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21;J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438—0 460(2001)01—0148—06 在中国文艺史上,雅乐与俗乐之间的对立、冲突延续了两千余年,反映了贵族统治阶级和封建士大夫对平民大众的歧视,具有阶级对立的意义。雅意味着符合“礼义”,有利于巩固等级秩序,因而是“正”;俗意味着放荡不羁,有伤风化,因而是“淫”。但是到底该如何界定雅与俗,却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因为雅与俗的概念是相对的或含糊的。尼采提出“灵魂是精神的对立面”,百年之后成了艺术的雅俗的分野启示录。尼采认为,灵魂是生命赖以存在的原理,而精神是属于被人类理性规定的原理,它限制破坏灵魂的自由。古典音乐与摇滚乐、灵歌、布鲁斯、爵士乐,正分别属于这两大心域。古典乐是理性的、节制的、自律的,流行乐是激情的、铺张的、放纵的;古典乐是沉思的,是对神的倾诉,流行乐是狂欢的,是自我的狂想。古典主义对美的观念是秩序和统一,现代主义对美的观念是极端和出格。古典艺术家的态度是怪力乱神吾不取,流行创造者的方式是随心所欲无藩篱;一个是成熟的智者,另一个则像青春期的小子。[1] 一、雅俗分化与融合的启示 就具体文化语境而言,通俗与典雅的分野比较明确,但由俗而雅或由雅返俗,雅俗的相互吸收又相互转化却很普遍。如果没有“十五国风”、五言乐府、曲子词、诸宫调,哪里会有唐诗宋词和元杂剧?没有《山海经》、《搜神记》、唐传奇、宋元话本这些“古典的通俗”,哪里会有《红楼梦》这类如今已高居“雅座”的“通俗的古典”? 在艺术审美范畴内,雅——俗也没有绝对界限。以音乐为例。自古以来,同其他艺术领域一样,音乐确有文野、精粗、高低之分;确有宫廷民间、庙堂乡野、文人民众之别。所谓“阳春白雪”无非喻乐之雅,嘲笑“下里巴人”意在显示不俗。但是,当人们面对具体的音乐时,在节奏与旋律的审美体味过程中,就会感到这些分别实际上没有多大意义。地易时移,雅奏有时比俗更俗;情更性改,真俗常常胜雅一筹。 以戏曲音乐而言,无论多么幽雅的唱腔,都是从民歌、民乐、说唱等音乐汲取养份开始的,同时社会大众的喜闻乐见则是其不断发展完善的重要条件。如昆曲,明中叶是一种深受欢迎的新兴声腔,到清代中叶,却因为逐渐凝固、僵化而脱离了民众,被划归“雅部”。而另一些新兴声腔如皮黄、梆子,由于激越、奔放、富有生气而倍受欢迎,被划归“花部”即“俗”部。就风格而言,这时的昆曲与皮黄、梆子确有文野之分,但绝无高低之分。同为京剧,其中既有深沉、细腻、委婉的二黄反二黄慢板,也有高亢、激越、粗放的西皮导板。又如,一般的民间吹打乐,多数具有粗犷之风,而江南丝竹、广东音乐、福建南音这些地道的“俗乐”,却细腻委婉、内在深沉,就像江南田园一般,充满了妩媚、典雅之韵。由此可见,音乐中的所谓雅俗其实是彼消此长、相互转化的。这种情况在其他艺术形式如小说、电影、雕塑中也比比皆是。因此,任何形式的艺术绝不是非雅即俗,非俗即雅。相反,某些最“俗”的艺术品中常常会意外地透露出极有历史感、极有文化意味的“雅兴”,所谓“大俗成雅”,“大俗大雅”,所谓“绚烂之极,归于平淡”都深刻地揭示了二者的这种相互转化,又相互补益的微妙关系。 社会生活的发展,文化语境的变迁等外部因素对雅与俗的移易有影响。正如章培恒所言,在轻松的、通俗的文艺和所谓严肃的文艺之间本无截然的界限。汉赋、唐诗、宋词、元曲,这是备受前人称赞的、我国古代文学史上最具光彩的“一代之文学”。但词、曲本是通俗文学。唐诗中的许多第一流作家的名篇,都曾由乐妓歌唱以佐酒,很难说这些作品不属于通俗歌曲。至于汉赋,《子虚》、《上林》等鸿篇巨制今天虽读得人头昏脑胀,但在当时却是供皇帝、王侯等人娱乐用的,实在也不是什么严肃的文学。从文艺发展的角度看,通俗文艺为作家提供了丰富的土壤、充分的条件。汉赋、唐诗、宋词、元曲许多精典之作的创作,离不开当时大量优秀的通俗性作品。[2] 有人说,从诗经乐府到唐诗宋词,中国文化呈现了一个由俗变雅的演变趋势;而从唐诗宋词到元曲、明清小说戏曲,又经历了一个由雅变俗的演变过程。两次变化,周期为两千余年。进入本世纪,尽管五四时期有过“俗文化”的一时张扬,但从演变的总趋势来说,前70年是一个由俗而雅的时期,近十几年是一个由雅而俗的时期。这一次的周期仅为90年。下一个世纪的“乐风”将如何变化,不得而知。但雅—俗的孰强孰弱,或此消彼长、此长彼消,总是要流变下去。而这样的流变,说到底是因政治经济的大变革所使然。任何一次文化艺术的脉动,都折射出社会历史的某种变革,这是一条永恒的定律。如果这种大写意式的归纳成立的话,我们似乎可以看出,雅文艺与高度统一的集权经济制度联系更紧密一些,俗文艺则离不开一个相对宽松自由的经济环境。如果说雅文艺更多地活跃于殿堂、庙堂与学堂的话,俗文学则主要地受宠于市井、市民与市场。 今天,发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精英文化的式微和通俗文艺的勃兴,同样是艺术雅俗流变的具体表现。早在70年代末被喻为“文化沙漠”的港台文化制品已开始入侵大陆,流行歌曲在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绩的沿海城市,制造出一种清风细雨且有些甜柔香艳的文化氛围,在这种氛围中,音乐茶座、歌厅、舞厅、卡拉OK厅、录像放映点、书亭报摊等等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一时间,这个千百年来安于鸡黍田舍的东方民族,仿佛一见钟情地陶醉在现代都市的繁华梦中。无论你走进哪一个不起眼的书亭,或是走进富丽堂皇的服饰展销会,都会发现一些令人回味的现象。“书摊上,深奥的《思想家》与令人发嘘的《脑筋急转变》并列;盒带商店里,德沃夏克的畅想曲与《花心》的媚人旋律共存;‘霓裳艳曲’服饰表演会上,前卫的创作风格与家常氛围的休闲服联袂翩翩。”[2](P39)从道理上讲,高雅艺术应该比通俗文化更积极地吐故纳新;但在实际上,恰恰是通俗文化表现着更大的兼容性。这的确是一个令人深思的文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