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往往把具象艺术的“象”与“艺术形象”的概念混同起来,这是一种误解。实际上,具象艺术的所谓“象”是一种视觉图象,它只是构成艺术形象的单元。而“艺术形象”的概念指的应是经过审美转换的“意中之象”,它是艺术作品在欣赏者心中展现的完整的景象或境界,是欣赏者心神沉醉的幻觉世界。因此艺术形象又可称作艺术境界。具象艺术的视觉图象类似于物象,是由媒介材料造成的虚的物象,苏珊·朗格称之为“虚象”。而艺术形象则与物象的性质不同,它不是一般的知觉形象,而是一种“意中之象”,即心灵重构的幻觉中的形象,苏珊·朗格把它称为“幻象”。苏珊·朗格关于“虚象”与“幻象”的区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不仅可以避免使用“形象”这一概念的可能引起的歧义,而且对理解艺术的本质很有帮助。“虚象”本是一种物理现象。物理学对“虚象”的解释是:物体发出的光线经反射或折射后,如为发射光线,则它的反方向的延长线相交时所形成的象称为“虚象”。如我们在放大镜、显微镜或望远镜等光学仪器中所观察到的物象都是放大的“虚象”。最常见的“虚象”是在镜中看到的形象、自然界的彩虹、海市蜃楼、水面的倒影等等。朗格从物理学中的“虚象”得到启发。认为艺术作品的视象也具有“虚象”的性质。苏珊·朗格引入“虚象”的概念主要是为了说明艺术的“非真实性”,即艺术中所有的“象”都是非物质性的,非模仿性的,即虚构的形象,并在此基础上论证艺术的真实性。幻象(illusion)有“错觉”和“幻觉”的意思。苏珊·朗格所说的“幻象”或“基本幻象”、“主要幻象”,指的是一种特殊的具体的经验领域,它隐匿在“虚象”的后面,是艺术作品的第二个层次。朗格说:“每一种艺术都能引出或招致一种特殊的经验领域,而这种特殊的经验领域事实上也就是某种特定的现实形象。……我曾把这特殊的经验领域称之为“基本的幻觉”(《艺术问题》中译本第76页)。这种“特殊的经验领域”是经过主观心灵重新建构“转换”而成的特殊表象,它是主客体的统一,感性和理性的统一,是审美活动的中介环节。苏珊·朗格的“幻象”概念主要是用来说明艺术的中介性质以及各门艺术的特征,认为它既不同于艺术的表层图象,又不同于艺术的深层意蕴,而且每一门艺术都有自己的基本幻象,这种基本幻象是每一门艺术的本质特征。苏珊·朗格关于“虚象”和“幻象”的理论具有丰富的内涵,这里不作详细评述,我们只是借用这两个概念来帮助区分艺术中的视觉图象与艺术形象。我们认为具象艺术与抽象艺术的区别只是在于有无视觉图象,具象艺术是有形有象,在视觉中显现为图象,而抽象艺术则有形无象,即在视觉中有图形但无图象,或者有声无象,如音乐。这种表层的视觉图象的有无,对于艺术审美来说并不是决定性的,艺术是否再现生活形象并不直接决定艺术的价值。从本体意义上说,艺术的存在只是一种媒介材料的结构,这种“结构”在艺术审美活动中直接生成转换为艺术形象,不管是抽象艺术还是具象艺术,都必须经历这种转换。 中国古代文论实际上已经接触到艺术形象的生成转换问题。古代文论用“观物以取象”、“立象以见意”,“境生于象外”来描述艺术构思、艺术传达和艺术鉴赏的过程。“观物以取象”的“象”指事物形象(物象)、“立象以见意”的“象”指视觉图象或想象中的视觉图象(语象),“境生于象外”的“境”才是我们所说的艺术形象。从这种描述中可以看出,“象”这一概念实际上包含了三种不同性质的“形象”:一是指“物象”,这是自然事物的外观形状,它是由物体反射出来的光在视网膜上构成的形象。是一种“实象”。“观物以取象”,就是艺术家要认真观察自然事物的各种形象,从中发现那些富有特征性的物象,以此作为创作的素材。二是指“图象”,这是由媒介材料构成的视觉形象,是物的“虚象”。“立象以见意”,就是通过一定的物质媒介构成某种视觉图象,以表达某种意义。三是指“境象”,这是艺术作品媒介材料结构整体在心灵中生成的幻境,它是“人心营构之象”。叶维廉说过:“中国诗的意象,在一种互立并存的空间关系之下,形成一种气氛,一种环境,一种召唤起某种感受但不将之说明的境界,听任读者移入境中,并参与完成这一强烈感受的一瞬之美感体验”,这种描述适合于一切艺术种类。所以我们把它称为“境象”,因为这是一种境界、一种形象整体。只有这种“境象”才是艺术形象,是完成了的艺术形象,所以通常说艺术鉴赏是艺术创作的真正完成,因为到了鉴赏阶段,艺术形象才真正确立起来,真正生成。“境生于象外”,就是说艺术形象是由视觉图象唤起的幻象,这就是艺术形象的生成。可见,艺术形象并不是艺术作品客体呈现的可视的图象,而是这种可视的图象之外,由欣赏者的心灵重构的幻境。严格说来,通常所谓的“艺术形象”实际上就是“意境”或“境界”。“境生于象外”一句话就揭示了艺术的生成转化的本质。 由于艺术的“结构”有两种类型,即抽象结构和具象结构,因此,由“结构”转换生成的艺术形象也可分为两种:一是结构幻象,一是象外之象。所谓“结构幻象”,就是媒介材料结构形式直接唤起的“幻象”,抽象艺术的艺术形象就是这种“结构幻象”。抽象艺术是由某种媒介材料(如线条、色彩、物体、声音等)组合成的纯粹结构形式,它不再现任何生活形象,没有构成具体的图象,而只是一些抽象的几何图形、或音响序列。当它作为审美对象时,会在审美知觉中产生某种幻觉,形成某种幻觉。比如有节奏起伏的波纹线会形成海浪的幻象,观看人民大会堂门前顶天立地的圆柱,会产生一种升腾的幻觉,中国宫殿式建筑的飞檐会唤起腾飞的幻象。《显微镜下细看污染中的美》一文记述道:“云的催化实验中所形成的雪花”,颇似天然琥珀,“带有气泡的雹块横切面”,令人想到敦煌的飞天形象,“后院的尘土”宛如朵朵郁金香,“雨滴中的针状硫酸晶体”恰似团团粉蝶(见《交流》1986.4)。这是典型的“结构形式的幻象”的事例,它们是由物质微粒结构幻化成的。如果说装饰艺术、建筑、抽象绘画还是有形可视的话,那末,音乐则是纯粹“无形”的艺术。音乐,只是乐音的运动结构,但它也能唤起某种幻象。音乐的旋律、音色、曲调、和声等都是一种乐音的结构式样,音乐就是通过它们引发某种特定意象的。柏辽兹对贝多芬的交响乐《田园交响曲》即《F大调第六交响曲》有几段精彩的解说,我们摘引其中的一段:第一乐章,《初见乡村景色时的愉快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