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90X(2008)3-159-03 作为“万物之灵”,人类是有“意识”的存在,人类不仅有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而且还有关于自己的感觉和知觉、欲望和目的、情感和意志,思想和理想的“自我意识”。在这种“自我意识”中,人类能够“觉其所觉”、“知其所知”、“想其所想”、“行其所行”,因而又能够“超越”自己的狭隘的、有限的存在,在自己的“意识世界”中为自己创造无限广阔、无限丰富、无限发展的“世界”,给自己构成理想的、真善美相统一的“世界”,这就是个体生命的“超越意识”。超越意识是人生命意识的本质,是人生命意识的最高追求[1],因而也是生命教育的最重要内容和最根本的目标。 一 超越性是人的生命存在与活动的根本属性和内在本质 当我们将个体生命的发展看作是一个过程的时候,就不难发现,生命的实践本质就是不断超越。“超越”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是指渐进过程中的“中断”,即事物由旧的形态“飞跃”到新的形态。而真正意义的“超越”需要有两个必不可少的前提“发展”:其一,“发展”的主体的自我否定所实现的由旧形态向新形态的“飞跃”;其二,“发展”的主体自觉到自己的“发展”,并通过发展使自己的存在获得新的“意义”。同时具有上述两个前提的“发展”,只有人的生命及其实践。[2] 人是追求意义的存在物。人的存在之最高境界是追求生命价值和生活意义的存在。人总是为寻求意义而生活,人总是为失落意义而焦急,“无价值”的生命和“无意义”的生活,是人的“存在的空虚”。现实的人总是不满足于人的现实,总是要使现实变成对人来说是更有“价值”、更有“意义”的理想的现实。寻求和获得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人类的生活世界才变得五彩缤纷、灿烂辉煌。 联系人生命的现实存在到未来的桥梁,就是生命实践活动。生命实践的过程也就是个体生命的发展过程。生命实践活动是一种目的性活动,即人把自己的目的性要求(追求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变成现实的生命实践活动,实践的目的性是生命超越意识的体现。 马克思曾以生动的对比来阐释人的目的性活动所体现的意识的超越性。他说:“蜘蛛的操作,和织工的操作类似;在蜂房的建筑上,蜜蜂的本事还使许多以建筑师为业的人惭愧。但是,即使最拙劣的建筑师和最巧妙的蜜蜂相比显得优越的,自始就是这个事实:建筑师在以蜂蜡构成蜂房以前,已经在他的头脑中把它构成。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已经在劳动过程开始时,存在于劳动者的观念中,所以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引起自然物的形式的变化,同时还在自然物中实现他的目的。他知道他的目的,把它当作规律来规定他的行动的式样和方法,使他的意志从属于这个目的。”同样,恩格斯也曾通过人与动物的对比,来说明过人类活动的目的性。 可见,超越性是人的生命存在与活动的根本属性和内在本质。正是因为人的超越性,人不会仅仅停留于现实世界的满足和追求,而是在不停的寻求着对于本我的超越,追求自身有限性的不断突破,追求自身生命价值的不断升华,从而使人的生命活动在不断超越中赋予永恒的价值和无限的意义。 二 生命超越意识的路向 生命的超越意识,就其超越方式而言,有内在超越和外在超越两种。由于中西方文化传统有不同的价值标准,它们的超越意识便有不同的超越路向,中国传统文化注重生命的内在超越,西方文化传统注重生命的外在超越。 内在超越指的是从有限到无限。即重点从自我的生活、人际关系等出发来进行终极关切性思考。中国古代儒家的哲学把人的超越性发展看成是从个人自我开始而层层朝外打开的过程,即《大学》所展示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过程。孟子认为“尽其心者知其性,知其性则知天”,这就是说,人的内心深处可以超越外在的世界“天”。实际上,儒家传统把人类社会和宇宙的根本准则——人道、天道看成一个道,即人间的伦理准则。因此,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所把握的世界,是伦理化的,同时又是人与自然一体化的世界。这种超越性的把握,是通过“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样的过程,从个人自我的道德自觉,一轮轮往外“推开”获得的。 西方文化传统的外在超越讲的是两个世界的分野:本体界与现象界之分,宗教的天国与人间之分。自古希腊以来,西方就认为,真理不在现象界,现象界变动不居,它只是本体界、理念界在地上的影子,只是摹本,真理在本体界、理念界。因此,与智慧的源头在内心的内在超越相反,认为智慧的源头在现实世界之外的理念界、本体界。因而,人们把握智慧,就是在有限事物之外的无限那里进行追寻。 西方近代以来,开始了由圣入凡的世俗化过程。文艺复兴以后,理性逐渐抬头,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兴起,使理性压倒了宗教信仰。西方的超越世界开始分裂了,自然法与上帝分开。一方面是主张自然法来源于人类理性,并把自然法同社会契约说和天赋人权说联系起来,构成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是无从摆脱上帝的观念,如康德哲学所认为人获得“至善”是以上帝存在为前提条件。西方科技的繁荣发展,更使上帝创造世界的信念受到致命打击,尼采借一个疯人的口喊道:“上帝死了”响彻了整个西方世界,但西方现代人的失落、虚无、惶恐等仍是人心中挥之不去的恶魔。 如果我们把东西方传统哲学的人生价值观比较一下,就可以发现两者在超越性上的不同特质。西方人向往的理想境界是天国而不是人间;他们心目中的理想人格不是“人”而是“神”,即所谓“上帝的选民”。按照《圣经》的说法,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是因为偷吃了智慧果被上帝逐出伊甸园的,因而人生来就有罪,称之为“原罪”。人只有洗清“原罪”,才可能重新返回天国。如此说来,人是不能自己解救自己的,必须靠上帝的恩惠才能超凡入圣,实现终极的价值目标。由此可见,西方人的人生价值观以“外在超越”为基本路向。与西方传统哲学的人生观不同,中国哲学选择的是内在超越的路向。哲学家们常常把人生论与宇宙观合在一起讲,把现实中人生道路的探索同理想的价值目标的追求合在一起讲。他们讲哲学的目的,一方面在于认识世界,指导人生,另一方面在于确定价值取向,寻找安身立命之地,以便成就理想人格。但是,他们并不企慕超验的彼岸世界。从前一方面看,中国哲学表现出现实主义品格,倡导经世致用的入世精神,看重实用理性,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内在性”;从后一方面看,中国哲学又表现出理想主义的品格,要求超凡入圣,看重价值理性,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超越性”。在中国哲学中,内在性与超越性是统一的、是联系在一起的。所谓“内在”,是指肯定人生的价值,肯定在人性中存在着自我完善的内在根据,因而不必否定人生的价值,不必寄望于外力的拯救与超拔;所谓“超越”,是指设定理想的价值目标,以此作为衡量自我完善的尺度,作为意义追求或形上追求的方向。超越的依据并不是神学意义上的彼岸世界,而是哲学意义上的本体,用中国哲学术语来说,就是道或理。道或理既是宇宙万物的终极本体,也是人生的最高准则。道或理不在宇宙万物之外,也不在人类生活实践之外,而是“体用一源,显微无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