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化政治何为? 在如今文学理论中,“文化”无疑是最热门的概念了,“政治”也一直是再熟悉不过的概念,然而联结这两者而合成“文化政治”的概念,那就变得陌生了。但这恰恰是时下崭露头角并迅速趋热的新概念和关键词。 那么,什么是“文化政治”呢?先得追溯一下这一概念的缘起。 1991年,一位出生美国的非裔女作家贝尔·胡克斯写了一本题为《向往:种族、性别和文化政治学》的书,第一次提出“文化政治学”的概念,对于种族主义、女性主义、后现代主义、社区、身份、电视、文学等问题予以关注。这可以视为文化政治研究的发端。此后同在1994年有两本以“文化政治学”为名的著作问世,一是格伦·乔丹和克里斯·威登的《文化政治学:阶级、性别、种族和后现代世界》,一是艾伦·森费尔德的《文化政治学:酷儿读本》。贝尔·胡克斯的观点揭晓了文化政治研究的宗旨:“清醒地坚持将文化研究与进步、激进的文化政治相联系,将会保证文化研究成为一个使批判性介入成为可能的领域。”①贝尔·胡克斯等人从女性主义、种族主义、后现代主义出发,吸收了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等,铸成了侧重研究所谓“非常规政治”或“非正式政治”的“文化政治学”,在从伯明翰学派开宗立派算起已颇有时日的文化研究中开了新生面。当今文化研究中大力推崇文化政治学并予以身体力行的是弗雷德里克·詹姆逊和伊格尔顿,他们不仅以卓著的理论建树推进了文化政治学,而且在具体的文学、文化研究中采用文化政治批评方法,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果。目前文化政治研究的势头甚猛,对其今后的发展空间是可以预期的。 “文化政治”的倡导者们有一共同的观点,即任何东西都是政治,他们不同意文化与政治可以截然分开,或政治只是文化中并不起眼的从属之类流行观点。他们往往使用最高级的形容词来强调政治在文化中的绝对性、永恒性和普适性。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认为,在对文学文本所作的阅读和阐释中,政治阐释具有优越性,“它不把政治视角当作某种补充方法,不将其作为当下流行的其他阐释方法——精神分析或神话批评的、文体的、伦理的、结构的方法——的选择性辅助,而是作为一切阅读和一切阐释的绝对视域。”他还将这一道理推广到其他所有社会文本:“一切事物都是社会的和历史的,事实上,一切事物‘说到底’都是政治的。”②伊格尔顿则将这一问题放进文学理论中来进行考量,指出文学理论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政治问题。他认为,那种无关乎政治性的“纯”文学理论是根本不存在的,只是一个学术神话。在任何学术研究中,人们选择的总是自己认为重要的对象和方法,而人们对其重要性的评价则是由深深植根于社会生活实际形式中的利益结构来支配的。因此文学研究既不是本体论的,也不是方法论的,而是策略性的,它关心的不是对象是什么或我们如何探讨它,而首先是我们为什么要研究它?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我们所研究的文学理论是政治性的。”③ 然而“文化政治”的倡导者们明确指出,“文化政治”不同于人们通常所说的“政治”。伊格尔顿声明:“我已经说清我的看法:一切批评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政治的,人们往往把‘政治的’一词用于政见与自己不一致的批评,这里讲的不是这个意思。”那么,伊格尔顿讲的是什么意思呢?他接着说:“社会主义的与女权主义的批评家……考虑的是作品与性别状况或文本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而其他理论一般是不这么做的。”④也许可以“文化政治”的开创者贝尔·胡克斯为例说明之,这位出生在美国南方肯塔基州一个乡村小镇穷苦家庭的黑人血统女作家不啻是文化政治的一个样本,她因特殊的身份地位而成为一个集地缘、阶级、性别、种族、民族和族裔问题于一身的文化符号,成为多方面文化政治的交集。文化政治讲的不是派别而是性别,讲的不是政体而是肉体,讲的不是阶级而是种族,讲的不是地界而是代沟。这些问题之成为可能是建立在对于通常所说“政治”概念的重新理解和进一步拓展之上的,而这些更新和扩展了的领域一般是不被纳入通常所说“政治”概念之中的。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通常所说“政治”概念只是指社会政治,它主要是指国家制度、经济体制、科层机构、国际关系、政党、议会、政府、工会等社会权力关系,而文化政治则主要是指性别、种族、民族、族裔、性、年龄、地缘、生态等文化权力关系。现在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人们的研究兴趣从前者转向了后者,从中发现了以往被遗忘了的角落,而这更是文化政治研究或文化政治学可以大显身手的广阔空间,如果说社会政治更适合政治家去关注的话,那么文化政治则更值得文化学者去垦拓和耕耘。 二 文化政治与社会政治 无论是社会政治还是文化政治,其核心问题都是权力的问题,包括权力的分配、使用、执行、生效、争夺、转移、巩固、延续等要义。以往这一认识主要集中在社会政治上,不争的事实是,古今中外历朝历代对于社会权力的掌握、行使、争斗和扩张,始终是最大的政治。然而在文化研究中,一个新的问题被提了出来,权力无所不在,它不仅表现在国家、政党、政府、议会、军队、警察、司法机关、监察机关的实践和职责之上,而且事关人们的种族关系、民族关系、性别关系、性关系、年龄关系和地缘关系等,后者往往也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之上,一方强势而另一方弱势,而强势一方支配、压迫弱势一方。可见文化政治也与权力有关,或者说,正因为与权力相关,“文化”政治才成其为文化“政治”。正如格伦·乔丹和克里斯·威登所说:“社会和文化生活中的每种事物在根本上都与权力有关。权力处于文化政治学的中心。权力是文化的核心。所有的指意实践——也就是说,所有带有意义的实践——都涉及权力关系。”⑤可见必须打破以往相沿成习的思维定式,对权力问题作更为宽泛更为弹性也更为实际更为人文的理解。正像目前文化研究中一个较为普遍的看法:“权力已经变成了文化研究中重要的术语,并且被用来解读全部的文化实践和产品。所以,如果我们一般地把‘政治’看做权力关系的领域,那么,‘政治’的含义就扩展到了包括所有的社会和文化关系,而不仅仅是阶级关系。除了别的政治以外,我们现在还听到诸如男子气质的政治学、酷儿政治学、影像政治学和身份的政治学等多个说法。”⑥这一取向无疑是建设性的,将大大拓展和深化政治学研究的内涵。福柯说:“如果我们在看待权力的时候,仅仅把它同法律和宪法,或者是国家和国家机器联系起来,那就一定会把权力的问题贫困化。权力与法律和国家机器非常不一样,也比后者更复杂、更稠密、更具有渗透性。”⑦福柯之论正说明了,文化政治在性、性别、种族、民族、年龄和时空等方面所涉的文化权力关系更加切近人的生命、人生、家庭、族类、肉身、官能、欲望、情感等个体性、私人性、血缘性、生理性的部分,这是每个人从出生起就置身其中且终身不能摆脱的命运际遇,更多自然淳厚的人间气、人情味和草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