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J01,I0-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15)06-0111-04 “数字化生存”时代的到来使得技术以一种超乎想象的“魔力”从政治、经济、文化以及艺术等层面深度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技术不仅带来了生活的高效与便捷,而且引发了艺术的激变与震荡,它凭借自身优势所树立的霸权深刻地影响着艺术。一方面,艺术从未离我们这样“近”:依靠技术的虚拟和复制,艺术以超常的衍生速度进入了大众的审美视野;另一方面,艺术又从未离我们这样“远”:凭借技术的独创和革新,艺术以出奇的陌生样态越出了人们的理解视域。技术的渗透与蔓延使艺术的图景光怪陆离,它从未像今天这样“像艺术”,也从未像今天这样“不像艺术”,乃至人们几乎不知道“什么是艺术”了。与此同时,艺术依靠历史演化所集聚的势能反过来深刻导引与规制着技术的发展。这不由得引发人们的拷问:数字时代的艺术与技术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为什么会呈现这样的关系?该如何面对这种境况? 从艺术史的视角看,技术与艺术呈一种“合——分——合”式的演进关系。今天截然不同的“艺术”和“技术”概念,在古代的中西方本是一个同源共生的概念。只是到了近代,“艺术”才从“技艺”的概念中独立出来,“艺术家”与“技师”才分道扬镳。到了科技飞速发展的20世纪,技术无孔不入地介入艺术,艺术与技术又呈一种合流的态势。不过,随着各种高新技术对艺术领域的深度渗透,二者在合流态势中又呈现出一种复杂的纠缠互动关系。正如托马斯·门罗所言:“随着新的技术和传播媒介的发展,随着老式技艺在变化着的世界中发挥着和过去不同的功能,在艺术和非艺术的技艺之间以及它们各自的产品之间已不存在明显的界限,相反,它们在许多地方是重叠的,而且是不断变化的。”[1]352从艺术或技术所占地位的不同来看,当前的艺术与技术呈如下三种共存又交错的关系。 一种是技术“褫夺”艺术的关系。一方面,技术借用隐性的技术理性“褫夺”了艺术。数字时代居垄断地位的技术理性,使得人在感性活动中创造的客体反过来成为一种宰制人自身的异己力量,作为对现实应有批判功能的艺术则被整合进了技术社会的既定价值体系,成为一种意义被淹没的消费符号。可以说,“高科技对艺术作为消费品生产、保存、传播的便捷性,使艺术愈益趋向大众化与消费化,艺术在生产与消费的意义上改变了过去的经典性、传世性和永久性魅力而成为泡沫、快餐和一次性文化消费品,最后是文化垃圾、感官刺激、娱乐的商业性代替了‘诗意的思’、‘沉醉’和‘迷狂’。”[2]43人们追求技术化手段所制造的瞬间刺激和快感满足,使得艺术不断“非意识形态化”与“去责任担当性”,艺术的内涵、使命、灵气、活力因此被掏空或遮蔽。另一方面,技术通过显性的在场方式“褫夺”了艺术。从艺术的视角看,技术介入颠覆了传统的艺术媒介和材料,改变了传统艺术的存在方式。因为媒材的颠覆和规制的打碎,传统的艺术观念、艺术结构以及艺术传播随之改变,艺术成了可按市场需求被随意涂鸦和编排的“商品”,这触发了艺术“表达”的危机。此外,不少人为了追赶并超越别人的技术,也为了获得更大的市场利润,不管技术本身成不成熟,也不管自己会不会操控,几乎用顶礼膜拜的方式盲目追求新技术。这使得艺术不仅存活在技术的阴影下,而且常因技术的过分溢出而迷失自身。随着艺术“创作”不断被技术“操作”所替代,无节制的“炫技”遮蔽甚至取代了艺术。 二是艺术“统驭”技术的关系。从艺术视角看,尽管数字时代技术广泛渗透艺术领域引发的商业化、娱乐化、大众化冲击了传统艺术的基石,但仍有少数艺术家坚守着传统艺术的殿堂和理念。因为“无数个无意义的、微不足道的、被置人当代社会机器中去的个人,仍然要去证明自己是一种精神的存在,他们的那种并不包含宏大理想的、看上去支离破碎的人生情感,仍然需要在艺术中得到肯定的表达。”[3]248于是少数有经验且有担当的艺术家往往把技术掌控在艺术的王国里,让技术成为表达艺术之思的有机形式。他们坚信技术只是也只能服务于艺术,永远无法替代艺术的创造。从技术视角看,一方面,数字时代的技术发明更需要艺术为其提供动力和灵感;另一方面,技术设计与产品也更需要艺术的指导与提升。科技突飞猛进所引发的产能过剩,使商品的使用价值日益失去意义。此时,“消费”本身成了一种表征财富、声望、地位、时尚的替代性满足。于是,怎样刺激消费欲望便成了技术产品的核心诉求。而把技术产品和艺术相结合的做法恰恰可以满足当代人显示自身声誉和时尚品位的利益需要。因此,设计者为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都设法把主体审美意识转化为技术客体,挖空心思从结构形式与颜色外观等方面激发顾客的购买欲。尽管有人把这种艺术化的技术产品斥之为一种烙着商品印痕的“审美幻象”,但如果换一种公允的眼光看,技术产品的艺术渗透又何尝不是一种“艺术性”的蔓延?艺术虽潜隐在技术的背后,但却主导了技术产品的设计、生产与销售,并潜移默化地培养着人们的审美素养。 三是艺术“融合”技术的关系。从艺术的视角看,在高新科技层出不穷的数字时代,技术性因素对艺术创作的贡献越来越大,其参与艺术创作的程度也越来越深,不借助高科技手段的艺术形式已很难表达艺术内容,艺术越来越趋向与技术“融合”。尤其在电影艺术、电视艺术、网络艺术、新媒体艺术等制作中,无论是美轮美奂的声音和图像,还是各种灵活自如的装置,数字技术是这些得以完成的重要媒介。不仅如此,那些高度依赖技术的艺术,作品本身就是由技术构成的,其精神内涵凭借创作者高超的技艺得以体现,技术已不仅仅是实现艺术目的的手段,而是融入艺术形式之中,直接参与了艺术内涵的表达,技术技巧与艺术主旨已水乳交融于作品之中。从技术的角度看,数字时代的技术无不渗透着艺术的因子,对于某些蕴含深邃艺术思想又制作精美的科技产品来说,其本身就是一件诱人的艺术品。那些存在于技术制作中的艺术实际上已经内化为技术的有机营养,已反置入技术。此时弥漫在技术中的艺术自身已拥有了技术的某些特征,它以独有的表达方式完成了对自身与技术的双重超越:既不屈从于任何实用目的,也不听命于任何审美意念,既实用又审美,二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处于一种交融、化合、共生的状态。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技术不仅可以不与当代艺术对峙,反而还可能协助当代艺术实现由于技巧缺乏而原本无法实现的艺术理想,同时伴生具有新质内容的表现形式。通过艺术家和科学家的不断深入探索,当今数字时代涌现的网络艺术、三维动画、虚拟现实、互动游戏等新的艺术形态,几乎都体现了艺术与技术的融合趋势,这既影响了艺术的“出场”方式和功能范式,也影响了技术的变革速度与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