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作为国际性大都市的上海,是否需要建设具有标志性的文学品牌?这涉及到城市文化中文学功能的改变和再认识。从表面上看,文学艺术在城市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式微是不争的事实。文学艺术作为人类文明中最精致也是最重要的精神现象,正在商品大潮的冲击中溃不成军,处于极为艰难的境地。我可以举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一事实。第一个例子是今年教育部资助全国高校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基地项目(即985二期)里,几乎没有一个专门研究中外文学的项目;第二个例子是最近刚举行的第二届上海市社联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上,哲学、历史、人文及其他学科合为一组,文学不知是归在“人文类”还是属于“其他学科”。这两个例子都可以提醒学界,无论在教育还是在科研的发展视野里,语言文学原来所处的文化班头地位早不复存在,在下一轮竞争中能否生存下去都是值得疑虑的。 文学艺术在现代社会中赖以生存的三大空间——文学教育、科研资助和城市公共文化建设中,前两项中的不利地位已经是摆明了的,那么,在最后的空间中文学是否可以得以比较健全的发展,正是本文所探讨的目的。应该指出,文学艺术在现代城市文化中总是会有它自己应有的地位,只要人类还存有复杂而丰富的感情世界需要表述,还存有对现实世界的审美的追求与建构,文学总是会自觉地发生作用,发挥其陶冶人们精神情操的力量。但是文学在未来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生活中究竟能起多大的作用?这才是我们要关心的问题。就目前上海的文化建设的总体格局中,政府并不缺乏宏伟构思。近年来上海有了足以令人赞叹的大剧院、音乐厅、图书馆、博物馆和展览中心等文化设施,也有每年一度的国际艺术节和国际电影节,以及各种公益性的文化讲座,与市民的文化生活保持了密切的联系。所有这些文化活动和文化设施都可以成为上海这个国际化大都市的标志性的文化品牌。那么,我们是否还需要独独关注文学,创立其在上海的标志性品牌呢?应该承认,到现在为止上海的文学界基本上还处在沉默当中,尽管我们拥有作家协会和文学奖项,也有频繁的国内国际间的文学交流活动,但我所说的“沉默”是指另外一种状况:上海的文学传播方式与交流方式始终没有与上海市民的日常生活发生关联,其基本生存状况是在市民文化生活活动的视野以外的自娱性活动,当然也在政府规划文化事业的政策的视野之外。在这个意义上说,当前文学所生存于社会的三大空间中,它的被忽视和被排斥的处境实际上是相同的。 文学艺术在今天所遭到的冷遇,应该说是由它的自身特点及其在人类文化的位置所决定的。文学艺术是最为精致的文化形态,它与欣赏人的关系超越了感官层面而直达抽象的精神的呼应,我们读小说、朗诵诗歌和欣赏散文,不可能像在电影院欣赏电影、美术馆欣赏绘画、在音乐厅欣赏音乐和在大剧院欣赏戏剧那样,身处一种公共性交流性的社交场合,沉醉于各种感官的丰富享受。文学是静态的、内敛的艺术,它基本上是通过语言艺术来传播魅力的,现在城市里早已没有在公共场合朗诵表演诗歌的风俗,也没有在咖啡馆里朗诵小说的习惯,文学的欣赏越来越成为一种个人性的事情。文学的阅读者享受这项精神娱乐时,必须排除尘世的喧嚣:拒绝灯红酒绿的娱乐场所,关闭五色迷心的电脑与电视,放弃七荤八素的宴席和胡闹,以及无穷无尽的垃圾会议——所有吞噬人类美好理想的物质诱惑在这里一概不需要,它需要一种宁静的心情。