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二十世纪中国艺术进行反思的时候,人们不可能不注意到,二十世纪中国艺术同政治、同意识形态之间难以言述的反复纠结交缠的深刻与复杂的奇特关联。在这个世纪里,艺术既曾经满怀着赤子的热情投向政治的怀抱,感受着认同民族共同的意识形态理想、参与踏上追求民族政治梦想的光荣的荆棘路的崇高与伟大,与政治与意识形态分享着同志似的亲密;也曾经被政治粗暴地剥夺了自己独立的歌唱,堕落成为金丝鸟与鹦鹉的鸣叫,并在时代的严酷冬天消逝的时候,发出了与政治与意识形态告别的呐喊。这段路漫漫其修远兮复合着甜蜜与悲伤、光荣与耻辱的艺术与政治的悲喜之路给本世纪的中国文学留下了永远的记忆,它深藏在人们的个体意识与个体无意识、集体意识与集体无意识之间,规约着未来中国文学的创造历程。如果在世纪的反思之中,不能对审美、政治与意识形态之间的互动关系有着比先贤们更为清醒的理解与认识,从曾经有过但仍未彻底消逝的艺术与政治和意识形态之间的迷失中苏醒,那么文学将或者堕落为腐朽、无聊的小市民文学,或者畸变为政治与意识形态强权口号的躁音。这样我们一方面丧失的是艺术的审美品格和美学力量,同时也将使政治与作为凝聚社会共同体的意识形态成为与人的情感与精神的自由解放完全异己的力量。 二十世纪中国艺术显现出与政治和意识形态特别紧密与复杂的关联,但这并不意味着,艺术作为一种审美与政治、意识形态的关系,仅仅是一种中国的现代性现象,它们有着极为古老的关联。 从最广义而言,政治生活是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矛盾关系的总和,在政治学上政治指的是在共同体中并为共同体的利益而作出决策和将其付诸实施的活动。在初民的原始社会之后,政治主要处理的是国家生活中的各种关系,不同的阶级、阶层、社会集团从自身利益出发以国家权力为中心的相互关系及各自内部的权力关系。意识形态可以认为是一个特定社会具有符号意义的信仰和观点的表达形式,它以表现、解释和评价现实世界的方法来形成和动员、指导、组织和证明一定的行为模式或方式,否定其它一些行为模式或方式;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意识形态或观念形态是指作为社会的观念或思想的上层建筑,有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各种形式。从这两种界定中,我们可以把意识形态看作是凝聚于一定社群之中的文化共识。马克思主义还认为在阶级社会中一个社会的思想观念就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思想观念,统治阶级总是把主要代表自己利益的思想观念粉饰成代表整个社会利益的社会思想共识。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也把意识形态称之为一种“虚假的意识”,这种虚假意识常常表现为那些精心雕琢、自成一体而居垄断地位的党派学说,本文将在多种意义上使用上述两个概念。 事实上从人类的审美意识诞生的那一刻起,审美就和政治、意识形态之间产生了无法割断的联系。马克思曾经指出人的类本质即人类本质,在于人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即人类的实践活动。在人类实践中最基本的是社会物质生产劳动,在这种劳动中,主观自觉性、目的性和相随而来的“自由感”,是产生于客观的功利性的物质需要,又体现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在这种实践中人获得了作为其类本质的实践主体性,实践主体从事的实践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有情感的活动,它把自身的主体性作为自身不可缺少的环节包含在内。 在初民时代,由于生存环境的极为严酷,实践主体性除了最为实用和功利的生存性考虑之外,不可能有其他的任何考虑,这样的社会实践往往是自发性大于自觉性。但是从最粗糙、最原始的实践中已经开始逐步产生、形成了人的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随着人的意识的发展,对象性的“表象”上升为概念,对象性的生存功利“欲望”上升为人的合目的的自觉意志,对象性的生物情绪上升为人的“情感”,实践主体性就上升为精神主体性和审美主体性。精神主体性是比实践主体性更具超越经验性能的一种主体性,它超越了经验和直观,人的智能超越了信息,是一种精神的能动性,以精神作用于物为特点。精神主体性主要是对人的精神、人的智能的调动和调节,使之超越经验的有限性而进入普遍的领域。精神主体性不但在量上超越了经验,使之从特殊上升为普遍,而且从质上超越了经验,使之从结果延伸到原因,现象上升到本质,直观上升为理论,并以其理论的自洽性、高层次超越了经验的分散性和低层次,使之从各种分散的芜杂的因果走向严密的、系统的具有整体性的有机性因果。 这样的有机性、自洽性和整体性光凭初始的实践主体性是不可能产生的,它是人类精神之花,是人的理性的精致的创造。在这种理性化的过程中,精神主体性占据了优势,内在的自由要超越外在的自由。精神主体性来自实践主体性,是实践主体性的历史积累,而精神主体性的高涨,人的智能被充分调动,必然大大地提高实践主体性的水平。 反观人类的原始时代,人们在应对艰难的生存环境的有目的的社会实践中,实践主体的精神意识日益强大,在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进程中,自然获得了越来越丰富的人化,人类越来越意识到精神主体性自由创造力量的伟大,在凝聚了人类的精神主体的创造力量的人的本质化的对象中,精神主体感到了自身作为精神主体的有意识的创造才能,这样一种精神化的情感将自我要求得到传达和交流,并获得了人类群体“他者”的共鸣,使这种情感成为一种社会性的情感,于是人的审美主体性诞生了。其实,人类最早的生产劳动就已自然具有潜在的艺术性,虽然,先民在功利性的劳动中,也许丝毫没有自觉的审美主体性意识,但劳动本身所包含的精神性因素已经产生了类似艺术品的传达社会性情感的效果。人对于自己所创造的工具固然首先考虑的是它的合目的性的适用的功利效果,但同时也不可分离地关联到它的形式,并通过这种形式的合目的性而直观到人的有意识的创造才能,由此引起对自己和别人、对人类的创造性本质的理解、同情和情感共鸣,而这种社会性的情感共鸣又反过来渗透到实践主体的精神意识中,使原本依靠天生的本能而群居的动物的人成为了社会的人,使他们更加自觉地共同与外在的严酷的自然环境搏斗,共同享用劳动创造的财富,更使他们能够共同谋划劳动、传授技能、建立劳动的交往主体——通过语言的创造等等,使劳动的社会性的历史承继成为可能,形成了原始社会最初的社会情感共识和社会文化共识,或者说凝聚成了原始社会的意识形态。在这里人类最原始的艺术。包括早期的壁画、最早的吟唱都既是通过劳动人与人在情感上的相互影响、传达和共鸣达到人类审美主体的自觉,同时这种情感的社会统一作用又正是劳动本身的社会性实现的必要条件,从而担负起一种与共同体决策相关联的政治功能和社群思想观念一致化的意识形态功能。特别有必要指出的是文学,由于它在艺术形式上与绘画、音乐相比离生理上和工艺技巧上的实际功利最远,受到直接的实用因素干扰最小,所以它精神与审美的主体性是最为强烈的。它在传达社会情感方面显出了它最远离物质实用的纯净的审美感,虽然它和凝聚社会共同行动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的功利感无法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