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1] 作为各项工作“生命线”的思想政治工作,更要调动和利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功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和谐社会: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使之成为全社会的价值理想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古今中外政治家治国的政治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理念,并把和谐社会的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这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造,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丰富和发展,是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为完成党的历史使命而得出的郑重结论。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和谐社会的建设从建设目标、核心内容、制度保障及工作作风等方面作了简洁而深刻的阐释。2005年2月9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进一步指出了构建和谐社会要坚持六个“必须”。但是,和谐社会毕竟是一种新提法、新目标,还有许多问题有待研究。因此需要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动员、鼓励和支持有关研究力量,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大问题,展开理论、经验及政策等层面的研究。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及时收集各种研究成果,并科学地分析和梳理,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最后形成统一的、完整的理论体系。 在研究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和谐社会理念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要以正确的思想理论、行动纲领、价值观念影响社会,从而使和谐社会理念深入人心。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着重宣传和谐社会的现实意义,对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意义,对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意义,特别是对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意义;要着重宣传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让各类社会成员明白自己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的目标。我们要把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统一起来,增强舆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从而使和谐社会理念成为全社会共同追求的价值理想。通过舆论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把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同心同德,形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巨大合力。 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把我国建设成社会各成员、群体、阶层之间相处融洽和睦,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信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可持续发展社会。这是我们的共同价值理想,这一共同理想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和心愿。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共同理想的教育,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想渗透到人民群众中去,使之成为全国人民的精神支柱,促使全国人民围绕这一共同的价值理想而奋斗。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使社会各阶层的人们在价值目标一致的基础上,紧密地团结成一个有机整体,自觉地调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保持每个社会成员的前进方向与社会整体运行发展的协调一致。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组织起来就有力量。没有理想,没有纪律,就会像旧中国那样一盘散沙,那我们的革命怎么能够成功?我们的建设怎么能够成功?”[1] 构建和谐社会的共同价值理想,具体到每个单位和个人,就是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共同理想的要求,提出并贯彻自己的具体目标。思想政治工作要教育人们自觉把日常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价值理想联系起来,使每个人在自己的业务岗位上建立与社会的认同关系,获得归属感和荣誉感,从而使每个社会成员对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发展目标有更深刻的理解。对价值理想的追求,使人们超脱个人狭隘的范围,获得巨大的精神动力。通过全面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构建和谐社会理念逐渐为社会成员所普遍理解、承认和支持,成为全社会共同追求的价值理想。 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视阈下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取向 和谐社会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概念。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把它归结为四个方面:一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二是人与社会的和谐;三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四是人自身的和谐。这四个方面是一个有机整体,其中心环节毫无疑问是人。人是自然的主人。人们只有在尊重自然方面达成共识,在如何保护自然方面观念一致,才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能。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与人自身和谐休戚相关。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人的个性和谐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前提。因此,尊重人,关爱人,给人以充分自由的发展空间,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因此,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这其中,体现了发展为了人、发展依靠人、发展体现人的人本思想。 以人为本的人本思想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方针,也是当前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的正确价值取向。思想政治工作落实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首先必须尊重人的个性。马克思曾经说过:“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为了实现所有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就要促进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就要求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尊重人的个性,遵循每个人实际需要,适应人的个性特点。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要考虑每个教育对象的需要和特点。在运用方法和手段时,要尽量考虑到教育客体接受教育的差异性,尊重教育对象的兴趣差异,智力差异和性格差异,因材施教,有的放矢,最大程度地适应教育对象的个性特点,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目前,思想政治工作个性化的东西较少,在具体的工作方法和手段上,往往千人一面,缺乏针对性和创造性,不顾教育对象的层次性、差异性,不能尊重个体的个性;也就是说,不能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教育原则,更不能促进教育对象的全面发展。 坚持人本价值取向,思想政治工作还要关注人的社会性。人的本质归根到底是其社会性。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 思想政治工作尊重人的个性,维护个人的自由,但人的个性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必须以现实的社会生活为前提,只有个人融合到社会中,在人与人,人与社会共处的社会生活中才能得到真正的体现。因此,关注人的社会性需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人的社会化,即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使教育对象有选择地接受社会价值规范,获得社会生活所需的知识技能,由生物个体转化为社会成员。思想政治工作首先要促进人的思想观念的社会化。在人的思想观念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家庭、学校、社会及至乃至大众传媒等各种社会关系对人的思想观念无时无刻不在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而适时的、全面的社会化思想政治工作往往是促使人们形成符合社会发展要求思想观念的关键。思想政治工作通过选择并向人们传递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主流文化和行为规范,进而使人们认同、接受并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其次是促进人的能力的社会化。马克思认为,人是“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3] 人不仅能适应自然界与社会,还可以能动地认识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人的这种能动力量需从各方面进行开发,才能科学地认识规律,改造自然与社会。思想政治工作可通过开发人的智力和思维能力,充分调动人的能动性,发掘人的内在潜能,激励和增强人的创造力,从而促进人能力的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