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更是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道德基础。加强诚信教育 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来,我国诚信教育 收效甚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信用危机现象仍很突出,这种现象不仅极大地削弱 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而且严重影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进一步完善。要根除 和解决这些突出问题,除建立健全必要的诚信制度和约束机制外,进一步创新诚信教育 思路和诚信养成模式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一、实现诚信教育价值关怀的基点由“以事为主”向“以人为主”转变,形成诚信教 育的正确导向 诚信教育价值关怀的基点“以人为主”或者以人为中心是诚信教育的出发点,也是诚 实教育的必然归宿。以往的诚信教育主要是靠“道德教育”、“道德劝告”和“纪律规 训”的方法。一方面,教育者煞费苦心地告诫受教育者要诚实,如果不诚实就会有麻烦 或者会受到一定的惩罚;另一方面,教育者往往利用个人或机构的权威对那些确已查明 不诚实的人和事加以惩罚,力求从实际后果方面证明道德劝告和道德规则的正当性。笔 者以为,无论是“道德劝告”还是“纪律规训”,都是“以事为主”的功利性劝诱,并 非对实践主体的人格或精神的终极性人文关怀。实践证明,任何道德规范只有通过由“ 功利性”的他律向“觉悟性”的自律的转换过程,达到自律和他律的统一,才能成为真 正意义上的道德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社会的诚信教育应在克服强制性他律灌输 和功利主义道德养成模式局限性的基础上,实现诚信教育价值关怀的基点由“以事为主 ”向“以人为主”转变。比如,教育者首先要从关注人自身的角度教会人们尤其是青少 年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区别真假、善伪,如何不上当受骗、维护人格尊严等,而不是动辄 警告受教育者不诚信会受到惩罚、惩戒等;其次,要把诚信理论转化为日常生活中遵守 诺言、守时、守信、负责等具体行为准则,让受教育者从自己的切身体验中感悟到诚实 守信作为一种思想和行为中的必然,并不是“不得不”按照法则行为的义务或要求,而 是对自身价值的人文关怀。 事实上,诚信教育的人文主义关怀古已有之,《中庸》中所谓“自诚明,谓之性;自 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等说明“诚”的目 的就是为了尽心知性,率性“成人”,这就从“成人”而不是“成事”的角度阐明了诚 信的价值关怀所在。西方诚信教育一贯注重剖析和启发人的心理过程,善于从人的内心 体验中得出“我不能撒谎,撒谎会损害自己做人的资格”的结论。当前我国诚信教育的 价值关怀应从传统功利主义劝诱转向人文主义关怀,从利益考量转向人文诉求,把价值 关怀由传统以“事”为基点转向以“人”为基点,即把人当作价值关怀的焦点,使人们 认识到诚实守信并不是为了限制和约束个人的行为、维护与增加他人的利益,而是要尽 到做人的本分,实现对主体人格的价值关怀。 二、实现诚信教育对象由以个人为主体向以社会大众为主体转变,形成诚信教育的合 力机制 诚信教育对象的合理定位是强化诚信效果的首要环节。在古代社会,诚信被当作一切 德行的基础,是最根本的道德规范和品质。《中庸》提出了“君子诚之为贵”的命题, 认为有诚方有德,无诚则无德,治理国家的九项基本原则(修身、尊贤、亲亲、敬大臣 、体群臣、子庶民、来百工、柔远人、怀诸侯)均以诚为本。“诚”不仅构成了仁义礼 智信五常之本,而且也是孝悌忠顺等“百行之源”。北宋著名思想家程颐曾指出:“学 者不可以不诚,不诚不可以为善,不诚无以为君子。修学不以诚,则学杂;为事不以诚 ,则事败;自谋不以诚,则是欺其心而自弃其忠;与人不以诚,则是丧其德而增人之怨 。”(注:《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五)由此可以看出,在先人那里,诚信不只是针对哪 一个人、哪一个阶层而言的,而是被当作一切行业和领域的职业品格和道德规范。 当前,大学生诚信缺失这一问题为人们所广泛关注,强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大学生 的诚信教育的呼吁不绝于耳。据中山大学一份有关诚信调查的报告显示,逾半数的大学 生诚信的丧失是从众心理所致。调查结果显示,88.39%的同学认为诚信在当今社会很重 要,诚信的意义、价值不容忽视(注:中山大学宣传部:《当代大学生:遭遇迷失与妖 魔化的一群》,《中山大学学报》2004,4)。但是当他们面对竞争激烈的社会,为了能 在众多求职者中脱颖而出,却往往夸大简历,甚至伪造获奖证书。虽然他们在主观上觉 得诚信很重要,应该以诚信待人处事,但其现实行为选择了不诚信。这说明在当代大学 生身上诚信丧失并不完全是大学生本身的问题,社会上某些制度的不完善和整个社会大 环境中“守信就会吃亏,失信更易成功”的不良价值导向也是导致大学生诚信缺失的重 要因素。这种不良导向不仅说明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市场经济日益提高人们生活水 平的同时,个人诚信状况却在日益下降的尴尬,同时也昭示着对社会全体成员进行诚信 教育的必要性。江泽民同志曾经强调,要在全社会强化信用意识,加强对全体公民诚实 守信的道德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也提出,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 。要紧紧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家庭、学校、机关、企事 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坚持不懈地在全体公民中进行道德教育,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要求,不断灌输到全体党员和干部群众的头脑之中,使人们懂得 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什么是必须提倡的, 什么是坚决反对的。这一方面反映出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在公民道德 教育方面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密不可分的关系,另一方面也揭示出道德教育的对象不 只是单个的人,而是全体社会大众,也就是说,在今天诚信已成为不分地域、不分种族 、不分性别,不论人群、不论时间、不论情境,横贯中西、纵通南北的普世伦理法则的 前提下,人人都应该遵守诚信,做诚信的典范。正如傅玄所说:“信顺者,天地之正道 也;诈逆者,天地之邪路也。……天地著信而四时不悖;日月著信而昏明有常;王者体 信而万国以安;诸侯秉信而境内以和;君子履信而厥身以立。君子以信训其臣,则臣以 信忠其君;父以信诲其子,则子以信孝其父;夫以信先其妇,则妇以信顺其夫。……故 祸莫大于不信。”(注:《群书治要(傅子)》)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社会,诚信教育的 实施不是哪一个单个组织、机构的事情,而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常抓不懈的问题,需要家 庭、学校、个人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见成效的大问题;诚信教育的对象也不只 是单个人或单个群体,而是应以个人为主体向以社会大众为主体转变,形成诚信教育的 合力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真正促 进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