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77(2009)09-0186-04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存在的变化昭示着思想政治教育型态生成和变迁的真正原因。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构成了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型态嬗变的前提存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首先要回应这种社会转型的客观要求,因为其存在的前提变了,那么型态也必然发生变化。自20世纪80年代中国社会进入转型期,思想政治教育中灌输理论与现实变化的契合能力发生矛盾,思想政治教育迫切需要由灌输型到情感型转向,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 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情感,在以往的研究中,有学者认为:“它是人们根据社会的道德规范评价自己和别人的举止行为、思想、意图时所产生的一种情感。”[1](p1882)有学者认为:“它是人类特有的一种高级社会性情感。人们根据一定的社会道德规范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时产生的一种内心体验。当人们的社会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规范时,就产生肯定性的情感体验……否则便会产生否定性的情感体验。”[2](p197)应该讲,这些观念对思想政治教育中情感的基本内涵与本质作了很深的揭示与阐发。但是,毋庸置疑,这些定义也有可能把思想政治教育中情感作为认知的副现象和逻辑的产物,可能把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引向唯认知主义道路。 笔者以为,思想政治教育中情感不是依附于思维与认知的产物,而是有其独特的运行机制,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有着思维与认知难以替代的地位和功能。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中情感通过人们的共同感受和移情,以心灵相融、情感沟通的方式实现价值互渗,从而建构一种从自身需要出发的主体力量。它是一个人主体感受、体验的自然流露,因此它比外部语言更有真实性,是个体内部世界的一种需要,一种呼吁,一种吸引,一种取向。另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中情感是人在社会生活中所特有的情感形式,它既是人对道德关系认知、评价的结果,同时也是人对道德关系直接感受、体验的结果。它可以使个体不借助于理论、观念等手段,不通过逻辑思维等中间环节而直接通过直觉、想象,依靠情绪记忆中的生活积累进行道德判断,对道德现象与关系作出迅速的反应。 因此,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情感虽然不是具体的道德内容、道德准则,但它却表现为一种力量使道德规范得以存在,它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越来越引起人们广泛的重视。基于此,笔者以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情感是个体对于客观的道德事实、现象是否符合主体需要的一种情绪体验,是主体内蕴含的道德要求得到满足与否的情感反应。 情感型思想政治教育是从情感视野描述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和属性的一个范畴。它以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情感现象,以情感态度作为方法论,确证思想政治教育的情感本性,揭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精神生产过程的传播、运行规律,把思想政治教育作用归结为一种情感力量的理论。其目的旨在揭示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创新与发展应当实现的内涵拓展和建设,体现时代发展要求的“以人为本”新理念的人文价值目标和追求。 其基本内涵包括:在本体论上,确认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情感存在和情感力量;在认识论上,强调思想政治教育既受社会经济、政治决定,又是一种透过人的意识和情感作用进行的社会精神传播和生命意义、价值意识的精神生产过程,其认识过程是主体间的对话、理解、沟通和互动;在价值观上,视思想政治教育是内在于人类本质和生命活动的,既是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手段,又是达成对人的生命的关怀自觉,促进人的精神成长与全面发展。 情感对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即以情感态度来实施德育活动。情感方法即民主方法、理解解释方法和意义沟通方法。也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是情感型的,而情感是内在于人的精神世界的存在。思想政治教育只有深入心灵,深入人的头脑,教育对象情愿接受、认同,顺利实现内化,最终实现行为自觉,这种教育才会有效果。现代社会条件下,要收获这样的效果,就必须采取情感的教育方式,通过有效沟通和理解,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心交人。以交流、参与、对话等民主方式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思想政治教育只有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建设人,为了人,人才能理解和接受德育。 为此,情感型思想政治教育在研究范式上要实现从“灌输型”思维方式向“情感型”思维方式的转变;由过去的惟政治化趋向转变为以情感样态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人的精神成长需要、与社会文化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从以社会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从注重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存在的外在联系、单纯被政治决定的地位转变到更加注重其自身相对独立性和情感发展规律上。这种情感视角的确定在于情感视野宽泛而不失深刻,理性而不脱离应用,以人为本,对教育对象给予更多的关注与关怀,能够包容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转型和扩展其功能的需求。 “灌输”源自列宁《怎么办?》一书。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针对俄国社会民主党内存在的崇拜自发论的工联主义倾向,列宁强调指出:“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各国的历史都证明: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3](p317)在这里,“灌输”涵义有二:一是指“从经济斗争范围外面”,向工人灌输他们原来不了解、不掌握的先进意识和政治意识;二是指“从工人同厂主的关系范围外面灌输给工人”阶级意识,指导工人从政治角度去认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对立的性质,明确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可见,列宁当时提出“灌输”社会主义意识,是强调科学、系统的社会主义思想不可能通过自发的方式产生,而只能通过学习、教育、宣传等自觉的方式才能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