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769(2002)01-0025-03 我们为什么要研究古文论?古代文论话语所暗含的文化意蕴对今天是否具有积极意义?准确把握古文论话语的本真意义是否可能?作为阐释主体,我们需要怎样的态度和方法?换言之,阐释主体应该如何确定自己的阐释立场?这些都是每一个古文论研究者不能回避,却又不易解决的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以期得到方家的指正。 一、在对待古代文论的态度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正面阐述个人的观点之前似乎有必要对当前古代文论研究中存在的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简要评述。 首先是所谓“失语症”的问题。“失语症”这个提法本身即具有极为重要的象征意义——它表征着二十世纪以来几代中国学人的一种“基本焦虑”。这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表述:一个在智商与勤奋方面都足以傲视邻里的家族穷数代之力积累了大量钱币,本想凭此发家致富、光耀门楣,却不料一夜之间改朝换代,旧币贬值,新币坚挺。其痛心疾首是可以想见的。这个家族中当然也会有人适应潮流,去积极获取新币,但当他偶然看到那盈箱满箧的旧币时,心中的苦涩毕竟是在所难免的。他们做梦都想着有朝一日旧币会忽然重新获得价值。从洋务派的“中体西用”到国粹派的“中西会通”;从新儒家的“中西互为体用”到当下学人的“现代转换”,均可视为这种“基本焦虑”的话语显现。现代学人的这种苦苦寻求也许无补于事,也许幼稚浅薄,有的甚至可能近于荒谬,但他们上演的都是悲剧而非喜剧。这种悲剧不是他们个人的而是历史的,是人类不同文化类型演变、碰撞的产物。 与“失语症”的提法一样,“现代转型”也是现当代学人“基本焦虑”的话语形式。从纯理论层面上看这一提法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古代的文论话语资源经过现代阐释与改造,从而建构成一种新型的、中西和璧的、既有现代精神,又有传统意蕴的文艺理论话语系统。这是多么令人振奋的理论建构呀!但是这一建构工程所面对的难题却是难以解决的——我们面对的绝不是孤立的古代文论,而是整个中国古代文化。因为中国古代文论是与作为整体的中国古代文化血肉相连的。在价值观念上,古代文论的基本范畴无不可以视为古代文化基本旨趣的醇化(审美化)形式;在思维方式上,古代文论更是古代文化的集中体现。这就意味着中国古代文论的“现代转型”问题实质上也就是整个中国古代文化的“现代转型”问题。 但是问题的复杂性并不意味着“现代转型”的话题是毫无疑义的。中国古代文论的“现代转型”与中国古代文化的“现代转型”一样,绝对是有着重要理论的和实践的意义的话题。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其一、事实上中国古代文化与文论早已处于“现代转型”的过程中了。谁要说我们现在完全生活在外来文化之中,那当然会被斥为痴人说梦。但我们毫无疑问也不是完全生活在传统文化之中。那么我们生活的文化环境是什么?正是处于“现代转型”中的中国文化。这种“转型”也许是不自觉的,但却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其二、在自己立足的现有文化基础上去选择、吸取异质文化中合乎需要的因素正是当下中国学人面对的最重要的任务,而且是无法推卸的任务,除非他放弃言说的权利。这一任务的根本性质不是别的什么,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 这就是说,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愿意不愿意,“现代转型”都是中国文化演变的必然趋势。这种必然性不是任何阐释主体所给予的,也不是他们所能够给予的,而是生活方式的演变所决定的。我们与古人在文化上的差异究竟有多大?这个问题的准确答案不能在话语层面上找到,只能在我们的生活方式与古人相比所发生的那些变化中找到。同理,我们的文化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继承了古人的文化这个问题,也只能在我们的生活方式与古人的生活方式所具有的相同之处中方能找到答案。但是,“现代转型”的这种必然性并不意味着言说主体在这里没有任何自主性可言。生活方式的作用是通过言说者的文化选择与话语建构来实现的。情况是这样的:不同层面有不同的决定因素——在言说主体与先在话语资源的关系层面上言说者是当然的决定因素,他在选择哪些话语资源以及如何改造这些资源以完成新的话语系统等等方面拥有绝对裁决权。旁人的意见对他来说最多是具有参考价值而已。然而言说者何以如此言说呢?在言说者的生活方式与其言说方式的关系层面上生活方式则起着决定性作用。一个时代的生活方式决定着人们的需求指向,从而也就决定着言说者言说的兴趣指向。任何言说本质上都是对一种召唤的回应,而这种召唤最终是植根于生活方式中的。 所以中国古代文论或中国古代文化的“现代转型”是一个有意义的话题,因为这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每一个言说主体都应该主动参与的。如果我们认真检视一下当下文艺理论与文学批评的实际情况,我们或许会惊讶地发现,原来中国古代文论的影子是呼之欲出、随处可见的,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是久已逝去的东西。我们且不说在书法及中国画的评论方面所用之核心概念直接就是从古代画论、书论中拿来的,即使是那些满篇现代学术用语的理论或批评文字大都在骨子里依然是中国式的。这主要表现在价值观念与运思方式两个方面。价值观念涉及审美趣味、艺术理想等问题,这些方面的“中国特色”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根本无须论证。运思方式方面中国式的经验主义:感悟、内省、归纳、直觉、类比等方法依然占据着重要地位。 在如何对待古代文论的问题上,当下还有一种十分普遍的观点,这就是阐释的相对性问题:许多论者认为:对古代文论的阐释永远不可能揭示其本真意义。这种观点不是土生土长的,而是在二十世纪以来西方的历史哲学、哲学阐释学的影响下产生的。从克罗齐“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克林伍德的历史的“构造性”及“历史就是思想史”之说,到海德格尔的“前理解”、伽达默尔的“效果历史”与“视界融合”、利科尔的“间距化”与“解释框架”,再到海登·怀特的“喻说理论”,这些阐释观点都倾向于强调阐释的主观建构性,甚至文本的独立性,而对于是否存在着历史的“本来面目”则表示怀疑。在接受了这种阐释观点之后,我们的阐释者们在面对中国古代文化(包括古代文论)的话语资源时也就不再寻求什么“本真意义”,而是主张将研究当作一种纯粹的建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