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主义是20世纪中国文学运动的主导性文艺思潮,是中国文学现代转型并自觉追求世界文学一体化趋势的必然结果。百年之中,现实主义运动以其强大的社会冲击力,推动着中国文学走出了古典主义的封闭时代,再度营造了它的繁荣与辉煌,其历史功绩是不容否定的。然而,我们也必须正视这样一个事实:由于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所局限,20世纪的中国现实主义文学运动,在其走向世界文学一体化的过程中,明显又表现出对西方现实主义文学运动的陌生感和游离感。它没有自己的哲学基础和理论体系,在全盘借鉴西方时又因认识力与理解力的严重滞后,最终导致了西方现实主义理论体系的中国化改造;它在一定程度上获取了现实主义的批判功能,但却缺乏工业化社会的现实环境和表现对象,故它的批判功能指向,也只能是反封建反传统而不是工业文明的本身;它也推崇人的主体意识和自由意志,呼唤个性解放与民主权利,但却始终无法彻底突破传统的集体理性意识,处处又洋溢着对民族群体命运的强烈关注。从某种意义上讲,20世纪的中国现实主义文学运动,淡化其自身的美学特征,而强化其社会功利主义的实用特性;淡化创作主体的个性意识,而强化创作主体的群体意识;从而使中西方现实主义文学运动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种现象绝不是可以简单地用民族文学的“特殊性”所能加以解释的,它不仅反映着中国文学现代化历程的艰难曲折,同时也展示着中国文学在寻求自身独立形态的历史磨砺中的苦苦挣扎。所以我认为,对于20世纪中国现实主义文学运动的深层次理性认识,不仅有助于我们科学地论证它的基本性质与特征,亦将为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打开更加广阔的想象空间。 一 从本世纪初叶起,中国文学便在外界因素的作用下,开始向西方的现实主义文学靠拢。梁启超等人在其“小说界革命”的理论倡导中,最早对现实主义文学的批判功能与启蒙效应,做了淋漓尽致的阐释。但是,梁启超等人倡导现实主义,却并不真正了解西方现实主义文学的本质(从他们的文章中,我们看不到任何对西方现实主义文学理论的引证、论述或发挥),因此他们不可能为中国的现实主义文学运动,提出系统而完善的理论主张。他们只是从中国社会整体变革的政治需求出发,凭借自己对西方现实主义文学的直观感受和主观臆断,直接将社会革命的理想要求移植到文学中来。由于他们无限夸大了文学救治社会人生的实际功用,赋于文学以沉重的思想意识形态使命,从而奠定了20世纪中国现实主义文学运动的艺术社会学的总体价值取向。 20世纪中国现实主义文学理论体系的建立,是在五四新文学运动中完成的。五四文学革命的先驱者们以全方位开放的态度,对于西方的现实主义文学进行了全面的引进。尽管他们对现实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与理解仍缺乏系统性,但却在“反映论”、“真实论”以及“功能论”这三个现实主义文学观的基本命题的认知上,达成了一致的共识,并由此而形成了具有社会实践意义的中国现实主义文学运动的指导理论。 “反映论”是西方早期现实主义文学观的“镜子说”、“摹仿说”和“再现说”在中国的翻板,它强调文学对于现实生活的依赖关系,要求创作主体以纯客观的态度去反映被表现对象,是一种文艺美学理论的积极主张。五四新文学的现实主义作家则不同,他们从社会文化启蒙的角度出发,以实用功利主义态度将其演化成为一种艺术社会学的理论,并使其具有具体实践的可操作性。他们认为:“文学是社会生活的表示”(注:胡适:《答觉僧君》,《胡适文存》一集卷一,上海亚东图书馆1924年版。),是“时代的反映,社会背景的图画”(注:沈雁冰:《创作的前途》,《文学研究会资料》(上),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71页。),“他是人生的反映, 是自然而然发生的”(注:郑振铎:《新文学观建设》,《时事新报》1922年5月11日。)。 在这明快而简洁的判断中,社会生活、时代背景以及现实人生的文学价值被凸现出来,中国古典文学传统的乐感审美方式遭到了彻底扬弃。文学与现实生活的直接对话,自然要求作家以社会写实的心态去从事文学创作,所以“实写”等于“真文学”(注:胡适:《文学改良刍议》,《胡适文存》一集卷一。)的观念,构成了新文学“真实论”的理论基础。写实的首要条件是作家深入生活、贴近生活,“留心各样的事情,多看看”(注:鲁迅:《二心集·答北斗杂志社问》,《鲁迅小说杂文散文全集》中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96年版。),唯经过“实地观察后方描写”(注:茅盾:《现成的希望》,《茅盾文艺杂论集》(上),上海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他们主张新文学“其内容与社会实际生活,日渐接近,斯为可贵耳”(注:见《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185页, 三联书店1984年版。)。因为在他们看来,作家只有把“其耳目所亲见闻所亲阅历之事物,——自己铸词以形容描写之”(注:胡适:《文学改良刍议》,《胡适文存》一集卷一。),写出社会生活的真谛,写出人民大众的思想感情,其作品才能以客观真实性而打动广大的读者。故鲁迅向新文学作家大声疾呼:“世界日日改变,我们的作家取下假面,真诚地、大胆地看取人生并且写出他的血和肉来的时候早到了;早就应该有一片崭新的文场,早就应该有几个凶猛的闯将!”(注:鲁迅:《坟·论睁了眼看》,《鲁迅小说杂文散文全集》上册。)应该说,新文学现实主义作家对于“反映论”与“真实论”的阐述,是比较单纯化的,其主观认知的出发点,是文学有用于社会革命与文化启蒙,这明显是受梁启超等人文学救国论思想的影响。他们都无一例外地指出,新文学具有指导人生、改良人生,“提高人们的精神”(注:郑振铎:《文学的使命》,《时事新报》1921 年6月20号。)和“激励人心的积极性”(注:茅盾:《“大转变时期”何时来呢?》,《文学研究会资料》(上)第 112页。)的社会教化功能。而这种文学教化功能的实现,关键又在于新文学作家表现社会人生时,必须把自己的“情感和理想寓在里面,才能对于社会和人生发生影响”(注:耿济之:《〈前夜〉序》,《前夜》,商务印书馆1921年版。)。纵观五四新文学的现实主义理论,虽然也涉及到了情感、个性、题材、典型等问题,但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反映论”、“真实论”和“功能论”的使命来谈的。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新文学现实主义对于创作主体的个性意识,实际采取的是一种消解或规范的态度:一方面强调创作主体的个性,对于文学创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却再三申明这种个性意识,必须对时代与民族的群体意识表示无条件的服从(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都将五四新文学视为是彻底主张个性主义的文学,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否则,又怎么能“尽文学底使命呢”(注:李之常:《自然主义的中国文学论》,《时事新报》1922年8月21日。)?个性意识和群体意识的同时高扬, 固然是特定时代背景下的审美时尚,但它却客观上反映了20世纪中国现实主义文学运动从其理论倡导伊始,便呈现出社会意义大于审美意义的显著特征,以及它对传统文化的集体理性精神的过分依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