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5707(2011)02-0010-05 在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视野中,关于主体性的概念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有学者认为在多元主体模式中,不仅教育者具有主体性,受教育者也具有主体性,甚至教育的环体和介体也可以成为主体,具有一定的主体性。[1]248无疑,主体性在思想政治教育的理念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只有尊重和肯定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主体性,着力激发各个主体的能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才能构建起科学合理的教育模式,更好地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 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的理念 主体是与客体相对应的存在。《现代汉语词典》对主体有三种解释:“1.事物的主要部分;2.哲学上指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3.法律上指依法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国家。”[2]马克思指出:“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3]在马克思看来,作为主体的人是对象化的存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但由于“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4]60主体也处于不断实践之中,是对象化实践中具体的、现实的、客观的存在。然而,这种存在只有在特定的关系范畴中才得以展示,因为“主客体在本质上又是一种关系范畴,它是发生在人和对象两个实体之上的一种特定关系。只有在这种特定关系中,人才是作为主体存在的。”[5]因此,一般说来,主体具有个人主体、集体主体和社会主体三种基本形式。 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中,主体和客体均是人。主体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是在该活动中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的因素,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和承担者,他们具有自然性、社会性和意识性的属性。客体是主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一切对象,是在该活动中处于从属和受动地位的因素,他们具有对象性、历史性和能动性三方面的特征。 主体性是主体的本质属性,是主体外在表象和内在实质的统一,体现了主体在对象化实践中的特殊蕴涵。西方近代思想家强调理性,认为理性是人的主体性的根本。有学者将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期始兴的主体性研究归纳为三种主要观点:实践性说,“把对主体性的理解,归结为实践性”;主观性说,“把主体性概括为人在自由自觉活动中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主客体关系说,“从主客体关系的角度来规定主体性”。[6]有学者指出“主体性是社会性和个性的统一。”[7]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有学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性原则是教育者将受教育者视为实现教育目标的主体,充分尊重其主体地位,从而培养和造就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主体性的普遍要求。[8]还有学者把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性看作是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三部分主体性综合叠加的“复杂整体。”[1]271-272 上述有关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的论述各有其优点,博采众长,笔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性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主体的本质属性,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能动、积极的表现,是思想政治教育取得实效的关键因素。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包括领导者、教育者的主体性与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三个方面。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性是作为主体人的领导者、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中的相互作用的体现。从内容和结果上看,就是实现主体对象化和对象主体化的过程。主体对象化是指教育者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属性和意图体现于对象,使对象的心理、意识和行为发生教育者所期望的变化;对象主体化是指受教育者的心理、意识和行为被塑造为教育者体力和智力的意向形象,成为主体的一部分。可见,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过程本身就是主体对象化与对象主体化统一的过程,具有创造对象价值和优化主体的双重功效,体现了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作为主体人的价值。 二、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构成 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在传统意义上,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是“具有一定教育能力并从事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的认识与实践活动的人。”[1]206即单子式主体。单子式主体的观点仅把教育者作为主体来看待,过于强调教育者的主导作用,教育者拥有绝对的权威,注重教育者对思想意识形态强制的施加,把外界刺激归结为内在动力生成的唯一的因素,忽视了受教育者以及介体、环体的积极因素,“过分依赖单一的强制性的外部灌输方法,使教育对象始终处于被动接受地位,不利于教育对象自主性、能动性和自由性的培养。”[9]形成了我说你听,我打你通,以观念说教、行为约束、思想灌输为特征的、被动接受强制压服的单向灌输的教育模式,导致了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关系紧张,教育效果不理想,使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受到质疑。 针对传统单子式主体模式的弊端,近些年来,学界也相继提出了双主体、多主体、主体际性或主体间性等观点。[10]这些观点大都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由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所构成,即双主体,“思想政治教育实现主体间性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相互影响。”[11]教育者作为主导性主体或主动性主体,组织教育活动,把握教育规律,选择教育方法;受教育者作为受动性主体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教育活动,将教育成果外化为实践行动,双方在“理解融洽的基础上通过互识达成共识”。[12] 双主体的观点突出了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强调了受教育者的主体作用,注重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良性互动和协作配合,促进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然而,在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视野中,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决策者、谋划者和统领者这一主体在性质和功能上不同于教育者主体,同时其主体性的重要意义日益显现,其影响力不断扩大。为了更加准确、清晰地界定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全过程中各个主体的功能与性质,进一步推进该学科的科学化与规范化,笔者试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分为三类:一是导向性主体,即不直接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具体活动,而是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战略谋划、方针制定、宏观控制、组织协调的各级党组织、政府工作部门与军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二是主动性主体,即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者。他们直接面对受教育者,将社会所要求的思想观念、政治意识和道德观点传输给受教育者,通过教学、辅导、激励、感染、示范等教育方式方法和手段措施,使受教育者接受社会所需要的思想观念、政治意识和道德观点,内化为自身的态度体系,固化为个体意识体系和思想认知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而成为支配、控制行为的内在力量。三是受动性主体,即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受教育者)。受教育者在整个思想政治教育中处于受动地位,要按照主导性主体所确立的方向、既定的方针、基本原则和预设目标,并且根据主动性主体所选择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特定的教育理念、教育环境接受教育,但受动性主体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具有自主选择性、能动性与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