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与现代 20世纪美国的道德教育是以现代化的逻辑为主导,但传统时时显示其不可低估的力量。传统道德教育的代表主要是美国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宗教教育和在19世纪世俗化过程中形成的品格教育,强调应该教给儿童一些不变的道德准则,强调运用强制性的、反理性的方法来教授道德,强调儿童对权威和教师的绝对服从。现代道德教育主要见于进步主义的教育改革之中。以杜威为代表的现代道德教育派认为,道德乃是主体适应环境的一种产物,并不是先验的或上帝创造的绝对不能更改的东西;道德教育不能让儿童死记硬背所谓的道德真理和教条,而应该通过儿童积极探究、反省和实践来进行;不存在绝对的道德权威,教师应该成为儿童生活世界的合作者和指导者。进步主义的信念“包含了对个人的信任,相信文化在不流于庸俗的情况下能更加民主化,相信教育在不损害其本质或意义的前提下能根据每一个人的需要来安排,相信科学可以成为使人们理解个性和他所处环境的忠实向导,相信美国的未来。”(注:S.E.佛罗斯特.西方教育的历史和哲学基础[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574.)如果说,在20世纪前20年、受历史惯性以及种种因素的影响,传统道德教育仍然具有较大的市场,显示出与现代道德教育相匹敌的力量的话,那么,20年代以后,随着美国社会的现代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进一步发展,随着现代性价值观的日益流行,传统道德教育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显示出江河日下的态势,进步主义的道德教育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托马斯·里克纳曾把传统的品格教育的崩溃归结为以下几种思潮的冲击:一是由达尔文的进化论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所引发的弥漫到整个20世纪的相对主义思潮;二是实验心理学的研究颠覆了品格教育的概念基石;三是逻辑实证主义的流行改变了人们以往对道德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一种共识的看法。此外,对传统品格教育构成冲击的还有个人主义、多元主义、世俗化思潮等。(注:托马斯·里克纳.美式课堂——品质教育学校方略[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5-8.)在上述思潮的影响下,“许多学校接受了这样一种观念:它们不应强加给学生任何一种价值观,并承认所有的价值观都是平等的,不能在这些价值观之间划分界限。这样,即便人们没有积极阻止品格教育的实施,品格教育也逐渐远离了人们的视野。”(注:Greenawalt,Charles E.,Character Education in American:Commonwealth Foundation for Publit Policy Alternatives,Harrisburg,PA.Mar,1996.4.)受二战以及战后经济、科技至上论的影响,美国的道德教育度过了短暂的备受冷落时期。六七十年代,现代道德教育在重聚力量后,以新的、带有激进色彩的形式走进了美国的校园,价值澄清学派、道德认知发展学派、注重关心的道德教育等均为这个时期现代派道德教育的主要代表。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把现代道德教育所具有的理性主义、浪漫主义、多元主义、个人主义特质发挥到极致,再一次肯定了进步主义教育运动中所蕴涵的现代性主题。 20世纪80年代,鉴于美国社会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像生态和环境问题、意义危机、异化问题),人们对崇尚理性、进步、个人主义的现代性价值观产生了怀疑,又由于现代道德教育并没有满足人们原有的期望——培育出合乎道德的、行动自律的个体,在保守的、代表传统的政治势力和文化力量复归的大环境下,传统道德教育重新赢得人们的青睐,品格教育受到政府、教育理论工作者、学校、家庭的欢迎。里根时代的教育部长贝内特指出:“在美国的传统中,伦理道德占了很大比例,美国的教育应大力加强或恢复这种道德”。(注:吕达,周满生.当代外国教育改革著名文献(美国卷·第一册)[C].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363.)当然,此时的品格教育已不再是19世纪的品格教育的简单移植,而是吸收了现代道德教育的许多积极的合理因素,更代表了一种折衷的、传统与现代相调和的取向。“各种道德教育思潮之间的界限被急于提高道德教育实际效果的改革人士所打破。”(注:B.Edward McClellan.Moral Education in America:Schools and the Shaping of character from Colonial Times to the Present.New York:Teachers College Press,1999.104、2.)目前,品格教育代表了美国道德教育发展的主流趋向。随着时代的发展,极端的传统与现代都不复存在,而是在相互吸纳、补充和完善中共同构筑新时期的道德教育。 二、宗教与世俗 道德教育中宗教与世俗的关系是极其复杂的,其中的根本问题是:道德教育究竟应该世俗化,还是应该依附于宗教。如若是世俗的,那么,道德对人的约束力和吸引力的根源何在?换句话说,如何保证道德和道德教育的超越性向度?如若是宗教的,那么,能否以宗教教义来取代道德?又该以何种宗教作为道德教育的基础? 一种观点认为,道德和宗教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道德在根本上是对上帝的信仰、敬畏和服从,道德教育必须以宗教为基础,将道德的合法性和意义源泉建立在对超验上帝的皈依之上。现代社会之所以出现众多的社会危机、道德危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宗教的衰落,世俗化运动必然导致意义和精神危机,导致道德秩序的崩溃。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划清道德教育与宗教教育的界限,让二者各司其职。一方面,道德的终极依据并不见得要在宗教中寻求,就像人们在教授历史和科学时可以避开神学的解释一样,“道德范围和道德教育同样能够以不与宗教冲突和不贬低宗教信仰的方式来进行。”(注:霍尔·戴维斯.道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12.)另一方面,在多种宗教并存的美国,何种宗教可以作为道德教育的依据是无解的。“假如英国有30种不同的宗教,那么美洲就会有上百种,而且没有一种是按传统方式组织的。”(注:戈登·伍德.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111-112.)所以,学校道德教育,尤其是公立学校的道德教育应是非宗教的,其主要任务是培养民主社会的合格公民,为学生提供共同的道德根基,以提高社会的亲和力,维护团结。“传授宗教主要是家长的职责。”(注:欧内斯特·博耶.关于美国教育改革的演讲[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