向实现不断超越,二者在功能作用上具有整体的一致性。从实现方式来看,社会心理和社会核心价值观内容都通过内化和外化的双重过程实现与现实生活的相互作用。社会心理的内化过程体现为直接的生活实践的经验累积、社会心理环境的感知顺应和历史文化传统的积淀固化。相应地,社会核心价值观也要经过与历史文化传统契合、与社会心理环境融合、与社会生活衔接等一系列内化过程。通过内化,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的精神素养,并与日常生活融合在一起,发挥着行动指南作用。与此同时,社会心理和社会核心价值观不仅仅在思想观念内部获得自身的完满性和现实性,还必须通过人的现实行动和行为来实现自身,这是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内在的基本属性,也是二者具备统一关系的重要前提。 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之所以具备上述相融相通的统一性关系,主要是由于以下两个方面原因:一是共同的现实生活方式。社会心理和社会核心价值观最切近、最直接的统一性基础就是一定历史时期人们共同的生活方式。通过共有的政治制度、经济模式、文化场域,一个社会中不同人、不同地区和不同民族在生活理想、价值判断、价值追求方面呈现出一定的“家族相似性”。这种相似性不仅体现在普遍的社会心理层面,也体现在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层面,这就构成了一定历史时期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统一性关系的现实基础。二是共享的历史文化传统。民族文化是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内核,世世代代影响着人们的思想意识、行为方式和风俗习惯等。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形成都离不开这种“遗传性获得”的精神基因。一个民族或国家的精神基因一旦形成,就会变成牢固的思想内核,深深“镶嵌”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既影响普通社会成员的世俗生活方式,也制约统治者和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走向,成为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形成、发展、成熟的共同文化土壤,影响、引领着二者的基本价值取向。综上,共同的生活方式与历史文化传统在根本上决定了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统一性本质。 二、社会心理和社会核心价值观互适改变的矛盾性 社会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心理的理论提升和思想自觉,虽然无法脱离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状况和人们的日常意识,但在本质上却超越于事实性的社会心理内容、样态和状况。这种超越性使社会核心价值观与社会心理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张力或间距。从社会核心价值观来看,既存的社会心理状况往往难以满足理想性社会价值观的要求,是需要被改造的作用对象;从社会心理来看,超越性的社会核心价值观往往不具有直接符合于社会心理的形式,是需要被转化的对象。因此,社会核心价值观与社会心理虽然在内容上是相融相通的,但这种统一性不是直接的、无差别的,而是表现为相互影响和改变的否定性统一过程,即从相互适应到不适应再到新的适应的矛盾发展过程:社会心理变化必然要求社会核心价值观做出相应的变化和调整,以生成更契合社会生活本性、表达人们真实心声、代表历史前进方向的社会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核心价值观实现内容的丰富完善并进一步跃迁至更高层次;与此同时,社会核心价值观也会在自身发展中改变和重构着社会心理,引领人们生成更加理性平和、积极向上、开放包容的心理样态,推进社会心理的健康有序发展。这种互适改变的矛盾性主要依循“上行”“下行”两个维度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