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463(2008)02-0105-05 晚清谴责小说自产生以来,研究者论述甚多。从丰富的研究著述中,笔者概括出以下几种研究模式。这种总体模式概括具有共时性色彩,但每种模式在其发展过程中又呈现历时性研究特点。从这些研究模式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文学批评在现当代的理论变迁。 一、类型学批评模式 这是一种整体研究模式,即把谴责小说看作一种文学类型,揭示这一小说类型特有的题材特征、艺术规则以及其文学传统渊源。 这一批评模式最早滥觞于鲁迅的研究。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清末之谴责小说》中第一次将以李伯元创作的《官场现形记》为代表的揭露晚清社会丑恶现象的小说标目成“谴责小说”,使之与同时期的晚清狭邪小说、侠义小说区别开来。鲁迅概括了这种小说类型的艺术规则:首先是内容题材的批判性特色,“其在小说,则揭发伏藏,显其弊恶,而于时政,严加纠弹,或更扩充,并及风俗”。其二是语体特征,“词气浮露,笔无藏锋,以合时人嗜好”。其三,谴责小说是文学历史上讽刺小说的变体。在《中国小说史略·清之讽刺小说》中,鲁迅首先界定了讽刺小说这一类型:“迨吴敬梓《儒林外史》出,乃秉持公心,指摘时弊,机锋所向,尤在士林;其文有戚而能谐,婉而多讽:于是说部中始有足称讽刺之书。”然而,他认为晚清的这类小说,“虽命意在于匡世,似与讽刺小说同伦……则其度量技术之相去亦远矣,故别谓之谴责小说”。其四,鲁迅以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吴沃尧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刘鹗的《老残游记》以及曾朴的《孽海花》作为谴责小说的代表作进行了具体解读,奠定了这四部小说经典文本的地位[1]。鲁迅的这一研究模式初步奠定了谴责小说的历史地位,对后来者也影响重大。其后陈子展在《中国近代文学之变迁》,刘大杰和郭箴一在各自的《中国文学发展史》及《中国小说史》中,都沿用了鲁迅的“谴责小说”这一类型概念。 建国后最初三十年,国内学者大都延续了鲁迅关于谴责小说的类型界定。80年代以后,类型学研究模式呈现出新的特点。首先,对谴责小说这一类型概念的适用性上。部分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较早的以裴效维为代表,他在《试论中国近代小说的兴盛和演变》一文中指出,谴责小说这一称呼并不能涵盖整个晚清小说的思想容量,合适的概念应为“资产阶级小说”[2]。近年来,杨联芬又对鲁迅的这一概念界定进行理性反思。一方面她承认“鲁迅批评眼光的准确和语言的善抓特征,都使‘谴责小说’这个概念被广泛接受”,同时她又认为“我们对于晚清小说的研究和评价,大大受制于‘谴责小说’的概念和鲁、胡等大家无意中设置的藩篱”,“‘谴责小说’中具有鲜明个体特征的作家作品被淹没在《官场现形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的共性中”[3]。其次,在谴责小说与以《儒林外史》为代表的讽刺小说的类型区别、历史继承上,研究者多有挖掘。齐裕焜、陈惠琴合著的《中国讽刺小说史》中,将晚清谴责小说列为近代讽刺小说而多有论述。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将晚清谴责小说的研究对象从传统的四大名著拓展到《桃杌萃编》等其他以往不被重视的作品[4]。庄严在《论晚清谴责小说中的爱国题材》中说,谴责的艺术是由古代讽刺艺术演变而来的一种亚种,是谑化的讽刺[5]。著名学者陈平原在这一问题上见解深刻。他认为“‘谴责小说’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小说类型,只能说是讽刺小说的变体”,这种变体“未能满足于含蓄的讽刺,也不愿温和地滑稽”,“于是选择了鲁迅称之为‘谴责’的特殊表现风格”。