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从来没有这么多人在关心和谈论道德教育——政府、民间、学者、大众,不少的教育主张甚至呈对立态势。深入认识与研究道德的教育与教育的道德问题,正确地阐释人的全面发展与开展传统美德教育的内在联系,促使二者在现实中由冲突走向整合,应成为我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改革的主旋律,这也是现代教育促进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问题的提出 当多元价值出现在当代社会各个阶层面前时,对每个社会成员乃至整个社会而言,既意味着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更意味着何去何从的困惑,同时也必然伴随出现社会转型期的价值失范……这就是德育工作者面临的局势,同时也是德育工作者在目前实施的以全民族的素质的提高为目的的素质教育中必须回答的基本问题之一。 素质,这本来是一个心理学概念,是指以人的先天禀赋为基质,在后天环境和教育影响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身心组织结构及其质量水平。在我国,“素质教育”则是一个与“应试教育”相对应的概念。前者特别强调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人的基本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以尊重人的主体性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而后者则特指那种单纯按照高一级学校选拔的要求,以考试为目的的教育训练活动。所以,应试教育以升学为目的,以提高应试成绩为教育目标,以知识灌输为教育方法。素质教育则是以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知识的学习和必要的考试是促进个体得到发展的手段。目前,理论界一致认同:素质教育是一种崭新的教育模式,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指导,从教育观念、体制、结构、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 当然,从人的生命历程来看,其重要的、大量的实践活动主要是在走出校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也就是说,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主战场在将来、在社会实际生活中,而不是在学校。就目前来讲,学校只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初级阶段,学校教师所能提供的教育只是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的基础教育,校园生活仅仅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首先过程。因此,我们必然面对怎样确立学校、教师教育在人的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如何面对“全面发展”的长期性及其艰巨性,怎样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学校德育培养目标等类似的诸多困惑。 ◎人的全面发展的深刻内涵 当然,倡导素质教育,追求人的“全面发展”的本意,是要在加强人的“各方面素质”的基础上促其和谐发展。人们渴望“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才的出现,作为人类最具理想意义的教育事业、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者为此付出全部努力是应该的,值得赞颂的,也唯有如此才能在条件成熟时推出全面发展的教育。但是,在“全面发展”的旗帜下,官员、专家、学者、教育工作者把人的素质进行“科学”划分,从德智体到德智体美劳,从智商到情商再到德商,并以此设立不同的学科专业进行分别传授,企图以此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发展学生的全面素质的做法,其结果却让我们莫名惊诧:在教育实践中我们不知不觉间把原来浑然一体的人的素质肢解了——按专家确立的学科体系,分门别类的课程设置,再由经过专业训练的老师各自为政地传授——体质归体育课管,道德品质由政治课负责……各门学科各自纵深发展,加剧了各种知识的割裂,致使学科知识不仅不能拓展人们的生存能力(这是人要全面发展所依赖的最基础的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反而日益成为人们全面发展的负担,严重脱离生活实际。难怪我们常常看到现代学子要么“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要么“男女不分,弱不禁风”;当然还有不少除了自己的专业之外既没有“知识”,也不懂“常识”的所谓硕士、博士。所以,把教育中智力的、体力的、美感的、道德的和社会的组成部分加以分隔,美其名曰:全面的素质教育,这实际上是打着“全面发展”的旗号走到了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对立面。 因此,我们必须面对在现阶段要想使社会全体成员实现最终意义上的全面发展是不可能的这个事实。我们只能争取各个人活动能力在尽可能多方面的发展。马克思说,个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到了外部世界对个人的才能的实际发展所起的作用为个人本身所驾驭的时候,才不再是理想、职责等等。马克思始终谈论的是“个人”的“全面发展”,而不是泛泛而论“人的全面发展”。个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的个性、关注人的地位、尊严和幸福,绝不是所谓的放弃道德追求,背弃束缚,抛弃传统,张扬个性,自由发展这么简单。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环境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依靠道德的力量,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中国传统文化是人文主义的,宗教因素不是绝对没有,但从来就未曾占据主导地位,儒家的正统地位从来不曾动摇。儒家重现世人生,轻鬼神、不迷信的人文主义思想在中国传统道德教育中影响深远。他们教导人们,不要把精神浪费在彼岸世界的天国种种幻想上。而要在此岸世界,奋发向上,学做圣贤,经邦济世,建功立业。在今日中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视受教育者的素质的提高、加强道德教育,推崇“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与追求自由发展,张扬个性不仅不矛盾,而且是最大程度地尊重人性、是对人文主义思想的张扬。 历史表明,道德教育仅为政治服务,必然导致批判“智育第一”的不道德行为成为时尚,极易引发对弘扬传统美德的“文化革命”;仅强调道德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或者实行所谓尊重受教育者让其自由选择道德教育内容和时空的道德教育,则必然导致“重物质、轻精神”,“重科技、轻人文”,“重智育、轻德育”,“重外语、轻母语”,进而导致人的“异化”、“工具化”、“禽兽化”。事实就是:从80年代初期的“喇叭裤”、“迪斯科”、“录像厅”、“卡啦OK”、“麦当劳快餐文化热”,到80年代中后期有较高层次的“萨特热”、“弗洛伊德热”、“港台流行文化热”、“丑陋文化热”、“东西方文化比较热”、“《河殇》热”;直至90年代以来的“性文化热”、“家庭解体热”、“夜总会”、“黑网吧 ”……所有这一切表明:在“网络载文”、“文以载道”劣质文化到处泛滥的今天,放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引导,放弃道德教育,就等于放弃未来。 ◎传统美德的魅力 近年考古发现,中华文明不止五千年,还要更早些。这么悠久的历史,为什么绵延不绝?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我们拥有一种伟大的民族精神!中华传统美德就是这种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中华民族在悠悠岁月的文明发展中,沉淀、流传下来的、具有影响,可以继承,有益于下代的、优秀的、宝贵的道德文化遗产,她包含着优秀的民族品质、优良的民族精神、崇高的民族气节、高尚的民族情感、良好的民族礼仪等内容。它凝聚着中华民族的“形”与“魂”。它不仅包涵古代传统美德,亦包涵近代革命传统美德和当代英模美德。要使道德教育具有教育道德,就必须自觉承担起文化产品的生产与培养受教育者做人的双重任务,要在进行精神文化产品生产的基础上培育人,提高人,帮助人。在道德教育中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宗旨就是为了在新的形势下,继承、弘扬、提高和发展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把我国的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集中起来,并与革命传统相结合,赋予新的时代内容,容纳新的时代精神,达到承前启后,与时俱进,建设古为今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价值观、道德观和行为准则,为人的自由全面地发展创造条件。道德教育一旦离开民族文化的根,会变成断了线的风筝,随“风”飘忽不定,最终成为不道德的教育。实事求是地说,5000年的中华文明是“精华多于糟粕”,批判只是手段,传承才是目的,对文化“只能建设不能革命”,没有民族文化的传承,就难有真正意义上的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