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编码:10.13781/j.cnki.1007-9556.2020.02.007 [中图分类号]F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556(2020)02-0087-12 截至2018年底,我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达3 583家,市值高达48.59万亿元,但随之也发生了一系列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上市公司违规事件。基于CSMAR数据库的统计表明,2018年监管部门处理的违规事件多达823件,受到处罚的上市公司多达521家,约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5%。这一系列数据表明,我国企业在经营和治理等方面尚存在诸多缺陷,需要防范和治理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魏志华等,2017)[1]。 当前,企业集团在世界上普遍存在,特别是在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Bena and Ortiz-Molina,2013;郑国坚等,2016)[2,3]。作为企业集团的一种重要形态,系族企业在我国资本市场中普遍存在,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He et al.,2013)[4]。近年来,系族企业违规事件频发,如2016年12月19日方正集团的四家上市公司(北大医药、方正科技、方正证券、中国高科)因信息披露违规同领罚单的事件。由于企业集团成员公司处于相似的治理环境中,因此当一个成员公司的治理出现问题时,那么其他成员公司就很可能也存在类似的会导致本公司发生违规的问题。可见,研究系族企业内部成员公司的违规行为对进一步探究违规的影响因素尤为重要。但目前对系族企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内部资本配置的“有效论”和“无效论”上,却鲜有文献基于系族企业公司的“治理同构性”特征对企业集团的违规问题进行研究。辛宇等(2019)[5]研究发现,当集团中有企业受到违规处罚时,一方面由于声誉关联和业务关联会在集团内产生信息传染效应;另一方面企业集团会利用内部市场对受处罚企业进行资源支持,这有助于改善受处罚企业的业绩表现,却会损害同一集团内其他成员企业的绩效。但该文献探究的是违规处罚的事后经济后果,并未研究公司违规行为的事前影响因素。 本文将基于“治理同构性”这一系族企业特征来解释系族企业违规行为的同群效应。理论上而言,这种同群效应是存在的。近年来,许多国外文献证实了同行业、同地区或其他关联企业的行为会影响企业决策的制定和执行,并将这种效应称为同群效应(peer effect)。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大型集团化企业作为商界组织中的一类特殊的经济实体,其制度同构性会显现出一定的独特性。在大型集团化企业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经常会超出法律边界,把下属一级的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等纳入内部管理统摄的范围,从而使成员企业都会受到总部对子、分公司管理框架体系的约束(杨阳等,2016)[6],这就导致了成员公司行动的一致性。因此,我们引入了制度环境分析中的“同构性”(Isomorphism)①概念,将系族企业的治理特征称为“治理同构性”。根据以上逻辑,由于企业集团成员处于相似的公司治理环境中,因此当一个成员公司的治理出现问题时,其他成员公司很可能也会存在类似的会导致公司违规的问题,即“治理同构性”很可能会导致系族企业违规的同群效应。 本文以2004-2016年间中国系族企业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系族企业成员公司违规行为的发生是否会受其他成员公司违规行为的影响。具体来讲,我们主要回答以下三个问题:第一,系族企业违规的同群效应是否存在;第二,如果存在,则其在不同的产权性质以及公司治理特征下是否存在差异;第三,从股价同步性的视角来看,如果系族企业违规的同群效应确实源于“治理同构性”,那么会产生怎样的经济后果。本文研究将在以下三个方面丰富和拓展已有相关研究。 第一,本文从系族企业“治理同构性”视角对同群效应的相关研究进行了发展和创新。近年来,国外部分研究将同行业定义为同群(Leary and Roberts,2014;Adhikari and Agrawal,2018)[7,8],还有部分研究在同地区内检验同群效应(Gao et al.,2011;Matray,2014)[9,10]。国内学者也逐渐开始关注同群效应对公司各方面决策的影响,包括行业同群效应层面的研究(万良勇等,2016)[11]和地区同群效应层面的研究(李志生等,2018;陆蓉、常维,2018)[12,13]等。而本文将同群定义为同系族,拓展了同群效应的相关研究。 第二,本文从系族企业违规视角对企业集团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拓展。目前,企业集团方面的相关文献主要是从“积极面”和“消极面”研究了企业集团公司的治理及其内部资本市场。一方面,由于企业集团具有优胜者选拔的信息优势(杨棉之等,2010)[14]、更有效的监督与激励以及“多币”效应,因此内部资本市场会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效率提升(王峰娟、粟立钟,2013)[15];另一方面,由于存在代理成本和寻租现象以及过度投资等无效率行为,因而更多研究关注了企业集团内部市场的“消极面”(Baek et al.,2006;郑国坚等,2016)[16,3],却鲜有文献对企业集团的违规问题进行研究。而本文从违规行为的事前影响因素视角研究了系族企业公司治理特征,并检验了“治理同构性”的经济后果。 第三,本文从系族企业“治理同构性”视角对股价同步性的相关研究进行了创新。目前关于股价同步性研究的文献比较丰富,主要关注公司特征(Gul et al.,2010)[17]、增加信息披露(Bailey et al.,2006;王木之、李丹,2019)[18,19]、媒体和分析师的监督(伊志宏等,2019)[20]等因素对股价同步性的影响。由于股价同步性传递了公司特有信息含量,资本市场具有较低水平的同步性对于资本市场信息效率提升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在我国外部正式制度欠发达的条件下,从系族企业“治理同构性”视角检验股价同步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股价同步性这一重要特征来反映系族企业公司治理的经济后果,研究发现系族企业的股价同步性显著高于非系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