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529(2005)01-0045-04 概说 性属(Gender),或译社会性别,是对人类性别从社会文化层面进行的界定,其关注点旨在对社会所赋予的人类性别特征进行文化考察。性属/社会性别概念和研究是20世纪后半期随着西方社会运动和思潮所引发的对既定观念系统质疑的背景下逐步产生和发展的。因此,它与20世纪后期兴起的、以跨学科研究为方法论标识的文化研究、女性主义研究、同性恋以及族群研究等构成相关性领域。性属即历史时段中,支配性社会文化系统所强加在人类自然性别之上的社会性别属性,这种属性在取得普遍“赞同”的基础上,形成性别支配与被支配的意识形态和等级制,因而也称为社会性别。性属/会性别研究就是对人类性属进行全面的社会文化构成性的考察和清理。 综述 人们在认识世界时,首先是采用了以语言构成的理解方式进入理解的过程当中,而语言中所内含的观念在长期的使用中会以人们认同的方式形成“常识”或不需证实的观念,而这种语言所隐含的观念形态在长期的隐性强化中实际上形成了人为等级。当人们意识到自己的社会境遇与观念系统相关时,自然首先对语言本身进行清理,这一点也是性属/社会性别研究领域的逻辑支点。英文“Gender”一词本身的含义一是生理学所特指的性,二是语法学中词汇的性,即阴性、阳性和中性词汇。该词在社会人文科学中被借用,和生理学层面上的性(sex)相区别。因此,当前学界用“sex”主要指涉生理意义上的自然性别,而用“gender”指涉文化意义上的社会性别。在性属/社会性别研究的推进中,人们对性别问题的探讨开始在不同层面上获得了合法性和学理性。 在20世纪语言学转向和文化转向这两次重大的思想和方法论转向中,问题性研究范式获得了人文社会科学界的认同。人们开始对社会文化和思想文化中一系列先在的结论、观念和预设的理论进行重新审视,并在清理的基础上进行质疑。其中之一就是长期以来存在于文化生活中的“陈述”拥有大量的所谓“中性”和“普遍性”的指涉,而这些中性或普遍性实际上是指男性,或以男性为中心的普遍性和同一性,女性则完全是被排除在外的。随着社会性别意识的逐步高涨,人们开始大量借鉴后结构主义思潮中的方法论策略,针对西方文明主流思想中的支配性观念、臆断、预设等的形成的过程和知识再生产,进行“知识学考古”或“知识谱系”清理,挖掘“过去”以重新认识“现在”,从而扩大现有的认知图示(cognitive mapping)。在这一场大规模的思想观念形态的清理过程中,人们认识到,实际上并不存在纯生理学意义上的男女概念,性别问题一直是与历史社会文化密切相关的问题。仅在现存的历史文献,包括文学文本中,就有大量的理论空白点需要重新说明或弥补。于是,性别问题在文化和文学研究中逐步凸显,这一词汇不仅覆盖了社会学、文化人类学、心理学等领域,同时也自然迁移到了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的理论话语之中,成为当代文学评论和文化批评的重要关键词。 基于后结构主义有关人类主体性是被语言和社会双重力量所建构的观点,性属/社会性别研究(gender studies)的前提就成为:人类个体总是存在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时段,其自然性别所拥有的社会文化特征,并不仅仅是其自然性别或生理特征的外在表现,或生理必然的附加物,而是该个体在具体的历史时段中,在某种社会文化支配性观念的作用下,在社会和文学两类文本中被建构而成的。社会文本包括社会表征系统(representation),即一切公共领域中由人类所创造的符号所再现的,以及文化传统、伦理传统所形成的制约性行为规范。文学文本是广义的文本,即实用意义缺席后由社会文本转化而成的、对象化的文学文本。在这两类文本中,人类性别的社会文化性被表征、再现、强化、接受、迎合、规定或限制,形成了人们对性别差异的统一认识。人类的性属或社会性别在这两类文本的作用下,不断完成历史时段中社会文化的规定性。 因此,性别具有生理学和社会文化的双重内涵。性属/社会性别研究与女性研究有所不同,后者集中研究女性,而且在其前期主要关注的是欧美世界中的中产阶级白人女性,而将同一文化区域中的少数族裔女性和有色人种女性排除在外。而性属/社会性别研究则将人在自然性别与社会性别中密不可分的男女两种性别都加以考察,认为男女性别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因而女性的问题必须在男性研究中才能充分显现,反之亦然。换言之,只有将男性的社会性别梳理清楚,使其并不真正代表普遍性的人类,也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男性。因此,性属/社会性别研究旨在检验“男性”与“女性”如何在具体的时空中、在支配性观念系统的作用下产生并拥有某种含义,性属/社会性别研究尤其强调这些含义的相互关联。所以,性属/社会性别研究使天经地义的性别界说和性别含义发生了蔓延,使原有的假定难以支撑,同时也就极大地扩大了女性主义固有的研究范围。(参见Childers,1995,第122页;Hawthom,2000,第139-140页) 社会性别与自然性别(sex)概念是相对的。如前所述,尽管男女性别(female/male)是自然生理属性,但是男女性(feminine/masculine)的性属则是社会文化观念系统的作用所产生的问题。男女性别虽然是自然法则所规定的,然而男人和女人要表述其男女性特质(femininity and masculinity)却明显地存在着社会文化上的差异。因而在西方文明中,由支配性社会阶层所控制的社会表征系统通过每一历史时段中人们所认同的表现形式,尤其是以公共领域中的媒体和文学艺术的形式,对性别特征加以“再现”时,文本中所附加在男女身上所固有的特性,如细腻温柔的女性和勇猛强悍的男性等程序化的表述,就会形成某种自然而然的观念形态。人们被内置了这种观念形态之后,再对社会中的男女进行观察或与之接触时,他们就带入了一种天经地义的前理解。当然,社会文化所形成的观念形态在文本中会有诸多不同的具体表现,但其中心就是性属/社会性别问题。那么,既然社会文化系统可以形成性属特征,也就表明社会文化系统可以改变性属特征。性属的界定与再界定,无疑也涉及到了人类社会的认知行为方式。(参见Edgar,1999,第1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