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文学史撰写的客观性与主观性问题来说,我认为,绝对客观性只是一种理想。每位文学史编撰者在撰写过程中总会把他自己的体验、感受等融入其中,他总会站在一定的立场上依据一定的价值标准去对历史现象进行裁剪和取舍。“回到历史”、“还原历史”都是不可能的。根据海登·怀特的观点,人不可能去找到历史,因为那是业已逝去不可重现和复原的,而只能找到关于历史的叙述,或仅仅找到被阐释和编织过的历史。从理论上说,文学史有两种存在方式:一是文学现象发生时的本真存在,二是后代人对文学史现象的描述和阐释。由于在第一种存在方式下,那些现象当时都不被称作历史,因而,文学史的存在就在于被描述和被阐释。 钱理群等人编著的《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本)运用了较多的新近学术研究成果,这使得它不是对文学历史现象的简单描述,而是渗透了当代人对历史的感悟和观照。在阐述鲁迅的小说时,《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曾指出:在《呐喊》和《彷徨》中有“看/被看”与“离去——归来——再离去”两种叙事模式。对这些叙事模式的“发现”和阐释,是当代人从全新的角度对鲁迅小说的重新审视。鲁迅笔下的或历史的世界,被融进了当代人们的观念和意识而成为当代人世界的一部分。鲁迅及鲁迅的世界就存在于当代人的描述和阐释之中。在对历史进行阐释时,《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并非一味求新,它同时在力求准确,努力做到不偏执。在分析《白毛女》的成功原因时,《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指出《白毛女》是政治的与民间的两种话语的统一,而且这两种话语之间的矛盾也为其后的改变留下了空隙。可以说,这一评价既新颖,又中肯。 《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与其他现代文学史相比,一个显著的特点在于增加了对通俗小说的评介,这表明了它的包容性及容忍度的扩大。把通俗小说纳入本书的体系中,使本书更能从整体上把握文学史现象。雅文学和俗文学是一对“孪生子”,它们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而且相互吸收和转化。雅俗互动才能促进文学的发展,也构成文学史的丰富与生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不加选择地把俗文学统统吸纳进来。这需要勇气和魄力,更需要不带偏见的识别。另外,《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又增加了对台湾文学的介绍,使“中国现代文学”更名副其实。由此可以看出,对文学史的描述和阐释不仅仅是对既有描述和阐释的翻新,它同时还可以发掘被淹没的历史现象,拓展文学史的领域,使文学史的存在更完善,更具有合理性。 《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是文学史上的断代史,它也有其自身的一些局限,有时不能阐明现代文学的一些现象的来龙去脉。如“鲁迅的小说是现代小说的开端和成熟的标志”这一沿袭已久的提法就值得怀疑。既是开端又是成熟,这不符合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如果把“现代小说”理解为“白话小说”,鲁迅的小说显然不是开端。这里可能存在概念的模糊性问题。现代小说的酝酿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许多文学史著作都没有说服这个问题的历史渊源和内在原因,也没有证明上述提法的合理性。类似这样的问题就是新的文学史著作应该解决的问题。只有不断发现问题,对文学史现象进行新的描述和阐释,文学史才有继续存在的可能性。 每一种现代文学史著作都是一种存在,都有它们存在的理由。唐弢编著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三卷本)是政治图式化的文学史,它本身已成为一种历史现象。作为存在的历史,它的价值在于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的文艺观念从社会政治角度去描述和阐释文学史现象,从而保留了现代文学史的一个不可或缺的侧面。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历史不存在于过去,而存在于当代,存在于当代人的描述和阐释之中。已有的各种现代文学史著作并不是现代文学史的全部,而只是它的一部分。现代文学史是一个不断被描述、被阐释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不断被补充、被拓展的过程。这正是现代文学史的存在方式,它也将继续以这种方式存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