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下,加强和改进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弄清什么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以及爱国主义教育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相互之间的必然联系,对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阶段青年的文化价值观。近几年来,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意识在经常不断地得到更新、充实,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新思潮相继出现,一些崇拜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鼓吹“马克思主义过时了”、“马克思主义危机”、“社会主义不灵了”的陈词滥调听得少了。但我们必须看到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思潮还在浸蚀着人们特别是青年人的思想。当前,奉献与索取成了青年人议论的焦点。前不久,《北京青年报》推出“焦裕禄与三毛两句名言你作何选择”①的大讨论后,在两个多月里,收到了来自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的近千封信件。围绕着对“他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和“假如把一切都献给了别人,那么你在一生中就虐待了一个生灵——那就是你自己”的不同选择,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强烈地扣动了青年人的心弦,特别是青年学生。据统计,占72%的大中学生,普遍赞同焦裕禄,但同时对“唯独没有他自己”感到忧虑,担心这样会不会“虐待”自我以至丧失自我。这充分暴露了青年人在人生观问题上还存在着模糊认识。针对上述问题,《北京青年报》先后编发了《焦裕禄与第四代人的价值选择》、《把人类看成一个整体》、《共识——并非旁观者的旁观》,《爱,并不温情》等一系列文章,首先肯定了今天的年轻人中没有人主张去“虐待”别人,即主张损人利己,分歧的焦点在于如何去爱别人,要不要全身心地付出和奉献,以及如何与自我利益统一起来。这较之十多年前那次关于“人生的道路为什么越走越窄”的讨论,今天的年轻人已经站在更高的思想起点上了;同时形象地澄清了关于个人与社会、牺牲与奉献、快乐与痛苦、爱与被爱之间的关系问题。焦裕禄与三毛的不同选择,实质上就是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矛盾的不同选择,这两个人实质是两种社会制度的产物。诚然,近年来价值选择上的变化对于青年人来说意味着新的生机和发展的可能性,但是无情的事实也捉弄了抱着憧憬未来的青年。我们知道,商品经济的发展并未自发地带来一套崭新的价值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事实上青年人的心态和行为在背离了优良传统的轨道之后,并未朝着健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求的合理秩序的方向发展。在青年人眼里看到的,耳边听到的求职、调动、出差、升学还是购物、交往、利益分配等等生活中出现的许多浑然无序、非理性的现象,潜移默化着青年人的思想,或多或少地左右着青年人的言行。换句话说,民族优良传统文化在青年人心目中开始淡漠,雷锋精神、焦裕禄似乎离他们越来越远了,虽然利他主义、集体主义、大公无私、爱国主义等等字眼还频频出现在报刊、出版物和学校的讲坛上。但事实上不少青年已开始怀疑,今天还会有“他心目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人,担心“假如把一切都献给了别人,是否就是虐待了一个生灵——那就是你自己”甚至直接提出:“全身心地奉献就是虐待自己”,并且怀疑老一代中亦有一些人在自觉不自觉地违背优良道德规范。是的,在我们生活的周围,确实存在着背离生活秩序的现象。具体体现在生意场上人们怀疑贸易伙伴的诚实和守诺;企业之间,背信违约之事屡见不鲜;少数干部的贪污腐化;人们很少再去谈论教师的仪表、学生的尊师、干部的风貌,角色意识、角色规范的自我约束力显的脆弱无力。 事实上,道德无序状态不仅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苦难,而且于新的经济、政治体制的运行是一种破坏力,它破坏公平竞争、阻塞奉献精神,使许多人处于愤懑、失望、心灰意懒的境地。解决这些道德无序状况需要学史、懂史,特别是要更多更系统地学习掌握、铭记民族传统文化,把古代封建主义腐朽的东西和古代优秀文化区别开来。根据青年人好学、好动、好奇心强、容易接受形象教育的特点,把历史文物、历史文人的思想、革命圣地、民族英雄的学习同民族优良传统文化相结合起来。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必须使青年人懂得:继承和发扬中国人民通过一代又一代人共同努力形成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是我们固有的优势。 二、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的主要内容之一。我们中华民族有着光辉的道德传统文化,无私、善良、正义、诚实、强调整体精神,强调为社会、为民族、为国家的爱国主义思想是其具体体现,是我们民族兴旺发达的基石之一。从《诗经》中提出“夙夜在公”到贾谊《治安策》提倡的“国而忘家”、“公而忘私”都不断强调着一种为整体而献身的精神。我国宋、明理学家们讲的“义利之辩”和“理俗之辩”都倡导着一种为国家、为民族的公利而应当牺牲个人私欲的强烈愿望;林则徐写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诗句,充分表达了为国家、为民族、为整体的献身精神。从《尚书》中最早提出“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开始,到孟轲讲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等,表面上看,规定了社会生活中的人伦关系,但就其中所强调的父子有亲、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等等如能赋予符合时代要求的新的意义,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仍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一个人既然生活在社会,就必然同各种人发生不同的社会关系,承担着不同的社会义务。强调个人在不同社会关系中应遵守的义务,实质上是强调了对社会、国家的稳定。儒家特别重视父母同子女的关系即所谓“父子有亲”和“父慈子孝”。因此,抚养子女和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人伦文化中最重要的要求,儒家认为,父子关系是社会中的一种最基本的关系,从一个人对待自己父母的态度,可以推断他对他人、对国家、对集体、对社会的态度,只有对自己的父母能够孝敬的人,才能对祖国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深厚感情,才能真正爱国。相反,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能尽孝,那就决不可能对国家尽职尽责。所谓“求忠臣于孝子之门”、“孝敬父母”等思想实质上体现着一种个人与社会、个人利益与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分配与关系问题。在今天看来,提倡“孝敬父母”,对深刻理解爱国主义教育内容仍然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