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信用标准体系建设问题探究

作者简介:
刘黎莉,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副院长,编审;袁海军,吉林省教育科学院高教所所长,研究员,吉林 长春 130022;陈振江,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就业征信研究与信用核验中心主任,工程师,吉林 长春 130031

原文出处:
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内容提要: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信用问题,使大学生求职难和用人单位招工难成为一对突出矛盾。本文分析了大学生就业信用危机的几个突出问题,对就业信用的概念作出了界定,并着重阐述了建立并实施大学生就业信用体系的内容和实施开放式评估考核的方法。


期刊代号:G4
分类名称:高等教育
复印期号:2011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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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1)03-0030-04

      确保大学生稳定就业和安全就业,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当前,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失信行为的发生十分频繁,造成的影响非常深远,使得用人单位招聘与大学生求职之间成为一种零和博弈行为。因此,解决好大学生就业问题,重要一点就是要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信用教育,确保高校就业工作的稳定和安全,进而促进我国各类人才培养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三大信用问题

      (一)自我认知错误导致的求职信用危机

      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自我认知清晰,才能实事求是地做出承诺,并有足够的能力来完成承诺,这是守信的基础条件。调查发现,部分毕业生求职时容易出现错误的自我认知,以致不能履约而发生失信行为。常见的主要表现有:

      1.“骑驴找马”:就业中的投机行为

      不少大学毕业生为了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在求职时往往会先找个立足之地,然后寻求其他机会。课题组在人才市场的随机调查结果显示,超过76%的求职者选择“先就业后择业”,只有20%的人对找工作的要求是希望一步到位。这种就业行为造成企业人资关系的不稳定,一旦有新的就业机会,这些人就会立刻跳槽。这不但给企业造成人员流动过大的问题,使企业的发展受到影响,而且给求职者个人也会带来经验不连贯、学习不深入等不利影响。

      2.眼高手低:夸大自我优势

      一些重点大学的毕业生,自我优越感较强,在就业中好高骛远,期望在就业市场上无往而不胜。他们在求职时往往放大自我能力,加上企业缺乏必要的考查措施和手段,使他们一旦签约并走上工作岗位后,便会因为缺乏社会实践经验而导致工作业绩不突出,甚至处处碰壁,直接造成履约能力的下降。课题组在部分高校做了局部实验,让来自普通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分别完成他们承诺可以完成的同一件工作。在工作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三次测试结果显示,普通高校学生的离职率高达90%,而职业院校的学生离职率仅为30%。对离职学生的回访显示,学生在求职时对工作强度、所需技能、现实环境等认知不足,普遍存在过分高估自我能力的现象。

      3.好高骛远:理想与现实的差距

      理想与现实之间出现差距,一方面是个人主观追求不切实际所造成,另一方面也源于学校教育的失败。有些毕业生对企业或将要就职的岗位缺乏调查,难以做到正确定位。一旦进入企业,发现并非自己想象的就业环境,就会出现求职意向和就业岗位实有条件之间的心理落差。被调查的企业反映,这部分求职者即便是在其岗也不谋其职,往往会出现消极怠工、择机跳槽等现象。这也是很多企业抱怨“人难招”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很多高校的就业指导课形同虚设。究其原因,一是缺乏就业指导课专业教师,就业指导课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二是不受学校重视。缺乏就业指导课专业教师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只要从企业或专业机构聘请一些有经验的专家即可。这可以让企业家和学生面对面进行交流和沟通,直接将经验传授给学生,是形式很好的就业指导课。

      (二)企业人才价值取向扭曲导致的信用缺失

      企业的本质是“利润最大化”,所谓“商人无利不起早”,是不争的事实。因而,企业在聘人过程中往往以其实用价值为取向,辞退员工的频率过高,单方面撕毁就业合同的事情也经常发生。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总结起来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人才攀比现象严重;二是求职者过多,挑选自由度较大;三是企业的短期行为。用人价值观决定着企业选才的标准,一些企业普遍认为那些短期项目或临时性项目使用新人成本较低,因此企业在招聘人才时往往会隐瞒真相,导致求职信息失真或根本不对称,为履约失败预埋隐患。

      (三)毕业生缺乏信用意识导致失信行为

      在当今社会,信用成本应该高于其他成本,且更不应该是“零成本”。但事实上,失信的成本往往为零,这就让很多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认为失信不会有任何实际损失。在他们认为需要的时候,失信就成了首选的策略。事实上,招工难和就业难有时不是因为缺乏工作岗位或人才过剩,而是由就业行为中信用成本过低、缺乏有效惩戒措施导致的。主要体现在:

      1.信息不对称导致失信行为的普遍发生

      就业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就业市场交易中,当一方无法观测和监督另一方的行为或无法获知另一方行动的完全信息,抑或观测和监督成本高昂时,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就处于不对称状态。目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信息不通畅,一些用人单位招聘人员的信息如岗位、人数等,由于公布渠道不同而使毕业生不能及时获得,而用人单位因为招聘时间仓促,并不能了解求职者的真实工作能力,这便会造成招聘录用决策的失误,从而引发招聘风险,给企业带来损失。同时用人单位良莠不齐,有的为了吸引毕业生将单位情况进行虚假包装,许以丰厚的待遇,最终造成毕业生就业的心理落差,导致失信行为的发生。

      2.缺乏对毕业生就业信用的评估与监管

      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尚处于初始阶段。到2008年底,全国各地先后建立了多个以信用就业为服务模式的网络平台,一些高等院校也着手建立自己的信用系统。但从征信的角度来讲,缺乏统一和公正的评估方法及标准,评估内容极不完整,结构上有很大欠缺。尤其在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尚未涉及个人就业信用领域,而大学生就业信用问题作为个人诚信档案中最基本和最广泛的信用行为之一,更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信用监管及失信惩戒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大学毕业生就业信用标准体系

      (一)就业信用的界定

      信用是能够履行诺言而获取的信任。我们通常讲到的信用主要用于金融行业,是对个人或企业的偿债能力进行的社会评价,体现了一个人(自然人或法人)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意识。这完全是根据经济指标实现对信用的定义。特别是在金融行业,更多地表现为单方非开放式的信用评估结果。由于它使用的是硬性的经济指标,往往具有一定的强制履行性质。而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信用考评是不完全建立在经济条件基础之上的,有时甚至是和经济条件完全没有关系的一种相互评价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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