值得注意的是,陈平原先生并没有把眼光仅仅停留在此,他深入挖掘“谴责”文体背后的根源,因为这“单从艺术天赋或者个人才能角度似乎无法解释”,进而从“说书风格的滞留、政治小说的影响以及引笑话入小说的倾向”三个角度展开论述[6]148。陈平原没有纠缠于“谴责”与“讽刺”两种类型的的价值判断,而追溯其各自的存在根源和文化内涵,无疑其研究给人启迪。但其对谴责小说创作主体文化心理分析的缺失及对“谴责”背后诗性精神的忽视又是促使谴责小说研究深入的关键所在。 一直以来,港、台及许多国外学者都保持着对晚清谴责小说的关注。从类型学批评模式看,台湾的孟瑶在她的《中国小说史》、林瑞明在《晚清谴责小说的历史意义》中对谴责小说的类型界定都沿用了鲁迅的说法。日本学者泽田瑞穗在《晚清小说概观》一文中,将谴责小说界定为“写实主义的社会小说”,与同期的“理想主义的政治小说”和“娱乐小说”相区分[7]。但这些类型研究大都从题材入手,忽视文本的语体特征,无实质突破。韩国学者吴淳邦的《清代长篇讽刺小说研究》和朴捧淳的博士论文《晚清四大谴责小说艺术研究》倒值得关注。二人都把谴责小说归限于讽刺小说类别中,着力对“讽刺”概念进行了系统全面地梳理,并将它提升为一种文体。尤其是吴淳邦的论著严谨细致地考证了研究对象的具体范围,将之归结为九部作品。但他们仍简单地将晚清谴责小说等同于传统的讽刺小说,未能揭示出谴责小说的独特审美属性和文化精神。 类型学批评模式确立了晚清谴责小说的历史个性,使之从晚清小说的整体中凸现出自己独特的体裁特征和艺术规范,并强调了与传统文学的历史渊源,是一种体裁诗学的研究范式。只是研究不够深入和系统,大多从题材内容界定其类型特质,尤其对其语言风格阐释不够。 二、传统社会学批评模式 这种批评模式受传统文学社会反映论影响,曾长时间成为国内谴责小说的主流研究模式。它既有整体研究,又兼及单篇作品,着重从外部社会历史环境中揭示这类小说的形成原因、主题特征和思想意义。具体来看,晚清谴责小说传统社会学批评模式体系纳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外部分析。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第一次对谴责小说作了较为全面的社会学分析。他认为谴责小说反映着当时的社会生活,是当时的知识分子抨击社会与政府的工具,“其命意在匡世”,有着充分的现实意义。鲁迅的分析奠定了谴责小说的研究基调。胡适在《近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更是把谴责小说称之为“社会小说”。在《官场现形记序》中,他肯定了该书在暴露晚清官场方面的史料价值。但胡适过分强调了谴责小说的艺术缺陷,对其思想意义,除指出它具有对社会现实的“讽刺的作用”外,没有更深入的论述。阿英在《晚清小说史》中认为胡适等人说谴责小说的结构形式“都是学《儒林外史》”是一种形式主义的论断。阿英从外在的社会因素补充了两点,即新闻事业的出现和复杂的社会生活内容。无疑。阿英的论述较为全面客观。 第二,政治工具论分析。建国以后的三十年内,对于谴责小说的内容特点,北京大学《中国小说史稿》(第16章第1节)、《中国文学史》(第9编第4章第1节)、复旦大学《中国近代文学史稿》(第3章第1节)都系统地论述了这个问题。他们归结为:紧密配合政治、反映广阔的社会生活面以及暴露批判当时的丑恶的社会现实。对于谴责小说的总体评价,随着越来越浓的政治气候的影响,除了阿英、时萌和向儒等写的少数几篇文章给谴责小说较高的评价外,其余研究都对其大力鞭笞。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章培恒1964年发表于《学术月刊》的《论晚清谴责小说的思想倾向》、1966年江东阳发表于《光明日报》的《论晚清谴责小说中的揭露和谴责》等。政治斗争的干预使这一时期的研究没有什么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