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是对自己祖国的忠诚和热爱,这种感情集中地表现为人们为争取自己祖国的独立和富强而英勇奋斗的精神。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内容,是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愈挫弥坚、不断前进的巨大精神力量。爱国主义是奥林匹克运动的一个重要的精神传统,中国参与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历程是一部爱国主义的生动教材,北京奥运会的筹办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的一次巨大的升华。 爱国主义是奥林匹克运动的精神传统
国家之间的力量竞争是国家诞生以来的一个永恒主题,奥运会是和平展示国民身体力量以及国家综合实力的最佳机会,国家荣誉自然是奥运会参与者的最高追求。爱国主义是奥林匹克运动的一个重要的精神传统,这一传统在古希腊时代表现为参加古代奥运会的运动员对自己城邦的忠诚,在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中表现为现代奥运会的参与者对各自国家的热爱。 古希腊道德教育的最高标准是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城邦公民要竭尽全力扩大祖国的力量与荣誉。在他们看来,不关心城邦的命运就会有生命之忧,为了城邦的荣誉和地位,每个人都要参加与公共利益有关的事务中来,讨论和表决重大事项,比如怎样保卫和扩充城邦,如何制定法律维护城邦利益等。古希腊的很多哲学家都非常强调城邦公民对于城邦的忠诚。柏拉图认为个人是城邦的一部分,国家是个人的放大,国家是美与公正的有计划的集中,是尘世存在的唯一的道德组织形式;而个人是国家的缩小,人天性是脆弱的,需要正确组织起来的国家生活,因此公民要无条件地服从国家利益,要为国家幸福而牺牲个人利益,一个人只有在为城邦服务的过程中才能使他们的道德真正完善起来。正因为此,古代奥运会的竞技者有着强烈的城邦荣誉感,竞技者的胜利不仅是自己的骄傲,也是城邦的荣誉,是城邦实力的象征。古代奥运会上的优胜者凯旋归来以后,他们在城邦官员和本族长老的簇拥下来到宙斯庙前,庄重而虔诚地将自己在奥运会中获得的橄榄花冠奉献于神坛上,以感谢神灵的佑助,表明自己对于城邦的效忠。在公元前712年举行的第17届奥运会上,赛跑选手阿格得知自己获得比赛胜利的时候,激动不已,立即从奥林匹亚跑了大约五十公里,回自己的家乡亚尔科斯,向人们报告自己凯旋的喜讯。之后,他连夜跑回到奥林匹亚,以便继续参加第二天的比赛。 在现代奥运会上,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为自己的国家赢得奖牌和其他荣誉,是运动选手奋力拼搏的巨大动力之一。法国教育家、“现代奥运之父”顾拜旦复兴奥林匹克运动的初衷,就是试图以体育运动培养法国青年对法兰西的忠诚与自豪。在1896年首届奥运会结束不久,他写道:“一个人在看到自己的俱乐部或学院在全国比赛中获胜会感到一种满足。当他看到自己的国家获胜这种感觉将是何等的强烈!就是出于这些想法,我寻求恢复奥林匹克运动会。经过许多努力,我成功了。”顾拜旦设计的奥运会庆典仪式颇能激发运动员的爱国情感,比如在开幕式上,运动员按国别入场,国旗为获胜者而升,国歌为获胜者而奏,运动服上标有国徽。在1920年安特卫普奥运会上,运动员的誓词中有“以我的祖国的荣誉和体育的光荣”的内容。事实上,在奥林匹克运动中,运动员的培养、训练和比赛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行为,参赛者必须经过该国和地区的奥委会的同意方可比赛,运动员获得的奖牌凝聚着国家的力量和荣誉。正因为此,尽管《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运会上的比赛是运动员之间的比赛,不是国家间的比赛,但实际上人们仍然把它看作是国家之间的比赛,而不可能仅仅是个人的成败,奥运会比赛的这种国家象征意义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根深蒂固的。 中国奥运历程是爱国主义的生动教材 爱国主义是中国体育界的光荣传统,原国家体委副主任刘吉认为,中华体育精神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即祖国至上,团结拼搏,敬业奉献,科学求实,艰苦奋斗。其中“祖国至上”被列为第一条。中国参与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历程,就是一部爱国主义的生动教材。 第一个代表中国站在奥运会赛场上的奥运先驱刘长春,当时是东北大学的学生,他参加的是1932年美国洛杉矶奥运会。“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占领东北,日本扶持成立的伪满洲国希望刘长春作为它的代表参加奥运会,刘长春断然表示拒绝,并声明要代表自己的祖国赶赴洛杉矶参加比赛。虽然他最终没有拿到奖牌,但这段历史清楚地表明,中国的奥运历程一开始就是与中国人强烈的爱国热情联系在一起的,刘长春以单刀赴会的壮举谱写了一曲爱国主义的颂歌。 新中国成立之后,国际奥委会长期坚持的“两个中国”的立场,即既承认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为中国国家奥委会,又将中国台湾的体育组织以“中华民国”的名义继续列入被其承认的国家奥委会之中,这就违背了《奥林匹克宪章》关于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奥委会的规定。中国对此提出抗议,在没有效果的情况下,中国宣布不参加1956年墨尔本奥运会,并于1958年断绝与国际奥委会的关系。中国是在非常无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主权,为了捍卫中华民族的利益才做出这种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