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话语在语言运用上的特点,人们更多地注意的是它的情感用法、自我指涉性、非直指性诸特征,而对于它的虚指性特征则少有论述。所谓虚指性,是与实指性相对而言的,就是说,文学话语所指涉的内容不是外部世界中已经存在的实事,而是一些虚构的、假想的情景。文学话语的这种虚指性是由文学创作活动的想象和虚构的特性所决定的。所有的文学作品都带有或多或少的想象的、虚构的性质,这确实是不争的事实。韦勒克说:“文学艺术的中心显然是在抒情史、史诗和戏剧等传统的文学类型上。它们处理的都是一个虚构的世界、想象的世界。”又说:“小说,诗歌或戏剧所陈述的,从字面上说都不是真实的;它们不是逻辑上的命题。”(注: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中译本,第13页,三联书店1984年版。)故而,有的语言学家把文学话语称为“虚假陈述”、“伪陈述”、“模拟陈述”等,以此与描述客观事实或实事的“真实陈述”区别开来。 在文学作品里,被设想的情景是各式各样的,从最接近现实的情景到与现实完全相反的情景都可能出现。但是,这些情景又有一个共同特点,这就是虚构性,尽管虚构的程度和方式不同。它们都是虚构的,都是对可能的或不可能的事态的构想,而不是对已然事态的纪实。如果是对已然事态的纪实,就成为新闻报道或历史记载了。按照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区别,《红楼梦》应该算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小说。但是,作者在这部小说的开篇就一再申明,他所描写的是“梦”,是“幻”,“故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敷演出来”。就是说,他写的不是“真事”,是他虚构出来的故事,尽管这些故事也有他“历过一番梦幻之后”的往事的依据和参照。所以,“敷演”这些故事的言语也只能是“假语村言”、“荒唐言”而已。在这里,曹雪芹以其对小说文体的丰富的创作经验和深刻的体会,无意中透露出了文学所讲述的内容的虚构性以及这种讲述的“假语”性,即虚指性特点。至于诗歌作品里大量存在的那些经过了拟人化、隐喻化、梦幻化的情景,更属于虚构的情景。如艾略特的名句:“黄昏在天空中延展,象一个被麻醉的病人,躲在手术台上。”李白的名句:“白发三千丈,缘愁似箇长。”这些诗句所描述的情景,可以被想象,但永远不可能在现实中出现。还有现代主义叙事作品里的那些荒诞的、畸形的人物和情节也都是不可能的虚构情景。如卡夫卡《变形记》开头第一句话:“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莎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读着这样的句子,我们肯定会惊异万分,因为我们知道,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人都不可能变成大甲虫。 用“虚假”、“伪”这些一向被认为带有贬义的词去界定文学陈述的性质,可能会引起一些误解。按照一般的理解,虚假陈述就是对事实的错误判断和命题。如果文学陈述是虚假陈述,不就意味着文学是在用一些错误判断和命题欺骗读者吧?但是,这种一般的理解只适合于以对已然事实的认知为目的的陈述,而不适合于文学陈述。因为文学陈述不是以对已然事实的认知为目的,而是别有所图。文学作者讲述那些被构想得曲折离奇的情景和故事,就其主观动机来说,显然不是要告诉人们现实中何时何地发生了什么事情,更不是有意用谎言欺骗别人,而是为了用这些虚构的陈述在读者那里制造出某种审美的效果,使读者在精神上有所获。贺拉斯早在一千多年前就说过:“虚构的目的在引人喜欢。”(注:参阅《诗学·诗艺》,第15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曹雪芹在《红楼梦》开篇也谈到,他之所以用“假语村言”“敷演”这些如“梦”如“幻”的故事,皆是为了“使闺阁昭传,复可破一时之闷,醒同人之目,不亦宜乎?”所以,文学中的陈述是为了让陈述产生审美效果,而不是象历史陈述那样为了说明已发生的历史事实。既然这样,判定文学陈述价值的高低,就不能以是否符合已存的事实为标准,而应以是否产生审美效果为标准。否则,就会得出老子“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的极端结论,从而以判定“信言”的标准全然否定了“美言”的价值。 按照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语言不仅“以言指义”,还可以“以言行事”。美国理论家乔纳森·卡勒据此提出了“述行语”概念。“述行言语不是描述而是实行它所指的行为。”这就是说,述行语不仅作为言语而有所指谓,而且还可以作为行为而制造出某种效果和影响。卡勒认为,“述行语”这个概念,“有助于描述文学话语的特点”,“文学言语像述行语一样并不指先前事态”,“文学语言也是制造它所指的事态的”,“面对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开头‘我心爱的姑娘的眼睛绝不像那太阳’,我们并不去问此话是真是假,而是问它做了什么,它和这首诗里其他的句子是怎样协调的,以及它与其他行之间的配合是否愉快(给人以快感)”,所以,“把文学作为述行语的看法为文学提供了一种辩护:文学不是轻浮、虚假的描述,而是在语言改变世界、及使其列举的事物得以存在的活动中占据自己的一席之地。”(注:乔纳森·卡勒:《当代学术入门·文学理论》,中译本,第100-102页,辽宁教育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依照卡勒的这一述行语理论,文学话语的虚指性只是说陈述所指涉的内容是虚构的,并不意味着“说谎”和有意的“弄虚做假”。相反,文学话语正是通过它的虚指性,或者说通过“弄虚作假”,来实现它所特有的审美价值和功用,从这个意义上看,巴尔特下面的一段话无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对我们这些既非信仰的骑士又非超人的凡夫俗子来说,唯一可做的选择仍然是(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用语言来弄虚做假和对语言弄虚作假。这种有益的弄虚作假,这种躲躲闪闪,这种辉煌的欺骗使我们得以在权势之外来理解语言,在语言永久革命的光辉灿烂之中来理解语言。我愿把这种弄虚做假称作文学。”(注:罗兰·巴尔特:《符号学原理》,中译本,第6页,三联书店1988年版。)在这段话里,巴尔特充分肯定了文学话语的虚指性特征,认为它是一种“有益的弄虚做假”、“辉煌的欺骗”,可以起到其他的言语方式所不能起到的特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