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学流派既是研究对象,是因为它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自足的审美系统;它又是研究视角,是因为它在文学的全局中只是一个部分,透过它可以窥测文学整体,故而它有方法论意义。文学史如同千姿百态、琳琅满目的艺术画廊,它是众多有艺术个性的作家所创造的,然而它的辉煌的整体艺术风貌却不是一两个作家所为,乃是不同的个性创造所构成的共有特色。作为一个文学史研究者,谁不想既能在总体上深刻而准确地把握文学史的全貌又能在具体作家作品上进行深入的透视与开掘,但是在研究实践中往往两者之间出现脱节或者合不扰,表现出两种倾向:过分注重作家作品的微观分析,就会造成“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缺憾;要是迷恋于高屋建瓴的宏观审视,虽然全景全貌尽收眼底,但也会留下空泛感或朦胧感。如果能在文学全貌与个体作家之间架起一座艺术桥梁或者寻找一个中介,就会很自然很紧密地把整体与个体有机地联系起来。控制论的创始人维纳认为,中介是一中转站,一桥梁,一缓冲带,在这里即使不相容的事物也可以“和平共处”,达到一种和谐的境界。就文学研究来说,文学流派具有中介的作用,从特定意义上讲它是天然的艺术桥梁。这是因为文学流派作为一个审美结构它小于文学的总体结构而大于作家的个体结构,正是它作为总体与个体的中介,下联着各种艺术风格的作家作品,上联着文学的整体风貌。具体来说,文学流派是由审美倾向带有趋同性、艺术风格具有相似性的作家构成,每个文学流派的共有艺术特征对于该流派的成员来说是其区别于他流派的独树的旗帜,但对于文学总体风貌来说,它与其它文学流派的共有艺术特征一起汇聚成五光十色的艺术风采。因此,文学的通史或断代史研究如果能自觉地把文学流派的演变及其审美特征纳入一定的历史的和美学的范畴之内,进行整体的分析与透视,这无疑有助于理解和把握文学史流变的全过程和文学审美的总体特色。很显然,把文学流派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来运用,实际上它是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的有机结合;也就是说,通过对文学流派中或一作家作品的微观分析,并不单单囿于个别作家作品,往往带有一种综合的美学把握,即从与本流派其他作家作品的比照中引出关联着文学整体的某种倾向或某一侧面,但是,对于作家作品的微观透审又离不开文学流派的宏观审视。作家作品的微观分析是文学流派有意结构的分解,是为了对文学流派进行宏观把握的更深入的细致的透视,便于准确清晰地概括文学流派的总体特征,从而揭示出文学整体发展中具有独特意义的稳定的和不稳定的美学因素;文学流派的宏观分析既是作家作品微观分析的升华与综合,并反转过来对微观分析在美学范畴和历史范畴上有一定规约和导向,又是通向整体文学全貌的最佳渠道,将微观分析出的带有全局性的社会意识、文化意识、审美意识以及内在的文学规律汇集起来,参与整体文学的研究和判断,这就使文学流派的宏观分析有力地发挥了一端联着作家作品、一端通向整体文学的桥梁作用。有趣的是,在整体文学结构中,文学流派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块状”结构,通过对其结构内部的分析,可以发现不同艺术个性作家既相互吸引又相互竞争,相互吸引的结果也许可以形成趋同的审美趋向和流派共有的艺术风格,并从而使整体文学发展呈现出相对稳定的和谐状态;相互竞争的结果有可能出现多样化的审美个性或多元化的发展趋向,或产生新的文学流派或冲破整体文学结构的平衡,并为新的平衡造成有利的机缘。不论是作家之间的相互吸引或者是相互竞争都是受制于社会的某种思潮,思潮能孕育流派,流派能推动思潮,而作家往往借助思潮进入流派或步入社会,选择某种思潮正是适应了社会的某种需要;因此一个作家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在整个文学史上充当的角色总是或明或暗地同某种思潮或某个流派相关联。对文学流派“块状”结构的剖析,不只是可以清晰地掌握作家作品的特征与个性,更重要的是可以具体扎实地认识文学史的整体面貌和演变轨程。 二 我们不能停留在整体文学结构研究中文学流派的方法论的功能与意义的阐释上,必须进一步探讨文学流派研究的社会学方法。从美学角度看文学流派是个审美群体结构,但从社会角度看文学流派,则是社会生产的自然现象,既不是作家群体的随意创造更不是文学研究者主观圈定的,它的存在和发展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文学流派应是具有相似倾向的群体作家在社会性生产活动中自觉非自觉地创造的“精神结构”和“审美结构”。吕西安·戈德曼曾说过:“当一个群体的成员都为同一处境所激发,并且都具有相同的倾向性,他们就在历史环境之内作为一个群体,为他们自己精心地缔造其功能性的精神结构。这些精神结构不仅在其历史演变过程之中扮演着积极的角色,并且还不断地表述在其主要的哲学艺术和文学的创作之中”[(1)]。