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5707(2011)08-0016-05 人们习惯于把高等学校看作为一种组织,而把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看作是它的一个部门或子系统。其实,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组织或系统。肯尼斯·博尔丁认为:“任何一个组织都是为实现某种目标而创造出来的。”[1]理查德·L·达夫特认为:“组织的关键因素不是一个建筑、一套政策和程序,组织是由人及其相互关系组成的。当人们彼此作用并发挥基本作用以达到目标时,一个组织就存在了。”[2]在此意义上,在高校这个大的系统中,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就是一种实现特定目标的相对独立的组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简称“中央16号文件”)提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主体是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本文是从狭义的角度来界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即它主要由高校辅导员、班主任以及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党团机构工作人员构成。现阶段,一些人对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性质及其存在价值还存在疑惑,集中地表现为对这一组织“为什么而存在”、“属于什么性质”等问题特别困惑。这不仅导致内部成员价值危机,而且影响组织的社会评价。澄清这一组织的价值与性质是当前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一项紧迫的任务和重要的理论课题。 一、组织价值层面的困惑 对于一个组织而言,“为什么而存在”是一个根本的问题,既涉及到组织的存在价值、社会属性问题,又涉及到组织活动中组织自身地位问题。一旦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了模糊认识,那么组织的发展就会出现重大问题,甚至危及到组织的生存。自20世纪50年代以政治辅导员为主体的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组建以来,这一组织的发展经历了许多的坎坷。在“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几年中,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性质、价值定位是基本明确的,这一组织是承担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类组织,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是政治工作干部,这一组织要服从与服务于国家的需要,人们对这些观念是不会置疑的,组织成员对自己组织价值与使命的信仰也不会怀疑与动摇。“文化大革命”把政治推到一个极端的位置,使得高校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其组织受到严重的摧残,也导致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其组织理念的混乱。20世纪80年代,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建设实现了突破与较快的发展;另一方面,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其组织的发展在前进中出现了问题,以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为主的多种社会因素公开地、直接地否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及其组织的价值,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一度陷入困境。邓小平曾指出:“我们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了。”[3]2901992年以后,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新的一轮改革开放热潮带来了我国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这种变化既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又使得这一组织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淡化政治、怀疑思想政治工作价值的思潮表现形式多样,而且形式更为隐蔽。一些人以“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学校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为理由来否认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与作用,一些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往往被“边缘化”,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劳动及其价值得不到应有的承认与尊重。这种“价值认同危机”不仅发生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外部,而且出现在队伍内部。一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也在怀疑这一组织到底是干什么的?有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这种“价值认同危机”的出现,不仅影响社会对这一组织地位与作用的怀疑,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这一组织内部人心的不稳定、士气的低落。 二、组织价值与使命的澄清 澄清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组织价值与使命,就是在各种争议面前理清头绪,坚持以促进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全面发展的人才作为组织的最高价值与使命。 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是什么?如何处理国家、社会的需要与学生个体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这是组织理念中一个根本的问题,也是一个富有争议的问题。高校及其包含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在内的各个子系统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人的培养,这一点人们没有什么争议。学术界争议的问题是:学生(人)是作为社会发展的工具来培养,还是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来培养?[4]35一些学者认为:“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在功能论和价值论上坚持功利主义立场,致使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只重视其对社会的作用,包括政治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重视其即时的、显性的泛政治功效,忽视其对人的发展的作用,对健康人格、完美人性与素质发展的作用,忽视其长期的、本质的塑造人的功效,表现出明显的工具理性和工具论的倾向。”[5]这一观点归纳的正确性值得进一步商酌,但是其指出的问题是值得高度重视的。一方面,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忽视人的价值与全面发展,“突出政治”、泛化政治的做法是应当摈弃的;另一方面,把服务社会与服务个人对立的观点也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马克思曾经指出:“个人是社会的存在物”,“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6]在人类社会发展相当长的历史过程中,特别是阶级与国家出现以来,本来由人组成的社会却变成人的异化物,成为一种操纵与制约人以及人的发展的外在的对立物。马克思、恩格斯正是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社会之间对立、背离与分裂的关系中,提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观点。恩格斯曾设想无产阶级取得公共权力并且利用这个权力把脱离资产阶级掌握的社会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在这种条件下,“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7]尽管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不完全具备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条件,但是,社会主义基本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确立,特别是无产阶级政党取得执政地位并建立起公有制经济占主体的国家经济体系,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提供了可能及人类有史以来最广阔的空间,同时能够促使社会的发展需求与个人的发展需求尽可能地协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