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225(2006)02—0001—006 一个概念往往隐含着一个甚至多个命题,而命题则可以理解成对某个问题的解答。与此同时,概念和命题也有可能暗藏玄机,将思想引向歧途。所谓“汉语诗性”,便隐藏着一个简化了的命题:汉语是一种诗性的语言。尽管这一命题的含义十分复杂,但它首先大体对应着一个基本的事实:在中国古代,几乎所有用汉语写成的文章,都可以被当作文学作品来接受;换句话说,几乎所有的汉语文本都具有“诗性”或“文学性”。如果这是一个公认的或者可以证实的事实,那么,如何评估和解释这一事实,就成了文学理论乃至相关的其他人文学科所无法回避的问题。 一、汉语诗性作为一个事实 章太炎曾经给文学下过一个宽泛的定义:“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1]3 文学就是书写出来、形诸文字的文章——这一定义囊括了我们今天所说的一切文学文本和非文学文本。显然,章太炎之所以敢于将“文学”的外延扩展到一切文字,是有中国文学的整体状况作为事实依据的。在经、史、子、集四大类文献之中,除了集部,经、子、史也是中国古代文人经常揣摩和谈论的对象,更是中国文学史写作所关注的对象。而在经史子集之外,还有“数典之文”如官制(《周礼》、唐《六典》之类)、仪注(《仪礼》之类)、刑法(《汉律》、《唐律》之类)、乐律(宋《律吕正义》、清《燕乐考原》之类)、书目(刘向《别录》、刘歆《七略》、清《四库提要》之类)及“习艺之文”如算术(《九章算法》之类)、工程(《周礼·考工记》之类)、农事(《齐民要术》、《农政全书》之类)、医书(《素问》、《伤寒论》、《千金要方》之类)、地志(《禹贡》、《水经》、《方舆志略》之类)等方面的文献。章太炎认为,即使是这些集部以外应用性很强的文献,也是“文都佳绝”[2]。 文史不分家乃中国文献学研究的一个传统,而在中国古代,所有的文字组合皆可视为文学作品,皆可在文学的框架内得到解释,这一现象早已得到普遍的认同,尽管这些作品也常常同时在其他的框架内(比如道德、政治和哲学)得到解释。今人所概括的杂文学观念,其影子在中国文论中随处可见,比如《文心雕龙》所论列的文体便十分驳杂,而开篇所论之文甚至远远超出了竹帛的范围。在20世纪的各种语文或文学类教科书当中出现的文史不分、文章即文学的现象,人们也并不陌生。在两千多年的中国文学史上,即使是取“折中义”,文学的范围也非常大,它“包括诗、小说、戏剧及传记、书札、游记、史论等散文”,而且“诗以外的韵语文学,还有乐府、词和辞赋,散文以外的非韵语文学还有骈文”[1]3—4。文字、文章即文学,这究竟是本来就存在的事实,抑或仅仅是一个长期被人们如此认定的事实,抑或二者兼而有之,甚至性质相同?这是一个知识社会学或文学社会学的课题,在这里不便探讨。但是,把上述现象当作一个事实来加以接受,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实际上,对于汉语文本所共有的文学特性,虽然缺少专论,但却不断有人点出。比如,辜鸿铭就曾指出:“汉语是一种心灵的语言、一种诗的语言,它具有诗意和韵味,这便是为什么即使是古代的中国人的一封散文体短信,读起来也像一首诗的缘故。”[3] 林语堂认为汉语与诗歌之间有着内在的关联,“诗歌需要清新、活跃、利落,汉语恰好清新、活跃、利落。诗歌需要运用暗示,而汉语里充满意在言外的缩略语。诗歌需用具体形象来表达意思,而汉语中表达形象的词则多得数不胜数。最后,汉语具有分明的四声,且缺乏末尾辅音,读起来声调铿锵,洪亮可唱,殊非那些缺乏四声的语言之可比拟”[4]。钱穆则谓“中土著述,大体可分三类:曰史,曰论,曰诗。中国人不尚作论,其思辨别具蹊径,故其撰论亦颇多以诗史之心情出之。《北溟有鱼》,论而近诗。《孟子见梁惠王》,论而即史。后有撰论大率视此。诗史为中国人生之轮翼,亦即中国文化之柱石。……中国民族之文学才思其渗透而入史籍者,至深且广”[5]。冯友兰认为“中国哲学家惯于用名言隽语、比喻例证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虽然不如西方哲学著作明晰,但富于暗示,中国艺术的理想“也反映在中国哲学家表达自己思想的方式里”[6]。 闻一多认为诗不但支配了文学领域,还影响了造型艺术、绘画、建筑和工艺美术,而且“诗似乎也没有在第二个国度里,像它在这里发挥过的那样大的社会功能。在我们这里,一出世,它就是宗教,是政治,是教育,是社交,它是全面的生活”[7]。 德国哲学家谢林断言“从本质上说,中国话与其说是发音的语言,不如说是音乐语言”[8]。诸如此类的断语,都可看作是对同一个事实的描述。 当然,作为一种语言艺术,文学中的诗歌、小说、戏剧等体裁虽然看起来面目清晰,但文学散文与非文学散文的界线却已经较难确定,而文学与非文学的区分,则是一个至今尚有争议的理论难题。即使是在西方,过去也一直将历史、哲学等等文学之外的文本当作研究的对象。正如乔纳森·卡勒所说,“19世纪末以前,文学研究还不是一项独立的社会活动:人们同时研究古代的诗人和哲学家、演说家——即各类作家……直到专门的文学研究建立后,文学区别于其他文字的特征问题才提出来了”[9],无论是从文学史、文学批评还是文学理论的角度, 要精确地区分文学与非文学都绝非易事。但是,在其他具有丰富文献的民族当中,却很难发现上面所提到的文学文本与全部文献高度重合的情形。比如,同样是归类于“哲学”的文本,亚里士多德、斯宾诺莎、洛克、康德、黑格尔的著作就很难成为文学欣赏的对象,而孔子、孟子、老子、庄子以至朱熹、王守仁的著作在汉语语境中则很容易成为文学欣赏的对象(顺带说一句,这些著作翻译成其他语言或现代汉语之后,文学性会大大受损)。而同样是归类于“历史”的文本,希罗多德的《历史》、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与《左传》、《史记》、《汉书》的差异也几乎一望而知。即使是贺拉斯的诗体著作《诗艺》,与《文心雕龙》相比,在文学性上也显然大为逊色。人们不大容易将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当作文学作品来阅读,却很难不为陆机《文赋》、刘勰《文心雕龙》和司空图《二十四诗品》的文字之美所折服。诸如此类的现象,已经不是“杂文学观念”一语所能概括的。在此可以借用洪堡特的说法:“当我们读了一个汉语的句子后,得到的第一个印象便是,这种语言不同于几乎所有已知的语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