文学可以真正做到为清贫的人服务,不需要任何纸醉金迷的排场和复杂的社会关系,你只要打开一本书,没有任何功利的动机,就凭着一个字一个字的极为神秘抽象的符号,可以进入美好的情感世界,与之进行高层次的精神交流,从而孤独的人不再孤独,封闭的心不再封闭,因为你通过文学知道了世界上人与人之间的相近相亲。这样的精神生活,难道是一个健康的城市文化所不需要的吗?作家王安忆说过一个很好的比喻,文学,与其他思想精神的劳动一样,它就像是城市郊外的一片树林,也许在功利上对这个城市没有什么作用,但是有了它的存在,城市的空气得到了净化。 我就是在这样的意义上理解文学的沉默状况,它是排除了其他城市文化展示过程中所伴随的人们的交际愿望与功利动机,比较纯粹地体现了城市的审美精神,创造出一种个人性的精神享受形式。文学又是一种高雅艺术的形态,文学的语言艺术不可能直接地参与到公众文化活动视野中,即使有这样的参与也是通过潜移默化来完成的,而不可能直接与公众对话。(可以举一个例子:地铁车厢里的地铁诗,它是一种参与公众生活的样式,但它似乎不会与所有的乘客发生直接的对话,它的存在只能于潜移默化中产生影响。)文学与公共文化空间的关系是间接的、滞后的,如作品讨论会、文学讲座,都是人们交流阅读作品以后的感受,而不是文学直接与公众见面。(凡作家与公众直接发生关系,多半是非文学性的,比如签名售书、形象代表等)。所以,根据文学所具有的特点,它的传播与它的交流是相分离的,不可能在同时间内开展起来。相反,像戏曲、电影、电视、音乐、画展、晚会甚至时装表演等,都可以面向公众开放,它们诉诸于受众的感官享受,在传播过程中同时提供了受者交流的集会。文学却不可能这样做。(即使在公众图书馆里读者也不可能边读书边交流,它在本质上只能是面对个人。)正因为它更加精致地反映出人们精神需求和想像,它与城市公众生活的关系只能是通过间接交流的方式来体现。所以,我们在讨论文学与城市公众生活的关系时,不能以一般文化形态的传播与交流方式来要求文学创作,并且以此作为考察文学的公众影响力的标准。 假定我们仍然承认,文学语言艺术与其他艺术一样,是现代城市精神建设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高层次的精神审美现象。那么,考察文学与城市的关系时,我们寻找其标志性品牌就不能局限在作家作品的范围里。由于文学创作形式与传播形式的隐秘性和私人性,作家的创作本身与城市的关系并不是很密切的,在信息发达的今天,一个作家可以向任何地区的文学刊物发表作品,也可以在任何地区的读书界发生影响,而不能具体代表一座城市的文化品牌。再者,以作家的个人性创作与城市文化的关系而言,两者也是疏远的。一个作家居住于某个城市并不说明他能代表这个城市的文化。就如鲁迅的后半生一直生活于上海,这座城市也保留了鲁迅故居和墓茔,但是很少有人把鲁迅看作上海文化的标志性品牌,因为他的精神气质与上海这座城市所体现的文化风格实在太远了。鲁迅是属于中国的或者更远些说就是属于东方的被殖民时代的民族作家,他的创作活动和意义,是上海这座城市的文化能量所不能涵盖的。一般来说,能够成为某座城市文化的标志性品牌的作家,要具备三种条件:其一,必须长期居住在一个城市里,并且留下许多实在的事迹可以供人瞻仰;其二,他的创作风格必须与这座城市的文化风俗、美学风格相吻合,并且仅止于这座城市的风格;其三,必须经过较长时间的检验而在公众中获得信任,如老舍的创作于北京的城市文化;张爱玲的创作于上海的城市文化。作家与城市的关系是无法人为地在短时间内建立起来的。所以城市文化建设中的标志性文学品牌,并不是作家的创作本身,而是帮助作家的创作在城市文化建构中广泛流布,真正沟通文学创作与城市文化之间的中介性的平台,具体地说,是文学期刊和文学批评。而这两者,恰恰是上海文学领域的两个闪光点。我把这两者视为这个城市的文学的标志性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