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军政治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思想政治教育是实现思想政治建设任务的中心环节,法规制度同样具有不可替代的教育引导作用。”“贯彻依法治军的方针,依靠法规制度的调节、规范和强制作用,巩固党领导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和新的经验,保证党的意志和主张在部队更好地落实,是提高思想政治建设质量和效果的有效途径。”这不仅科学阐明了思想政治教育与法规制度的辩证关系,而且充分肯定了法规制度在巩固、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中的重大作用,进而为新时期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的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战斗性、有效性提供了新的思路,开拓了新的途径。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全面发展,官兵的思想行为受社会利益关系、文化心理、价值观念的多重影响明显增大,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任务更重,提出的要求更高,实际难度也更大。因此,如何运用法规制度来巩固和增强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是新时期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一、发挥法规制度的教育引导功能,使思想政治教育所坚持的原则和精神,得到坚实有力的外在支撑 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在本质上就是一种时代精神的传播。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成效不仅要通过科学理论的灌输和思想启迪,转化为广大官兵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来体现,而且要使广大官兵把这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转化为“保持不变色”、“保证打得赢”的内在动力来反映。而这个由正确理论到形成官兵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再转化为个体内在精神动力的过程,既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始终不渝地坚持我军思想政治建设的基本原则和优良传统,深入扎实地宣传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和革命精神,发挥好导向转化功能;也需要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教育引导功能,使思想政治教育所坚持的原则和精神,在法规制度上得到坚实有力的外在支撑。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比较重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导向作用,而较为忽略法规制度对官兵思想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这是造成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难以巩固、持久的一个重要原因。这是因为,国家和军队的各种法规制度在本质上是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根本意志的最高体现,是党的意志和主张的本质要求,是我军根本性质、宗旨的集中反映,也是每个军人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有着很强的教育引导功能。这种教育引导功能不仅体现在它以鲜明的党性原则和国家、军队根本意志的形式对我军思想政治教育所坚持的革命精神和原则加以法规化,而且体现在通过它的允许与限制等明确规定来使人形成一种必须遵守的规范意识。如果说思想政治教育主要解决的是使官兵由“不知”到“知”的认识问题;法规制度所要解决的则是使官兵由“知”到“行”的践行问题。也就是说,法规制度能够促使官兵把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所形成的正确思想和价值观念在其外在的实践行动中得到具体的贯彻和体现,从而有效保证国家和人民的根本意志、党的政治主张以及我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部队的落实。 然而,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广大官兵在由“知”到“行”的转变过程中,难免要受到各种社会的现实因素及某些不良倾向的影响,加之青年官兵心理尚不成熟,自控能力较弱,往往使这一转化过程变得较为曲折困难。现实生活中,在许多情况下一些官兵并不是不懂得爱岗敬业、爱国奉献等革命精神的重要性、正确性与应遵循的道理。可是,一旦要自己付诸于实际行动,就会不同程度地表现出犹豫、观望态度,个别的甚至会干出一些违背革命原则和精神的事情。事实充分说明,仅靠思想政治教育来倡导、宣扬各种革命原则和精神还不够,还必须注重运用法规制度的教育引导功能,以法规制度的形式来促使思想政治教育中所坚持和提倡的原则在官兵的具体行为中得以践行,从而有效地保证党的思想和主张在部队的落实,激励官兵更好地献身国防、建功立业。要发挥法规制度的教育引导功能,一方面,必须重视发挥法规制度对官兵思想的导向作用。这是因为法规制度具有鲜明的原则性和指向性,进而对于官兵的思想行为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因此,通过法规制度的落实执行,可以使官兵明确自身前进的方向,懂得立身做人的准则,自觉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另一方面,要不断发挥法规制度的教育功能。要加强法规制度的教育,使官兵在遵守和履行法规制度中受到教育的熏陶,并通过用法规制度规范官兵的外在行为,使其自觉遵守条令条例和各种法规制度,实现其“知”与“行”的统一。 二、发挥法规制度的约束规范功能,使思想政治教育所倡导的道德行为,获得确认和操作规范 我军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惟一宗旨的新型人民军队,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建设实践中,培养和形成了以牺牲奉献为核心的思想道德体系。这一思想道德体系是我军的政治优势和精神支柱,也是军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始终坚持和倡导的重要内容。这些年来,我军之所以能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与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分不开的。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多种经济成分的并存,各种思想观念的碰撞,在广大青年官兵中,其道德价值取向呈现出了明显的多样化趋势。这不仅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对如何发挥法规制度的约束规范功能来加强部队的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这些年来,部队思想道德建设的实践证明,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约束规范功能,能有效保证思想政治教育所提倡、要求的道德行为,在法规制度上获得确认和操作规范,更有利于广大官兵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的形成,不断巩固和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