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信用问题不仅仅是道德问题,也是一个广泛的社会问题。要确实促成现代社会诚信道德目标的实现,提升“个信”水平,必须在一定的道德调控机制的制约和引导下寻找切实可行的诚信道德建设的途径。 一、诚信道德教育与纪律、法律制约的统一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制。”“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规范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这就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实现,也为新时期诚信道德的建设指出了正确的途径和方法。 (一)加强诚信教育,建设信用工程 孟子曰:“不明乎善,不诚其身。”[1]意思是说,诚的道德实践以诚的道德认知为前提,这就要求新时期加强诚信道德建设必须重视诚信教育和信用工程建设。 首先,应进行传统诚信美德的教育,并广泛地进行诚实信用制度的宣传,包括对坚持诚信美德的意义和作用的认识以及对破坏诚信制度的影响和危害的了解。动员学校、单位、组织、社区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开展有效的诚信美德教育、宣传和学习,并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和宣传使人们懂得,只有全社会的信用提高了,才会使每一个公民在社会中享有广泛的尊重与认同;只有广泛普遍的责任和信任,社会共识才能达成,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才会有坚定的基础。 其次,要推动信用工程建设。在吸收和借鉴西方信用制度和信用工程经验和教训基础上建立一个以市场规则为基础,制度健全、手段完备、调控有力、管理有序的社会信用工程。一方面,建立企业、个人的信用和记录,根据对企业和个人信用等级的评价确立对其投资信用消费比例。比如,当前我国个人储蓄实名制就是一种建立和维护个人经济信用的具体工程,社会上的一些商家、企业推出的“分期付款”“消费信贷”也主要是建立在一定的合同、协议等信用基础上。另一方面,建立社会信用信息系统,限制和监督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或其他活动中的失信行为并记录在案,凡是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除管理部门列入监视名单外,还应限制其经济或其他社会行为,必要时可以强制终止其活动,努力形成一种机制能在从恶之人的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并让他为这个污点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样整个社会的信用工程就一定会蒸蒸日上,社会的信用度也会日益提高。 (二)加强诚信纪律、法律的规约与制裁 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诚信观念的确立,自律意识的形成,道德责任和义务的笃行,道德习惯的养成,都需要借助于一定的社会政治或法律的强制性功能的作用。实践证明,对严重失德的人,社会必须给予必要的纪律与法律上的规约与制裁,使其体验到“无美德是痛苦的”,不讲诚信是要付出代价的,才可能使道德要求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从而迫使行为主体在以后的道德生活中,不得不慎重考虑自己所选择的行为及其由此产生的后果。比如,美国法律把某些人“不救助危难”,“不报告危难”的行为定为轻罪。日本为反腐倡廉实施的《国家公务员伦理法》严格规定:公务员消费超过5000日元得向上司汇报并存档,而且要进行定期考核。我国的诚信道德建设同样也必须借助于纪律、法律的规约与制裁,只有严密的纪律和严格的法律规约与制裁,才能使新时期诚信道德建设有强大的后盾和保证。比如,全国人大全票通过的《新婚姻法》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划分作了更加具体详明的规定,这就避免了离婚时夫或妻有过错一方道德或法律上的二难诘问。 二、干部道德实践与群众道德实践的统一 大量实践证明,干部道德实践与群众道德实践的结合是搞好新时期诚信道德建设,提高全社会信用程度的有效途径。 (一)“从上做起”的干部道德实践是诚信道德建设的关键。 领导干部是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者和承担者,与此相匹配,社会也赋予他一定的公共权力以使他能够调动社会资源来完成社会公共事务。同时,领导干部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个体存在者,有其自身的个人需求和利益。因此,如何处理好公共权力与个人需求和利益的关系,就成了领导干部道德实践中要处理好的基本问题。这就要求: 首先,领导干部必须处理好角色冲突与角色调解的关系,增强向心力。领导干部就其完全的社会存在而言,是具有多种社会角色的主体,但一个官员无论身兼多少种角色,当发生角色冲突时,始终必须以“官”这个角色为主,因为“官”代表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利益,维护和保障人民的利益是“官”的基本义务和要求,所以在角色冲突时,领导干部需要以身作则,自觉处理好角色冲突与角色调解的关系。领导干部如果能够始终坚持以“官”为“本位”,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为准绳,就会远离权钱交易,远离腐败、贪渎之风,就会赢得民心和民意,就会增强向心力。 其次,高度重视并强化党员干部在诚信道德建设中的特殊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党是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全党的表率,所以加强诚信道德建设,实施以德治国方略,关键在党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因此,广大党员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诚信道德实践中要始终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带头身体力行,努力成为新时期诚信道德建设的表率和模范。邓小平同志指出:“群众对干部总是要听其言,观其行的[2],毛泽东同志也说:“只要我们党的作风正派了,全国人民就会跟我们学,党外有这种不良风气的人,只要他们是善良的,就会跟我们学,改正他们的错误,这样就会影响全民族”[3]这就告诉我们,党员干部的道德风貌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当前的诚信道德建设,必须强化干部在自己的道德行为过程中的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团结合作、忠于职守、公正、公平、公开等诚信意识和理念,少一份权钱、权色交易,少一些欺上瞒下、虚情假意,老百姓才会在自身的行为过程中跟他们学,改正错误,收敛自己的不正当行为,那么社会上的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现象才会随“风”而退。 (二)“从我做起”的群众道德建设的必然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