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柯(中国艺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所):我们这期论坛讨论的主题是“如何理解‘美学和历史’的批评——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文艺批评标准与方法”。前两次讨论中我们多次涉及的一个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实践性。我们知道,从马克思、恩格斯到列宁、毛泽东,他们的理论和实践结合得是非常紧密的。在马恩的文学批评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异常精彩的对文艺现象的穿透。但是在新时期以来的中国学界,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似乎更多地集中在学科性的探讨和基础理论的建构层面上,和批评实践的关系不是那么紧密。另一方面,纯文学、审美主义批评模式的缺陷也得到了反思。那么我们能否通过对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实践的探讨,来建构一种更有活力的批评模式呢? 作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一个重要命题,“美学和历史”的批评在新时期以来中国学界被经常提及,并被视为文艺批评的标准,不过,在具体的阐释中,“美学和历史的”经常被作为“美学的”和“历史的”两个成分来理解,不同的论者会各自有所偏重。那么这一命题的含义究竟是什么,“美学和历史的”批评究竟在什么层面上得以统一,是值得继续深入讨论的。对这个命题的不同阐释路径,也凸显了新时期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的一些症候性的问题。首先请金永兵老师做一个主题发言(文章另发)。 刘斐(北京大学中文系):“美学的与历史的”之所以能在文艺批评中成为一个上升到标准与方法层面的命题,确实是一个非常中国化的现象,而且是一个非常“八十年代”的现象。“八十年代”本身就是20世纪中国的革命历史实践及其内在矛盾与全球历史终结这一境遇相碰撞的产物。而且这个命题是在激烈的论战交锋过程中形成的。美学和历史这两个范畴的对立统一,这组原本属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领域的问题,因此也就和历史与现实中的冷战意识形态对峙产生了共振。然而,一旦历史唯物史观遭到放逐,历史与美学实现其辩证统一的有机空间也就不复存在。这样一来,我们既难于从文艺作品和文本出发去讨论历史运动的一般规律,也丧失了构想未来之历史或历史之将来的能力。这是今天重新激活“美学和历史的”这一命题内在张力的迫切性所在。 其次,虽然“美学和历史的”这个命题,包括其概念术语序列和广泛的概括性在内,都具有浓重的中国特色,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于马克思主义批评方法的拓展与调整是中国社会独有的理论诉求。实际上,如果我们放宽视野,这个命题在同时期的英美世界——如果说“西方”这个概念太笼统的话——也一样有所推进。比如英国的伯明翰学派,面对1960年代激进浪潮的消退和新自由主义的兴起,他们也在讨论怎么样去理解和回应资本主义生产生活方式新的发展。 正是由于在理论与现实两方面存在着这样复杂而又顽强的延续性,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对话也就愈发显得必要。“美学的和历史的”这一表述的出处,在致拉萨尔那封信里面,从上下文来看的话,恩格斯把从“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出发进行文学批评看作是“最高的”标准,首先是为了表明对拉萨尔剧本形式与历史内容两方面价值的认可。因为他在信的开头就说,“没有价值的东西是不值得这样费力的”。恩格斯的这篇评论文章当然很令人信服地展示了美学评价与历史分析互为映衬的批评活力。但是同时,我觉得如果把他的观点拆解又压缩成一个僵硬的机械化的标准,然后试图把它树立成一种排他性的原则,就不仅可能会忽视19世纪欧洲历史与文化的特殊性,而且无法准确把握当下中国的社会现实。 如何回应作为当下历史最切近的前史的“八十年代”这个问题,关键在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到底是什么意思?金老师刚才提到关于“历史的”和“史学的”这一翻译的差异,我觉得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区分。“历史”并不能被翻译或替换为“史学”,学科的分断不应该成为批评裹足不前的局限,而是需要直面历史观、世界观这样一个根本性的问题。 陈飞龙(《文艺理论与批评》杂志社):有一个问题一直纠结着我,这就是恩格斯说的:文艺批评的“美学的和历史的”标准。特别是看了1995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将“美学的和历史的”改为“美学的和史学的”以后,我就一直想组一篇文章,可是直到现在还没有找着写这篇文章的人。我讲一讲写这篇文章的难点在什么地方?难点有两个,一个是概念上面的,第二个是回答一个现实的问题。 先从概念来说,1995年重新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把“美学的和历史的观点”改成了“美学的和史学的观点”。马克思没有用过这个概念,只有恩格斯两次用过这个概念,一个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第4卷当中用的,还有一处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73)第29卷中用了一次,一共是用了两处,两处表述也不太一样,一处是“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一处是“美学的和历史的观点”,这两个表述虽然不完全一样,但意思是一样的,都用“历史的”。所以首先得把原来的意思找出来,还有一个就是恩格斯原来用的这个词,到底是史学的还是历史的。我看英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把“历史的观点”翻译为“historical point of view”,而没有翻译为“historiography”。另外从词义上来说,“史学的观点”与“历史的观点”还是有区别的。“史学”在中国一般被理解为一种“学说活动”或是一种“学问”。瞿林东先生在《中国史学史纲》一书中说:“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的认识、记载与撰述的综合活动,这便是史学。”吴泽先生在其主编的《史学概论》一书“绪论”中,给史学的定义是:“史学是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学问。”我们过去对恩格斯说的“美学的和历史的观点”的理解是,“美学的观点”说的是分析作品时的艺术尺度,“历史的观点”是应用历史主义的文艺研究方法,把作家作品放进历史环境中进行阐释和评价,这里的“历史的观点”应该是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因此,“历史的观点”和“史学的观点”从概念上来说应该是不一样的。那么中央编译局为什么要改译呢?我没有看到过任何解释。在恩格斯之前,黑格尔、别林斯基都说过“历史的美学的观点”,难道黑格尔、别林斯基的话都要改成史学的观点吗?以前有人把“历史的观点”当做历史决定论来批,这是错误的。这就让我自然联想到中央编译局把列宁的《党的组织和党的文学》改译为《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这样的情况,这是有当时的历史环境,带有一种政治意图的东西在里面,把“美学的和历史的观点”改译为“美学的和史学的观点”,难道也有这个意思?这是我说的第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