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决策是根据主客体情况确定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并为实施这一目标制定和选择最优行动方案的过程。所谓目标决策也就是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制定。科学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决策,制定正确的目标,是思想政治工作取得成功并起到积极作用的前提。我们要使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必须研究和运用科学决策的理论与方法。 一、坚持主体尺度与客体尺度的辩证统一,是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制定的基本标准 从哲学角度说,思想政治工作目标是指主体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各项活动影响客体的思想行为所要达到的预想结果。目标是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的内控因素,它规定了一定时期内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向、基本任务和要求,各项活动都是围绕实现预定目标进行的。科学进行目标决策对思想政治工作主体和客体都有重要作用。其一,对思想政治工作主体来说,科学进行目标决策有利于增强其预见性和责任感,促使主体尽心尽责地为达到既定目标而努力工作,使主体能有预见地主动地防止可能发生的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竞争意识。其二,从思想政治工作者客体角度说,制订思想政治工作正确的目标,有利于提高客体接受教育和进行自我教育的自觉性、主动性。但是必须指出,上述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对主体和客体所起到的重要推动作用,是建立在正确地目标制定过程基础之上的,而目标制定过程的首要环节和前提条件是确立目标决策的基本标准。 人类的实践活动究竟遵循什么样的尺度,这是古今中外许多哲学家关注和讨论的问题。只有马克思较早地克服了旧哲学的缺陷,明确地指出了人的生产同动物的本能活动不同,特别有意义的是提出了社会生产中人和物两个尺度的统一。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决策作为特殊的实践活动同样也是这两个尺度的统一,不过表现形式具有特殊性。因此,笔者认为从这种意义上说,可以把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决策的基本标准表述为主体尺度和客观尺度的统一,即主体的内在需要与客体的思想状况及其发展趋势的统一。 主体对客体思想、行为的需要是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决策必不可少的尺度。思想政治工作主体的需要一般应具有科学性、全面性和具体性这三个基本特点。这几个特点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构成决策主体需要内容的基本框架。需要总是具体的历史的,在不同历史阶段人们的需要有不同特点。主体对客体思想、行为的需要也是如此。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与革命战争时期不同,现在又与建国初期不同。各个时期主体的需要决定于当时生产力发展要求和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变革的要求。现在,主体对客体思想行为的需要,总的说就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我国的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坚持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与政治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确定思想政治工作目标还必须以客体思想、行为状况——客观尺度作为依据。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确定是对客体思想、行为未来样式的设定。因此,应当在把握其现状的基础上预测未来,弄清因客体内在矛盾运动和客观环境的变化,其发展有几种可能的趋势。 在制订思想政治工作目标时,是否坚持两个尺度的统一,是关系到思想政治工作成败的大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不能顾此失彼。在目标决策过程中坚持两个尺度统一标准,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和肯定主体需要与客体状况之间的同一性,另一方面更不能忽视和否认这两者之间的对立性和矛盾性。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两个尺度是相互对立的。主体的内在尺度,是对客体思想、行为现状的不满足,是对它的否定性价值评价,是改变其现状达到主体所需要的理想状态的观念性的设想;客观尺度是客体思想、行为现时的状况。二者的对立是理想和现实的对立。制订思想政治工作目标,既不能只依据其中一个尺度,舍弃另一个尺度,也不能把二者机械相加,而应该把二者统一起来。 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实际上是一个解决其内在矛盾、促使两个尺度由对立走向统一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解决的最主要的矛盾即是上述主体需要和客体实际状况的矛盾。这种内在矛盾被解决的过程主要呈现为一个目标决策的客体主体化与主体客体化的过程。一方面,决策主体以“内在尺度”去要求决策客体,把自己的“目的性要求”变成现实的存在,这就是所谓的主体客体化;另一方面,决策主体又以“客体尺度”去规范自己的思想与行为,按照“客观规律”去进行目标决策活动,这就是所谓的客体主体化。在这里,目标决策的主体尺度本质上是按决策主体的目的性去要求对象,决策的客体尺度本质上是按决策对象本身的某种规律性去规范主体的目的性及相关活动。因此可以说,坚持主体尺度与客体尺度的辩证统一,实质上是坚持目标决策主客体之间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目标决策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之间的确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的具体内容及结构关系如下:一方面决策主体按自己的目的要求去规范客体的思想与行为;另一方面决策主体的目的性要求又必须积淀和蕴涵着关于客体的思想和行为活动规律的认识,这种目的性要求才能得以实现,这二者之间不相适应或不平衡,即可产生矛盾。在这种目标决策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之间矛盾中,其矛盾的主导方面应认定为客体的思想和行为活动的规律。因此,应当全面而深入揭示和把握这种客体的思想和行为活动规律的过程中,实现目标决策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辩证统一。 二、提高思想认识与完成具体任务的矛盾,是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决策所必需解决的主要矛盾 思想政治工作目标本身包含着许多矛盾,在进行目标决策时,必须解决这些矛盾。并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 思想政治工作首先是提高思想认识(以下简称为“育人”),但它并不是最终目的。人的思想认识的改变、素质的提高,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好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更好地服务于客体所承担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所以,完成具体任务(以下简称为“成事”)是评估思想政治工作效果的最终标准。就是说思想政治工作有没有效果、效果有多大,最终要在完成各项任务上来体现。成事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表现。因此,成事在各个不同的领域又有可以进行实际操作的各种具体标准。所谓提高思想认识与完成具体任务矛盾,在本文实际是指这两者之间具有明显的对立统一关系。首先提高思想认识与完成具体任务即育人与成事之间有对立性和排斥性,它主要表现为:成事主要是提高客体贯彻执行政策的自觉性,提高工作积极性;而育人则侧重于树立正确的理想,提高道德素质,增强纪律观念等。成事主要根据生产和业务工作各阶段的要求提出具体目标;育人则主要依据人的思想品德发展的规律性,循序渐进地确定各阶段的目标。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成事必须以育人为基础。因为思想政治工作只有首先在提高人的思想素质、认识能力上下功夫,在育人上取得成效,才能使客体积极有效地成事,否则成事只能是一句空话。育人则在成事中体现和发展。思想政治工作是否育人、在多大程度上育人,是通过客体完成各项任务的过程来体现和实现的。如果客体不能有效地成事,那么育人也是空的。而且成事还巩固和发展着育人的成果。客体正确的思想、良好的素质,只有在不断的成事实践中才能提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