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634(2014)01-0074-(12) 一、“文学”与“文艺”的历史之辨 在中国学术界,有关文艺、文学、艺术及文艺学的概念似乎是不甚清楚的。这种“文学”与“文艺”的定义的含混,是与我们对“文学”与“文艺”的不同理解分不开的。由于“文学”与“文艺”的概念不清,时常造成对这些术语的理解混乱或误读,进而影响到对文学的起源、文学的定义等重要理论问题的研究与阐述。 在中国有关文学理论的术语中,“文艺”是一个最普通的术语。但是对于中国读者而言,“文艺”这个我们最为熟悉的术语,却又是定义不准确、理解很混乱的一个术语,并影响到我们对文学的研究。 查考中国典籍,可以发现“文艺”一词最晚在战国时期已经开始使用,如《逸周书·官人》中已有两处使用“文艺”: 五曰:民生则有阴有阳。人多隐其情以饰其伪,以攻其名。有隐于仁质者,有隐于智理者,有隐于文艺者,有隐于廉勇者,有隐于交友者,如此,不可不察也。 动人以言,竭而弗终,问则不对,佯为不穷,貌而有余,假道而自顺,因之初,穷则托深,如此,隐于文艺者也。(《大戴礼记·文王官人》) 在《吕氏春秋》中,也可查考到“文艺”一词的使用。例如:“养由基、尹儒,皆文艺之人也。”(《吕氏春秋·博志》)又如: 庄王善之,于是疾收士,日夜不懈,遂霸天下。故贤主之时见文艺之人也,非特具之而已也,所以就大务也。夫事无大小,固相与通。田猎驰骋,弋射走狗,贤者非不为也,为之而智日得焉,不肖主为之而智日惑焉。志曰:“骄惑之事,不亡奚待?”(《吕氏春秋·贵当》) 从中国典籍可以看出,“文艺”一词的使用已有相当长的历史。就其词义考察,也可发现同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文艺”一词有所不同。中国古代汉语大多采用单音词表意,不能把两个相邻的单音词读为现代汉语的合成词,因此中国古代典籍中的“文艺”实为“文”与“艺”两词的合并,含“文”与“艺”两义。在上述典籍里,“文”为知识才能,“艺”为技艺。从中可见,“文艺”一词,实为“文”、“艺”的合称。在古代典籍中,“文”与“艺”一般都分开而用。在大多数情况下,“文”指文化典籍,如“文”在《论语》中的用法。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在这里,“文”指古代文献典籍。再如,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论语·雍也》)这里的“文”指的也是文化典籍。而在古典文献里,“艺”往往指技艺才能,如《论语·宪问》中说: 子路问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 在“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这句里,“艺”即指技艺才能。又如“求也艺,于从政乎何有”,其中“艺”即才能技艺。在《述而》篇之七里,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在这里,“艺”指的是孔子教授学生的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似乎体现文学的“书”也包括在内。在《子罕》篇里,牢曰:“子云,‘吾不试,故艺’。”“艺”指技艺。后来班固编《汉书》,首卷即为《艺文志》,仍存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方技六略三十八种的分类体系。艺文志的编纂,对研究历代图书文献、考订学术源流颇具参考价值。方志中编辑收录的诗文,称为“艺文志”,或简称“艺文”。从结构体系上看,“艺文志”近似现代学科分类中的“人文学科”。 从词源上考察,“文艺”一词虽然在中国古代已经出现,但并非等同于我们现在的合成词文艺,即并不是一个词,而是“文”和“艺”两个字的并列。就“文”而言,并非专指文学,而是通指文化典籍。“艺”也同样如此。“艺”在孔子的观念中指的是礼、乐、射、御、书、数六艺,已经超出了艺术的范畴,而把一个人的技艺才能包括在内。东汉班固撰《汉书》,首卷《艺文志》考证了各种学术派别的源流,记录了存世的书籍,它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图书目录。班固使用的“艺文”,已经超越了文学艺术的范畴,具有人文的含义。但无论如何,“文艺”这个概念在中国古代并非专指文学,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 现代意义上的“文艺”一词的使用源于何时,已不好查考。我们可以发现,自20世纪初新文学运动开始以来,“文艺”一词开始流行,但并非广为使用。在此之前,“文艺”一词实际上并未被文学界或艺术界接受和使用。以康有为为例,我们可以从他的著述中看出,“文艺”一词在当时很少使用。 康有为生于专制官僚家庭,自幼熟读儒家经典,自1879年开始接触西方文化,大量购买西方书籍,吸取西方传来的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政治观点,形成自己维新变法的思想体系。1898年“戊戌政变”失败后康有为流亡国外,周游日本、东南亚及欧洲列国。康有为是中国晚清时期一个融汇了古今中外的重要学者。他在著作中多次论述了文学,然而却没有使用“文艺”这个术语。1898年,康有为在进呈光绪帝的《〈日本明治变政考〉序》中,提到文学艺术。他说:“然二十年间,遂能政法大备,尽撮欧、美之文学艺术而熔之于国民;岁养数十万之兵,与其十数之舰,而胜吾大国。”[1](P66)在《请废八股试贴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1898年6月)中,康有为对当时“荒弃群经,惟读《四书》”以及“谢绝学问,惟事八股”的现象进行了思考,感慨“二千年之文学扫地无用,束阁不读矣”。[2](P85)同时,康有为还对文学作了界定:“从此内讲中国文学,以研经义、国闻、掌故、名物,则为有用之才。”[2](P87)从中可以看出,康有为是把文学同艺术分开的,所以他指出,“中国文学、工艺之美,皆在汉、唐、宋之盛时”。[3](P107)这里的工艺,实则为艺术。从康有为的著作中可以看出,“文艺”一词在晚清并未用来表述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