虽然文学创作是一种完全个人化的精神生产和艺术生产,是其自由心态的象征性呈现,但这种个人性的精神生产和艺术生产以及个体创作心态总是同特定历史环境下的社会生产和社会心理或隐或显地联系着,致使文学作品蕴藏的思想情感既渗透某种群体意识和人类相通的情感因素,又是社会生活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相互融合的意识结晶,文学著作之所以伟大就在于它们展示了社会人类与内外宇宙的全面形象。由于任何作家致力于精神生产和艺术生产都是在特定的具体社会环境里,而创造的文学作品,又是作家与其所处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交流或交换的一种形式,因而这些实际性的各种社会关系、思想关系、情感关系和艺术关系便构成了作家创造的群体关系和独特的社会文化氛围,使作家的个体创作不知不觉地便有一种趋同倾向,即或补充一个群体的文学或迎合一个群体的文学,在对社会各种生活、文化意识以及各种文学类型进行自我选择时也在进行着一种群体选择,并置身于群体之中共同营构文学流派的精神结构和审美结构。尽管任何文学流派的生成和变动都与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哲学、宗教和道德等有着具体而奇妙的联系,并在这种联系的相适应与不适应的张力中弘扬了作家群体创建文学流派的内在主动性;但是必须看到,一些作家趋向何种群体致力于文学流派的建构,并非都是主动的自觉的,往往带有被动的非自觉性。也就是说,“他们在既定的范围内成功地创造了文学(绘画、音乐或概念的,等等)作品,创造了一个想象的、连贯的、或几乎严格一致的世界,而这个世界的结构又与集团整体的趋向相一致”。[(2)]如果说这种文学流派的创造活动并非有意为之而带有被动的非自觉的趋同倾向,那也是各种不断变化的外在社会条件和社会力量对文学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挤压力和威逼力,把一些作家诱到或挤到同一条轨道上,同一种氛围中,同一种规范里,塑造着群体的美感形象和艺术风范。因此可以说,社会历史生活的发展在无意识中建构着不同的文学流派,使艺术风格和创作特点各异的作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实现个性与共性、个体与群体的偶然结合而形成一种必然;同样,社会生活的变动所激起的浪花和冲击波也不知淹没和淘汰了多少文学流派,使那些与生活激流和社会主潮逆向的作家群的集结成为一种不可能。这就充分说明社会生活的变动是文学流派生成嬗变的最根本原因。从纵向考察便可发现,中国古代文学处在一个超稳定的社会结构中,相对来说,社会各种生活的变化比较缓慢,它从根本上制约着或限制着文学结构变化的速度,当然也牵制着文学流派的形成与发展。发生结构主义认为:“人类现实就呈现为两面化的过程:旧结构的消除和新整体的构成。这些新整体有能力产生能够满足各社会集团提出的众多新要求的平衡”。[(3)]文学流派作为一个精神结构与审美结构是有新旧之分的,它既能适应社会某些集团的审美新需求而产生新结构,也能随着生活的变化不适应社会某些集团的审美要求而成为旧结构,或被新力量冲破或自行消解,其关键都在于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以及产生的包括审美需求在内的众多新需求,而这种社会活动潜能与社会生活需求所形成的物质与精神的合力可以改变着世界,既能消除旧的不相适的平衡又能产生趋向于终将再被取代的新的平衡。正因如此,所以中国古代社会推进到近现代其稳固的旧结构日益解体,各种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在新旧社会交替的“五四”时期,人们蕴藏的潜能获得空前的释放,精神创造力与艺术创造力显得无比旺盛,人们的审美追求与审美趣味也发生变换,新的审美原则不断取代旧的审美原则,导致人们的审美心理和审美思维发生重大转折。为消除人们因社会变动和生活变化所激发的新的审美要求与旧文学结构的不相适的平衡,作家们在活跃的充满生机的艺术实践活动中而顺应现实社会种种不同集团的审美需求结成一个流派群体,使人们的审美心理趋向新的平衡。由于“五四”以后社会剧烈动荡,生活变化节奏加快,人们的审美要求和审美取向也随之变化多端,反映在文学流派的变动上便出现了眼花缭乱的艺术局面。历史发展到社会主义新时期,文学流派千姿百态,层出不穷,这种极为活跃的艺术景观的出现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整个社会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4)]历史再一次证明文学流派的生成和嬗变与社会生活和社会心态的律动深刻地联系在一起。既然文学流派是社会的产物,是具有社会性的精神结构与审美结构,那研究文学流派的社会学方法无疑是最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