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80X(2020)09-0156-19 一、问题提出 数据已经成为数字时代的“石油”,数据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高级要素(谢康等,2020b)对于经济转型升级具有推动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然而,实体经济的数字化并非一蹴而就(何小钢等,2019),尽管众多企业拥抱数字技术,但成效并不显著(陈冬梅等,2020;Wu et al.,2020)。如何加强数字与实体的融合,仍是亟待破解的现实难题。 微观上,企业应用数字技术的过程即为企业数字化,企业收集信息、处理数据以及应用数字技术辅助决策是企业数字化的核心(Wu et al.,2019)。就实践看,采用数字技术能否提升企业效率,关键取决于组织变革(Yoo et al.,2012),当大数据与组织的关键结构不适应时,数字技术难以创造价值(Forman and McElheran,2019),甚至诱发“IT效率悖论”。然而,现有研究往往绕过组织,或将组织变革视作“黑箱”,忽略了数字时代企业组织首先将面临数字要素冲击(Brynjolfsson and McElheran,2016),并与企业数字化互为决定、相互牵引的演进逻辑。此外,权力配置作为企业组织变革的重要内容(罗仲伟等,2017)。针对企业为何授权,既有文献主要从权力控制、组织战略等方面加以解释。然而,知识尤其是专用知识才是权力配置的核心。权力尤其需要与特定情形下的知识匹配起来,否则就会损失决策效率(Hayek,1945)。但受知识转移成本影响,一些被分散个体掌握的特定技能、经验、机器操作技巧等独特知识和私人信息却难以获取,而下放决策权力反而有助于吸纳这些特定时间、地点下的知识和信息(Jensen and Meckling,1995)。 理论上,许多文献从委托代理入手解析了组织授权的代理特征与知识信息条件。早期的研究普遍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信息非对称性展开。后续的研究放松了信息非对称假定,考察委托代理双方的信息分布与知识传递过程。例如,Aghion and Tirole(1997)从信息扭曲入手研究组织授权。Garicano and Rossihansberg(2006)从知识生产角度研究科层授权规则。此外,部分文献将中间人引入委托代理链条,发现中间人可能激励代理人提供私人信息(Liang,2017),但中间人与代理人的利益冲突也会扭曲信息传递(Ambrus et al.,2013)。 尽管大量理论文献从知识、信息角度研究了委托代理下的组织授权规则,但验证组织授权及其知识信息特征的经验文献却不多见(Huang et al.,2017),极少文献进一步从数字信息角度提供经验佐证(Dobrajska et al.,2015)。比较而言,Dobrajska et al.(2015)的研究与本文最为接近,其采用全球财富50强的企业数据,检验了组织信息处理强度对组织内部的正式权力转向实际权力的影响,并验证了特定专业知识和经理人技能对组织授权的匹配关系,但其局限于大企业样本,采用决策数量反映信息处理强度,这与本文的企业数字化视角存在差别。值得一提的是,近期Huang et al.(2017)的研究验证了Hayek(1945)的思想,将本地知识与中国国有企业的分权改制结合起来,证实了地理距离决定的当地知识获取对国有企业分权改制的“命令高度”(Commanding Heights)具有因果关系,这佐证了特定地理情形下的专用知识对经济系统集权或者分权的关键作用。但是,Huang et al.(2017)立足于国有企业,其分析的“命令高度”反映了政企控制上的组织授权,这与本文讨论的企业内部授权行为存在区别。 就实践看,信息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促使了企业加大数字投入,诱使组织产生适用性变革(Furr and Shipilov,2019),推动企业互联网转型(谢康等,2020b;刘洋等,2020)。一方面,得益于云计算及相关辅助数字技术,企业能够低成本、多维度地快速聚集海量用户数据,这提升了组织对市场需求的即时响应;借助互联网,企业能够实时获取特定环境下的隐性知识,并降低不同情境下使用隐性知识的试错成本,这加快了隐性知识的创造、传播和共享(戚聿东和肖旭,2020)。另一方面,数字技术更是一种组织管理手段(Goldfarb and Tucker,2019),有助于企业提升协调能力,改善监督效率(Brynjolfsson and McElheran,2016)。因此,在数字化条件下,企业信息获取成本和组织代理成本都会改变,这很可能重构企业权力、知识的匹配条件,致使企业权力边界发生调整。 鉴此,本文利用微观企业数据,将组织授权作为组织变革的重要特征,实证检验了企业数字化对组织授权行为的影响,并就特定情形下的专用知识渠道验证了核心机制。与前人研究相比,本文主要贡献有:①理论上,将数字技术冲击引入Jensen and Meckling(1995)的经典组织授权理论框架,解析了数字技术如何动态作用于组织信息成本与代理成本的变化特征,提出了企业数字化影响组织授权的理论框架,增进了企业组织授权的理论认识。②实证上,丰富了组织授权和企业数字化两方面的经验文献。一是既有验证企业组织授权的文献主要选取层级式的大企业样本,并从企业扁平化、集团公司、母子公司距离、利润中心以及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或分离等角度展开(Acemoglu et al.,2007;杨阳等,2015;谭洪涛和陈瑶,2019),而本文选取的调查数据更具企业代表性,并从高管权力和基层权力两类反向视角,构建可量化、多维度的组织实际授权行为指标,这提升了实证结论的科学性和解释力。二是指标测度限制,目前从企业数字化视角检验组织授权的文献非常少见(Dobrajska et al.,2015),本文从企业信息设备数字化、信息网络数字化以及从业人员电脑使用率、互联网产品销售率、ERP使用等信息化产出、信息化过程入手,构建了丰富的企业数字化指标,并验证了核心结论的稳健性,这丰富了同类的实证文献。③就机制识别而言,从空间、行业以及内部代理群体三类特定情形的专用知识入手,证实了Hayek(1945)的“权力与知识匹配”的重要性。与Huang et al.(2017)从空间地理距离验证权力知识匹配的机制相比,本文进一步从行业专用知识的聚焦特征和企业内部高管能力信息甄别两个方面,验证了企业数字化基于其他特定情形影响权力知识匹配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