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追溯小说①之本源,大多注意“小说”一词中之“小”字,如《庄子·外物》与“大达”对立之“小说”,桓谭《新论》所谓“丛残小语”“短书”,《汉书·艺文志》论小说出于“稗官”等,都指出“小说”之“小”,是无关于大道的琐屑之言,是篇幅短小的“丛残小语”。其实,小说除了“小”外,“说”字也极其重要。小说是一个偏正短语,“小”是修饰词,中心词还是“说”字,“小”是对“说”之描述和规定,“小说”之本质和内涵乃由“小”和“说”两者共同构成。在“说”之众多义项②中,有一项指称文体,即后世所谓的“说体文”。“说体文”孕育于战国时期之诸子散文,其最大特征是不依恃空言,寓道理于生动形象的叙事中,并运用譬喻、夸饰等修辞手法。说体文的这些特点,既孕育了原始状态的小说,又深刻影响着历代小说的文体内涵。可见,“说”“说体文”“小说”三者乃环环相扣,厘清其中之关系是探讨古代小说文体特性的重要途径。 一、“说”字析义 说体文与小说的联系,关键在一个“说”字。而要考察说体文的文体特征及其如何对小说产生影响,有必要对“说”字含义作一番辨析。③ “说”字由“言”“兑”两部分组成,我们推测造字的先后顺序,“言”“兑”二字的出现时间应该早于“说”字,此在出土材料中得以印证:“言”“兑”在甲骨文、金文中都曾出现,而“说”字出现则晚许多。④文字作为符号代表特定的含义,文字的联系意味着含义的联系。“说”字既然由“言”“兑”组成,应与此二字的含义有某种联系,考察“说”字的义含,不妨从考察此二字入手。 甲骨文的“言”字像舌从口中伸出形,说明“言”与口舌有关。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言”部云:“言。直言曰言,论难曰语。从口
声。凡言之属皆从言”(89)。郑樵《通志》云:“言,从二、从舌。二,古文上字。自舌上而出者,言也”(254),说明“言”还与言语有关。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卷一《释和言》云:“《尔雅》云‘大箫谓之言’。案此当为言之本义。”又云:“言之本义为乐器,此由字形已可得充分之断定,其转化为言说之言者盖引申之义也”(李圃 2:716)。郭氏进一步说明道:“原始人之音乐即原始人之言语,于远方传令每藉乐器之音以藏事,故大箫之言亦可转为言语之言”(李圃 2:716)。在郭氏看来,最初的音乐就等同于最初的言语,“言”(音乐)中能“藏事”,说明最初“言”就是一种传达信息的方式,是一种言说方式。“言”在后世发展为多种义项,但都离不开语言、言辞这一基本含义。 据现有材料可知,“兑”字主要有四种含义,一是“阅”之初文。鲁实先《殷契新诠之一》云:“兑于卜辞有二义:其一为阅之初文,[……]兑之第二义乃锐之初文”(李圃 7:739)。“阅”指“大阅”,指“检阅师旅因以田猎”。二是兑可表示锐利。《墨子·备蛾传》:“木长短相杂,兑其上”(吴毓江 863)。《荀子·议兵篇》:“兑则若莫邪之利锋”(王先谦 268)。三是兑可表示快速。王齐洲云:“‘兑’字均见三期卜辞,且多用于人名。凡不用于人名的,则皆为‘锐’,有急速、赶快之意”(359)。四是兑可表示喜悦。《周易》有“兑”卦,卦辞云:“兑。亨。利贞”,《彖》曰:“兑,说也。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象》曰:“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王弼注和孔颖达疏都释“兑”为“说”,乃喜悦之意。从现有的研究来看,“兑”的本义当为喜悦,甲骨文之“兑”为人开口笑之形,林义光《文源》卷十云:“口非声。兑即悦之本字。古作
,从人从八。八分也。人笑故口分开”(李圃 7:738)。高田忠周、商承祚皆同此意见。⑤ 对“言”“兑”二字含义的梳理,对理解“说”字含义有所帮助,但完整准确地还原“说”字内涵的演化过程是比较困难的,必须通过历史文献的记载以及后人的研究去推测和了解。通过结合先秦古籍中对“说”字之使用,可以基本明确“说”字的几种含义: 首先,“说”有“言说”“谈说”之义。“说”字从“言”,而“言”有语言、言说之义,这对形成“说”字的最初含义是有影响的。许慎《说文解字》释“说”首先是“说释”即悦怿,其次是谈说。杨树达不同意此说,他认为“谈说”是“说”字始义:“谈说乃造文之始义,许以说释为正义,殆非也[……]谈说者,说之始义也。由谈说引申为悦怿之悦。[……]大抵谈说者,言之慷慨激昂者也,而议论则朴实说理者也”(37-38)。高亨也认为“说”字本义是“谈说”:“说,既从言,当以谈说为本义。[……]兑即说之古文,从人,从口,八象气之分散,[……]《彖传》等训兑为说,当取谈说之义,非喜悦之悦也。本卦兑字皆谓谈说”(331-33)。 其次,“说”由“言说”上升为“道理”“学说”。“言”在先秦有道理之义,这在典籍中比较常见,如《论语·卫灵公》:“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孔子回答子贡所问即“恕道”。“言”在先秦还有学说之义,如《孟子·滕文公下》:“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言”指杨朱、墨翟之学说。与“言”相似,“说”字也可指道理、学说,如《尚书·康诰》:“王曰:‘封,予惟不可不监,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孔安国传云:“我惟不可不监视古义,告汝施德之说于罚之所行”(204),“说”指“施德之说”,即施行德政的道理或理论。《周易·系辞上》:“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王弼 孔颖达 313),“死生之说”可解释为关于死生的道理或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