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1 一 笔者读过不少知识经济方面的著作后,发觉其中谈有关道德教育的著作有一些,但为数少,而且所占篇幅更少。好像只要有了知识经济的理论和知识就万事俱备。既有了自由平等,也有了人的衣食住行,有了军事实力与资本来源,贫富悬殊也一阵风吹个干净。我们把这些想法称之为“知识经济理想化”。 不可否认知识经济具有很大的能量,它能给个人、企业、民族和国家带来巨大的进步和财富,这是不容争论的事实。但是如果认为有了它,就可以无中生有,百废俱兴,百益均至,贫富的差别自然消灭,聪明与鲁钝泯然无别……,总之是社会出现一派自由平等、一片祥和喜气,皆大欢喜,笔者认为,这就未免过于理想化。这些至少在50—100 年内是不可能实现的。美国的知识经济是目前世界上最有成就的国家,有比尔.盖茨、索罗斯等等亿万富翁,然而集体自杀的教徒、强奸妇女的恶棍、持自动步枪扫射中学生等种种罪恶还是常常见诸报端。可见物质生活的富有,并不等于精神生活的富有。中国古代儒家有一名言“君子之贫穷也,在道义,不在富贵。”可见在人类社会中,有形财富的增长,并不全然是福,也有可能是祸。 不管是古希腊的理想王国,还是中国古代的“大同之世”;也不管是无压迫、无剥削的共产主义社会,还是西方国家所鼓吹的自由平等的社会,笔者认为,在物质文明建设高度发展的同时,必须要有高度发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在一些研究知识经济社会的学者中,多数都对前者高唱入云,而对后者则似乎注意不够。尤其对道德问题,更是避而不谈。好像只要解决了物质财富,就解决了社会道德问题。知识经济对人类大脑的开发,只是对物质财富方面的发展,因此避而不谈道德教育……。 正因为如此,在知识经济即将来临之际,国家还必须强调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精神文明的建设。这样才不至造成财富日益丰饶,而道德却日益贫乏的病态社会的出现。谈道德教育,也许有人会嗤之以鼻,认为这是迂腐过时之论,其实不然。任何一个时代的进步,都是知识的进步,而这种进步总是兼含物质文明进步与精神文明进步的双重因素。没有精神文明的基础,物质文明的进步不可能继往开来,更不可能播之于四海。 二 道德教育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为谁生产,为谁创造财富? 某些人可能会哑然失笑说中国解放以后,打倒了地主阶级、官僚买办和资产阶级,这个问题早就解决了,为什么今天还要把这个老问题重新搬出来呢?其实为谁生产的问题不仅过去有,今后还会有。社会主义国家有,资本主义国家也存在,甚至到知识经济社会还会出现,还有待解决。 我们不妨读点资本主义学者的言论。 美国经济学家保罗.A.萨缪尔森和威廉.D.诺德豪斯合著的《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出版)12版38页中说:“任何社会,不论它是完全集体化共产主义国家、南洋群岛的一个部落、资本主义的工业化国家、道教群体、甚至是一群蜜蜂,都必然要遇到三个基本的互相关联的经济问题。” “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是说在可供选择的物品和劳动中,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何时生产?……” “如何生产物品?是说由哪一些人,使用何种资源,应用何种技术来生产物品?……” “为谁生产物品,是说谁来享用或取益于国家的物品和劳动?换句话说社会产品如何分配给不同的人和家庭。我们的社会将是一个富人很少而穷人很多的社会?或是一个大家平等分享国民产品的社会?是按照体力还是按照智商给予高额报酬?自私自利的人是否会主宰一切?懒惰者会过得很好吗?” 《经济学》中所提出这三个基本问题,正如作者所指出的那样,是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在我们看来,第一,以上三个问题过去有,在今后的知识经济社会的生产中还会出现;第二,种树的时候不会发生的问题,摘果子时就会不断出现;第三,尤其是第三个问题最为关键!为谁生产与由谁来享受之间存在着互为因果的关系。它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且还是政治问题,涉及一个国家制度的根本问题。 三 美国今天比较起来是一个富人少的国家,但少数富人在国民生产所占份额中却大大超过其余各色人等所占份额的总和。经济寡头如索罗斯等人,1997年至1998年之间在东南亚经济危机中所兴起的风浪,几乎使许多国家濒于绝境。他们(索罗斯等人)胆大妄为的目的,还只是为了个人财富的巨额增长(尽管索罗斯个人财产已达一百数十亿美元以上)。同样,美国的比尔.盖茨、德国的西门子家族都拥有百亿美元以上的财产,也都是以信息经济起家,但他们孜孜不倦的追求还是在利已。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出的那样,驱使资本家进行积累的原因在于对财富追求本身变成了目的,而不是未来消费的手段。萨缪尔森等学者描写了“为谁生产”的问题,但并无法解决它。知识经济社会谁拥有的知识多或拥有的知识更尖端,他拥有的财富就越多,就越具有垄断力。如同资本主义社会谁拥有资本,谁就是上帝一样。 大资本家通过垄断知识的途径来实现少数人对财富的日益庞大的占有。比尔.盖茨已连续三年成为美国首富,正是由资本垄断知识,以求再获更大资本的垄断力这一轨迹而来。其它任何办法企图改变这种矛盾,或填平这些知识经济的陷井,都是徒劳的。例如比尔.盖茨在微软公司知识人才的管理上采用了所谓的“人格管理法”,收效也不显著。关键是知识经济中剥夺者与被剥夺者之间的矛盾,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严格地说这类矛盾的植根极深,包含着一个长期的社会制度与历史问题,也是一个长期的客观存在的问题。没有社会制度的改革,剥夺者与被剥夺者之间就不可能在同一水平线上来解决彼此的隔阂与实际上的不平等,没有长期的教育(特别是道德教育)与共同追求的远大理想的建立和统一,人际间互施以爱的关系根本不可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