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民族的思想道德建设包括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都离不开本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对有着丰富传统美德资源的我国来说,如何在未成年人中进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教育呢?这里我仅谈几点粗浅认识。 第一、要抓好中华传统美德的知识教育。 大约十多年前,有研究者对大陆和香港、台湾的青少年关于传统道德名言的掌握和认同情况进行了一个调查,发现大陆青少年不如香港、台湾的青少年。长期以来,我们不仅在学校教育中,而且在日常生活中忽视乃至放弃了对青少年的传统美德教育。试想,青少年连传统美德是什么都不知道,怎么叫他们继承发扬?新加坡尚且在中学里开设“儒家伦理”课程,而在我国,无论是中学还是大学都几乎没有这样的课程。中华民国成立之初,蔡元培主政教育部时,规定在所有中等以上的学校里,均要开设《经学大意》、《人伦道德》两门课。而在我们建国后的课程体系里,至今还没有关于传统道德的课。在社会日常生活中,我们号称是“礼仪之邦”,但实际上我们在与日本人、韩国人、香港人打交道时,觉得恰恰是他们更好地保留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乐文明”,而我们则是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忽视。因此,要做到与传统美德相承接,我们必须想办法,以实实在在的措施加大传统美德的宣传教育力度。 第二、要用各种实践方式广泛深入进行传统美德的养成教育。 亚里士多德认为,伦理德性与理智德性的重要区别就在于,道德德性的获得是要后天的实践并通过习惯而逐步养成的,不能像人的理智品质那样仅靠知识的传播和认知就能有效的。未成年人特别是12岁以下的孩子,其学习的主要方式是模仿,这一点在日常行为养成中表现得更加突出,因此,在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时一定要注意其日常生活中的实践养成教育。比如日常生活中的礼仪养成,实践活动中的义务责任感养成和道德情感体验教育等等。道德不是只靠讲大道理,不能只是“学”,而且要“习”,要进行“习惯成自然”的养成教育;不仅要“晓之以理”,而且要“动之以情”,注重情感体验教育;要加强道德意志力和行为实践能力的训练,这样才能使继承传统美德的工作落到实处。从最近发生的一起有争议的个案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点。据报道,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在2004年初的寒假里,给四百多名新生布置了一项家庭作业,回家给父母洗一次脚。围绕这一问题产生了争论,正面的意见认为“给父母洗脚”催醒孝心教育,一旦大学生们走上社会,假如连孝心都不具备,何谈对集体、对单位、对周围社会成员的尊重和合作呢?而有的人则认为这样“太做作了”,因此而拒斥这种要求。在笔者看来,之所以拒斥还是因为我们多年来对道德建设缺乏这种实践中的养成教育。比如古代的孝道总是首先表现在对父母的“昏定晨省”、“冬温夏清”的日常生活礼仪和生活起居关怀的具体实践中。日本小学生至今在出门回家时还有固定的语句向父母打招呼以表示礼貌和尊重;在韩国电视剧中还可以看到儿媳妇遇到公公下班回来,站在家里房门口恭恭敬敬迎接的镜头,这反映出他们对传统不仅在理论上而且是在民众的日常生活实践中真正继承下来了。这难道对我们没有启示吗?有的大学生之所以拒斥给父母洗脚这种道德实践活动,还是由于我们长期以来已经没有这样的伦理实践了,乍实践起来就会觉得别扭、难堪,而完成了这项作业的同学则在实践中心灵受到了震动,使他们和父母有了身体与精神上的亲密接触,使他们的道德和人格得到了升华。 第三、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等都要符合未成年人的年龄和身心发展实际。 对未成年人的传统美德教育一定要符合他们的年龄和身心发展实际。教育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无论是教育的内容和教育的方式都要符合受教育者的身心特点和认识能力。纵观中国德育史,可以看出,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一般是遵循着先蒙后经、先行后理、先习其所当然后习其所以然。从教育的内容和教材来看,一般是先学蒙学教材,再学四书五经的经典。按传统的说法,蒙学就属小学,即8至15岁少儿的启蒙教育,如古人所说“古者八岁入小学,十五入大学”。小学与大学的界限除了一般情况下的年龄界限外,主要是在教育内容上。朱熹说:“古者初年入小学,只是教之以事,如礼乐射御书数,及孝悌忠信之事。”(《朱子语类》卷七)就是说,小学灌输行为规范与道德规范,大学则进一步研习其哲理,前者习其所当然,后者习其所以然。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儒家哲学如理学家的著作中主要不讲价值规范而讨论哲理,在蒙学中则主要讲行为规范而没有过多的理论探讨的原因。 未成年人的抽象思维能力尚未完全成熟起来,因此,对他们的思想道德教育,重点应放在日常生活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上,要让他们对为人之道、人际规范和礼貌、做人的基本责任与义务等有正确的把握和实践,而不是先树立坚定的人生观。他们首先要成为一个诚实正直善良的好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否则一切都是没有人格基础的。未成年人的年龄界限为18岁,而15岁以下的大多处于初中阶段,因此,这相当于古人所说的“小学”阶段,主要教育内容应是社会道德和法律行为规范教育,这个阶段是加强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的最好时机。高中阶段可以逐步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第四、要处理好传统文化经典教育与价值行为规范教育的关系。 中华传统美德是以传统文化经典和几千年来仁人志士的道德实践和高尚人格作为载体的。今天,如何对未成年人进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利用什么样的教材,重点在什么地方,这也是需要讨论和引导的。近些年来,在某些地区一些热爱中华传统文化的人士积极推动青少年诵读传统文化经典的活动,甚至有的大学把老子的《道德经》引入课堂,直接作为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而且还作为经验加以推广,这是值得讨论的。如上所述,就是在古代,也是让人们根据年龄和受教育者的知识水平而分为蒙学和经学两个阶段的。社会上有的少年诵经班有读、背《三字经》的,但也有读、背《论语》和《道德经》的。我认为根据未成年人的不同年龄,作为一种传统文化的修养或人文素质教育来读、背一点传统文化经典,这无疑是一种非常好的活动,但这些经典文本毕竟是过去时代的东西,把它们直接作为今天思想道德教育的教材显然是不合适的。且不说这些经典的文字是不是所有受教育者都能读懂,其内容如《论语》还是表达了积极入世的伦理智慧,而《道德经》的思想基调和哲思抽象程度就绝不适合中小学生来读。因此,我们要防止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过程中不加分析批判地一哄而上,一定还是要以今天的时代需要作为价值标准,吸取那些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健康成长有益的传统文化要素,注重中华民族精神和优秀传统美德的教育。要用传统中的优秀美德来滋养未成年人的心灵,注重正向的价值行为规范教育。这与现在时兴的人文素质教育中的文化经典教育是不同的,而且这种教育业要分年龄阶段进行。对于有的大学开设《道德经》,我认为只能作为一种大学生素质教育或通识教育的内容,但绝不能以此取代思想道德教育。在中小学则不能让《道德经》进课堂,因为大多数中小学生还读不懂它,即使读懂了,这种消极的人生观恐怕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会造成不良影响。就是在新加坡的中学里也是开设“儒家伦理”课而不是简单化地让《论语》进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