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颇为流行的“德育生活化”学说主张给人一种似是而非的新鲜感,不少人以为它有助于改进和优化中国德育,其实不然。笔者曾对它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出过质疑(参见拙文:《置疑“德育生活化”》,《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年第12期),本文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模糊和倒置了德育与生活的关系是其问题的症结所在。 一、“德育生活化”症结所在是模糊和倒置了德育与生活的关系 “德育生活化”将德育与生活关联起来,强调德育不可离开生活,对于纠正德育脱离生活的现象具有某种提示的意义。然而,它关于德育与生活关系的核心观念是“德育以生活为中心”,由此推演出三个基本主张,即“德育目标来源于生活”“根据学生的现实生活制定(重建)德育内容”“德育回归生活世界”。这显然是模糊和倒置了德育与生活的关系。对此,笔者在《置疑》一文中已经作过较为全面的分析和批评,此处只是通过分析“德育生活化”立论存在的逻辑矛盾,指出它的症结所在。 我们研读了能够检索到的近百篇“德育生活化”的文章,发现“德育生活化”立论的构词逻辑存在三个问题:其一,“德育”的缺位。只是抓住德育实务脱离生活的一些现象说事,没有在德育科学的意义上交代“什么是德育”,使得关于德育的本质及其目的和目标、任务和内容等基本概念和关键词,在言说德育与生活的关系中成了“潜台词”。其二,“生活”的模糊。没有界说“生活”的基本内涵,对“生活”概念的把握没有形成大体一致的看法,尚处于“见仁见智”的状态,如“学生现实生活”“日常生活”“非日常生活”“生活世界”等。其三,“化”的含混。没有对“生活化”的词义作出说明,而在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话语体系中,“化”的本义是彻底改变事物的性质和形态。这样,所谓“德育生活化”,自然而然地就会被人们理解为要用不确定、似是而非的“生活”,彻底改变中国德育的理论和实务的性质与形态。由此可见,用于“德育生活化”立论的三个基本概念,含义是不确切的、模糊的。缺乏从事任何一种学说(学术)或理论研究的逻辑前提,即不能在大体一致的意义上确切、清晰地理解和把握基本概念,说明其立论是不能成立的。 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德育生活化”不仅不能正面分析论证自己的核心观点和基本主张,还有不少直接违背德育科学和贬低科学德育的错误意见。如:指责德育内容的道德知识都是抽象的概念,否认对学生进行道德知识传授和学生接受、掌握道德知识的必要性;认为“生活应该是最好的老师”,否认教师在德育过程中应当处于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指责教师是所谓的“德育的权威”和“真理的化身”,反对学生在德育过程中“处于一种接受者和被塑造者的客体地位”;嘲讽国家和社会关于德育目标和内容的规定是“高高在上的神圣价值”,称学生不接受这种“模式化和标准化”的统一性要求是学生的“权利”,每个学生“只能接受他的生活所能接受的影响”;如此等等。这些错误意见清楚地表明,“德育生活化”的学说旨趣不是摆正德育与生活的关系,而是要用“生活”彻底“化”掉德育。这显然是错误的,不论研究者的愿望如何。 二、模糊和倒置德育与生活之关系的原因是研究方法失误 开展任何科学研究,特别是试图创建一种新的理论或学说主张,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是关键。“德育生活化”之所以会出现模糊和倒置德育与生活这样的错误观念和主张,与其研究方法的失误是直接相关的。 其一,偏离了科学社会历史观的视野,将德育与生活及其关系抽象化。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德育与生活都是具体的历史范畴,德育与生活的关系也是具体历史范畴,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代,德育与生活及其关系必然有所不同,乃至存在重要的、根本的差别。因此,试图创造超越具体国度和时代的德育理论或学说主张,既无必要,也无可能。当代中国德育,既不能等同于中国传统德育,也不能混同于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德育,研究德育与生活的关系实际上就是要研究中国德育与中国当代社会生活的关系,唯有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社会现实及其客观要求实行与时俱进的创新,才有可能推动中国德育的科学化进程。这样说,并不是要否定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代存在一般性的德育理论或学说主张方面的共同元素,而是要强调一般寓于个别之中,不可离开特定的国家和具体的历史时代,抽象地谈论和探讨一般性的德育理论或学说主张。 其二,缺乏实事求是的客观态度和辨证分析的方法。诚然,不可否认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过去确曾长期存在脱离生活的现象,这种不良现象今天依然没有彻底改变,但也不能因此就笼统地说德育脱离了生活,更不应该无视我们在纠正这种问题方面已经取得的成就和进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应当是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在尊重已经取得成就和进步的基础上,揭示德育与生活之间的逻辑关系,在德育理论研究和德育实务操作的两大领域,探讨如何才能把德育对于生活的合规律性要求与合目的性要求有机地统一起来,而不是只盯着存在的问题,站在“生活”一端对德育横加贬责,直至主张用“生活”来“化”德育、彻底改变德育的性质和形态,致使德育与生活的关系变得模糊起来,甚至被倒置。 其三,研究范式错位。所谓研究范式或范式,简而言之可将其理解为由特定的思维方式和话语体系构成的研究模式或模型。在涉论德育与生活的关系问题上,“德育生活化”遵循的是一般哲学的范式,发生研究范式错位。表现之一是遵循本体论范式:本体论把整个世界“化”为“物质”,“德育生活化”把整个德育“化”为“生活”,赋予“生活”以德育本体论的学说地位。表现之二是遵循认识论和实践论范式:在冥冥之中不知不觉地套用理论与实际的关系或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的认知模型,来解读德育与生活的关系。正因存在这种范式错位的方法失误,“德育生活化”在论证自己的合理性时才反反复复地强调德育不可离开生活实际这种人所共知的常识。德育,作为人类认识和改造社会及自身的最为重要的实践活动之一,它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并非如同理论与实际的关系,也不同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其研究不可套用一般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和实践论的研究范式。不然,势必就会把包括德育本质论在内的所有德育问题都“泛化”进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