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1)06-0166-04 修回日期:2011-10-13 一、高校德育“遭遇”价值多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结构、组织形式和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身处“中西古今”十字交叉经纬的中国,现代与传统、新生与腐朽、先进与落后、光明与黑暗、现实与虚拟等水火不容的现象交织、纠缠在一起,人们用多种思维角度思考价值问题,许多新的价值观念得以形成,人的价值观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正如学者所说:“各民族、各地区、各群体的文化对话、交流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各种价值观念的碰撞、冲突更加激烈,增加了个体价值目标的选择自由度,激发了价值主体个体性特征的张扬,从而使得社会价值多元化更趋于明显。人们不再习惯于一种声音,‘嘈杂’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特征。”[1](229) 在传统社会里,由于有着统一、同质的社会结构,与其相适应的价值秩序有着一种支配个人和社会生活诸领域的统一的“整全性”价值,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人及社会生活起着一种普遍性的制约作用。现代社会中社会结构的改变,使得统一的价值世界随之崩溃,领域分化、多元分殊。在一定程度上,它虽消解了传统社会中“崇高”对“渺小”的凌驾,“普遍性”对“个体性”的压抑,但也导致了新的困境。如果说强调崇高、强调普遍性是“本质主义的肆虐”的话,对崇高和普遍性的消解可以称为“存在主义的焦虑”。前者强调标准、根据、尺度而淡化个体的选择,因此,这是一种“没有选择的标准的生命中不堪忍受之重的本质主义的肆虐”的生活,[2](150-151)是痛苦的。而后者则凸显个体选择,但淡化选择标准。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使得确认思想的根据、选择思想的标准、评价思想的尺度都失去了绝对的意义,个体和共同体之间不同的价值观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因此无法给出确定的等级秩序,它们差异并存、不可通约,甚至彼此冲突、难成共识,这就是韦伯所谓的价值世界中“诸神的斗争”,这是一种“没有标准的选择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存在主义的焦虑”。[3](56)所谓“没有标准”,其实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标准”缺失,而是面对多种标准,选择主体无法发展起自己稳定的价值甄别力,从而在关于生活的意义等问题上无法形成正确的价值理解和价值行为,导致精神危机和意义失落的出现。 德育的使命是启迪智慧、滋养生命,它由人的生存、发展活动所催生,是人应对其生存困境,保障、改善、提升自身存在状况和发展境界的产物。“人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建立在三种关系之中:一是与自然的关系,这是与人的生命体的维持和种的延续直接关联的必要关系;二是与他人即社会的关系,这是与人的感性活动及本质存在直接关联的必要关系;三是与自我的关系,这是与人的自我存在与发展直接关联的必要关系。”[4](31)对于人的存在和发展而言,任何一种关系的缺失都有可能使人丧失存在和发展的条件。然而,这些关系不会自动地获得合理的形式,更不会自动地和谐起来,而必须通过人自身的实践活动来实现,德育就是这样一种实践活动,从原始社会与生活融为一体的德育到今日专门化的德育,其之所以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正是因为它源于人的生存、发展所需。在人生存、发展的三种关系中,人确证着自己的价值,在处理这三种关系的社会生活实践中,人逐渐形成自己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观。因此,德育本身便与价值观有内在关联,它必然要关涉价值观,其宗旨就在于通过引导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而促进人的道德成长和全面发展。 价值多元的出现客观上使整个社会的德育问题复杂化了,太多的选择自由、太少的取向确定性;太多的自我负责、太少的外在监督;有许多的生活机会,也有太多的精神健康隐患。这个时代的德育比封闭社会和价值确定性时代的德育要远为困难。高校德育以大学生为对象,而具有较强自我意识的大学生受价值多元的影响更为深刻。价值多元已经成为一种真切的实存力量,成为一种影响大学生发展的文化环境,对当代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产生了弥漫式的广泛影响。而多元的彼此冲突的“道”,必然使得无论是教师还是大学生个体的“德”无所归依,高校德育原有的简单传授道德价值、促成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形成的方法显然不足以应对复杂的现状,因为当道德价值多元时,我们往往迷惑于该教什么,该学什么。而另一方面,面对大学生心灵的痛苦、精神的焦虑、人生的困惑、价值取向的迷茫和价值生活上的无所适从,人们对高校德育一如既往地寄予厚望,期望它能为大学生排疑解惑,帮助大学生解决精神世界的矛盾,促进他们心灵世界的安顿、道德品质的完善、精神家园的建构和健康地成才成长。于是,我们不禁要问:在价值多元背景下,高校德育该何去何从? 二、高校德育中“价值中立”、“价值无涉”的局限性 马克斯·韦伯曾以承认价值体系的多元差异与冲突为事实前提,提出了“价值无涉”的主张,在韦伯看来,深处一个“诸神冲突”的时代,所有的价值判断都无所谓高低优劣之分,与此相关,课堂只是讲授客观知识的场所,“教师不应是领袖”,教育和学术研究必须保持价值中立。如果教师利用这样的机会“趁机兜售自己的见解”,那是后果不堪其忧的做法。 应该指出的是,韦伯代表的“价值中立”的立场源于价值相对主义,它不承诺存在普遍的价值标准,因此就无所谓指导生活的伦理体系。它消解了普遍意义上的价值权威,但因此有可能破坏公共生活,使共同生活变得不可能。价值相对主义虽然注意到了人与人、文化与文化间的差异,但夸大了这种差异,忽视了人的共同性,从而也忽视了人解决其所面临的共同社会的共同问题的需要等。由于夸大了价值之间的不可通约性,最终还会滑向价值虚无主义的深渊,因为既然每个人都自由地选择自己的“上帝”,尽管这种“上帝”实质上可能是“魔鬼”,这样上帝与魔鬼不分,最终将丧失善恶标准,不仅造成社会生活分崩离析,亦会造成个人精神生活的封闭从而造成人的退化。 与价值相对主义相联系的是“原子式自我”的“主体性原则”,这种“原子式自我”不具有任何社会内容和社会身份,“他”一定程度上斩断了与历史的联系,但也因此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依托;“他”一定程度上又斩断了与未来的联系(当下即是,及时行乐),在这种只剩下现在、瞬间的体验中,当下即是的心态必然以贝尔所描绘的感性的“及时行乐”为归宿,其自身的存在也变得“孤立”、“单向度”;“他”一定程度上又斩断了与他人、社会的联系,在过分执迷于“小我”,失去了“大我”的“他”必然成为一种“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悬浮之物。而以这种“自我”作为价值判断的基础,必然使价值存在丧失历史、文化和现实之根,也必然拒斥一切共同价值标准和价值共识。因此,价值相对主义把人抛入到一个价值标准模糊的不确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