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饴先生的《悄然勃兴的休闲文学》一文(见《文艺报》4月25 日),对“休闲文学”的积极价值和形态特征进行了有益的阐发,是有现实意义的,目前来讨论这样一个问题也是适时的。 命名是必要的吗? 的确,现在与过去相比,属于我们自己的时间越来越多,特别是五天工作制的实行,人们除睡觉、吃饭时间之外,除那些特殊的工作族群外,据有的社会调查机构的说法,普通的大众在一个星期里起码也有五十个小时的闲暇时间,如何来打发这么多时间,对大家来说成了一个问题。当然,人们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安排,但通过文艺的欣赏以娱乐休闲是许多人的选择。既然是娱乐休闲,大家就愿意看一些通俗的、轻松的、幽默的、微微有点刺激性的东西,而不愿看那些板着面孔教训人的东西,不愿看那些太沉重的东西,也就是很自然的了。但是魏饴先生所说的“休闲文学”这个概念能不能成立,还可以讨论。魏饴先生说:“所谓的休闲文学就是指以写休闲并以供读者休闲为旨趣的一类文学作品”。问题在于:第一,写“休闲”生活,如以吃喝玩乐等休闲生活为题材的作品,其功能未必止于休闲。因为文学的特点之一是以小见大、以少总多,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写“吃”不限于“吃”本身,如果抓住了特征,它同样可以反映出时代的面影,甚至也可以成为严肃作品的一个细节、一个契机、一个角度、一个典型。陆文夫的小说《美食家》似可说主要写吃,作品中所描写的各种各样的佳肴令人目不暇接,但在这些“吃”的背后有人物命运,有历史回声,有哲学意味,能说是什么“休闲文学”吗?第二,具有休闲功能的作品,又往往不限于以休闲为题材为旨归的作品,非休闲题材的作品,未必就不能达到在阅读中达到休闲的目的。毛泽东在《讲话》中强调“文艺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武器”,但他也讲文艺的“消愁破闷”的作用。他的长子毛岸英在朝鲜牺牲后,毛泽东自己强忍着内心的痛苦,同时十分关心他的失去了丈夫的儿媳刘松林,1959年,刘松林大病,毛泽东写信用李白的诗鼓励她:“你身体是不是好了些?……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还。黄云万里动风色,白波九道连雪天。这是李白的几句诗。你愁闷时可以看点古典文学,可以起消愁破闷的作用。”(《毛泽东评点、圈阅的中国古典诗词》第83页)毛泽东所讲的李白的诗和“古典文学”当然不是为消愁破闷写的,但它的“功能”可以“借用”,借用来“休闲”、“娱乐”不也是很好吗?甚至写战争的题材的作品,只要有艺术魅力,在闲暇的时间阅读它,也能起休闲的作用;反之,一些写吃喝玩乐的作品,如果写得不好,没有魅力,读了让人倒胃口,倒起不到什么“休闲”的作用。所以,我们现在给“休闲文学”命名,是不是有必要呢? 也可能会有消极作用 写吃喝玩乐、写琴棋书画,写花鸟鱼虫,写奇闻逸事,写靓丽美女,等等,就一般而言,对于读者是有益无害的。增长见识,满足欲望,陶冶性情,休闲娱乐等都有可能是阅读这些作品的收获。这一点魏先生已经说得很充分,这里不再重复。我这里想强调的是休闲功能作品的二重性问题。一重是,它可能具有丰富我们生活情趣的积极价值;另一重是,它也可能麻醉我们的感觉,或使我们丧失对社会的关心和对工作的热情。目前所谓的“休闲”作品差不多都是商品化的,与那些被称为“大众文化”的文化产品是很难绝然分开的。它的制作者(包括作者和出版者)为了制造“卖点”,自觉不自觉地去迎合读者的某种欲望的需要,其中又以“物”和性的欲望特别受到它的制作者的重视,他们不能不通过各种美丽的诱人的词句,深深地渗透到所谓“休闲”作品的字里行间。商业资本的逻辑就是竞争,谁渗透得好,谁的产品就占领市场,谁就是赢家。人们的休闲日子,被商业资本紧紧盯住,被认为是推销他们产品的大好机会。因此,所谓“休闲文学作品”也逃不开这个商业资本的逻辑。在写吃喝玩乐、琴棋书画、花鸟鱼虫、奇闻逸事、靓丽美女、言情性爱之类无害的作品中,也不能不渗透进“生意经”和“物质欲”等,因为这里没有“商机”的驱动是不可能的。当然,对于读者来说,有点生意经、物质欲也没有什么了不起。问题是这样生意经、物质欲由于成千上百次重复,那么就会沉潜为你的无意识,你的感觉就可能会被这种无意识紧紧地捆绑住。也许,你已过了休闲日,需要开始工作和劳动,但你的感觉仍然沉湎于那种无法自拔的满足物质欲望娱乐欲望的无意识中。你甚至觉得国家社会的大事不值得关心,你觉得工作没有意义,“休闲”文学和大众文化改变了你对社会人生的态度,消闲变成“消沉”,其结果可能就是“玩物丧志”。不仅如此,你的感觉还可能以真为假、以假为真。所谓的“休闲”文学所着力描写的“物”越是精致越是艳丽越是清高越是引人,那么你就会觉得那里的一切才是可心的、真实的、不容置疑的,你这时回过头来看你周围的现实的“粗鄙”、“缺陷”、“凡庸”等,你反过来觉得这不可心不真实并令人怀疑,结果是真的变成假的,假的反倒成为真的。 关键是品位的追求 这样说来,我们是不是就要拒绝什么休闲功能的作品呢?这当然不是。重要的是要有对休闲功能作品的思想品位的追求。有人可能会以趣味无争辩来为休闲性作品的庸俗趣味、拜金主义、物质主义做辩护。有人喜欢,那么我就供应。我就是搞点黄色的激发“买主”的已经萎缩的欲望,关你什么事?在趣味问题上,我的观点是,趣味是一个悖论,一方面,趣味是无需争辩的,趣味是可以而且应该多样化的;但另一方面,趣味又是可以争辩的,低级的、黄色的、堕落的、庸俗的趣味,把读者引导到非人的异化的方向去,那么这就要加以批评,不这样做社会风气就会败坏,人文的、积极的和美好的精神就会丧失,对此我们非争个水落石出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