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思路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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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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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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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企业管理”,动力何在?通过“杠杆转换”,投资公司如何组建?“抓大放小”,抓住的又如何搞活?“委托—代理与发包—承包”如何避免承包制的弊端?

      目前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设计,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国有企业陷入困境的原因判断得出的逻辑结论。由于人们对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在认识上的差异,形成对改革的取向和切入点的选择表现出较大的差异。下面拟对几种有代表性的思路作一评析。

      1、加强管理论。主张这种改革思路的观点认为, 国有企业效益不好,经济困难的原因是内部管理没有搞好。因此,首要工作必须转移到抓企业管理上来。应当说,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问题在于一个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动因在哪里?内部管理本来是一种纯粹的企业行为,用不着理论家们去提倡和政府去督促。关键在于国有企业缺乏一种促使和迫使其强化内部管理的机制,如果不建立起一种机制,使企业自觉去强化管理,无论如何提倡也不可能搞好管理。

      2、杠杆转换论。 “杠杆转换”是指以具有财务保证和财务创造能力的中间机构(一般是投资公司)作为支点,一端连接最终投资者,一端连接企业,在投资者和企业之间实行“股—债”转换从而实现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及产权作用机制的调整。具体目标是将国有股转换成国家长期债权,同时组建投资公司,由其替换国家拥有企业所有的股权,同时对国家负有等额债务。

      这种思路可以较好地解决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财务重组问题,也有利于实现政资分离和政企分离,切断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但是,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如投资公司的性质和地位应如何界定?国有资产的收益应如何确定?投资公司应如何组建,资金如何筹集?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这种思路就缺乏操作性。而且这种思路并没有解决国有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问题。

      3、“抓大放小”论。 国有企业困难重重国企改革举步维艰的原因是什么呢?一种观点认为,根本原因就在于主管部门要维持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国有企业大摊子。从理论上讲,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并不需要维持原先那么大的国企摊子。从实际来讲,国家也无力维持现有的全部国有企业。因此,国企改革的出路在于缩小国企摊子,集中国家财力、少办、办好。具体而言,保留三类国有企业,即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大型、超大型企业、某些高新技术产业及公共福利性事业,其余则民营化。

      “抓大放小”可以说既是一种无奈,又是一种必然的改革选择,这一思路也是一种很现实的选择。然而,这一思路只是原则上确定了“抓住”与“放开”的界限,即抓住大企业放开小企业。至于“抓住”的企业如何通过改革将其搞活,仍是一个问题,即我们仍需要探讨如何去改革这些被抓住的企业,区别只在于现在的改革对象集中化了。

      4、“委托—代理与发包—承包并行”论。这种思路认为, 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之路,在于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即将西方公司制度中国化,把西方现代企业公司制度的治理结构改造成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出资者的所有权同企业法人财产权之间的产权关系,即股东与董事之间实行“委托—代理”经营制度;第二个层次是企业法人财产权与经营者的经营权之间实行的责、权、利关系,即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实行“发包—承包”的经理制度,董事会是发包方,总经理是承包方。实行两个层次并行的治理结构,在于把产权约束机制与利益驱动机制结合起来。

      这种思路的实质是在股份制下再实行承包制,它对构造企业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可能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它本质上还是“委托—代理”制,因为“发包—承包”也是代理制的一种形式,只不过将第二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具体化和目标化而已,仍然没有解决如何降低整个过程的代理成本问题,而且,发包—承包的数量如何科学地确定也相当困难,弄得不好可能再现承包制的弊端,加重第一委托人所支付的代理成本。

      5、“产权改革”论。这是最普遍主张的一种改革思路。 国有企业现存问题的根源是产权不明晰,由于产权不明晰,导致资政不分,政企不分,企业无法摆脱政府的种种干预,使企业的经营行为被扭曲;由于产权不明晰,企业经营者缺乏产权约束,导致企业行为短期化,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由于产权不明晰,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职能难以界定,企业不堪重负;由于产权不明晰,致使“放权让利”后出现“权力漂移”和“责任缺位”等现象,使所有者对企业失去控制力;由于产权不明晰,企业缺乏独立的财产权并以此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因此,离开了产权制度的改革,一切措施都只能治标不可能治本。那末,如何改革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呢?有主张股份制者,有主张公司制者,有主张“重创企业”者,也有主张外资嫁接者、兼并重组者、破产拍卖者,等等。这些主张从某个角度或某一侧面而言,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在此不作具体评析。

      我认为,国有企业改革应从对国有企业体制进行重大战略调整和根本性改造的角度出发,进行全方位的、系统的改革。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在国有企业中普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和市场主体,造就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企业生存和发展机制,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企业运作的良性循环。为此,有企业体制的改革必须实现如下的四大战略调整:

      一是企业规模上的战略调整,即国有企业从中小规模企业退出,国家集中力量抓好大型企业。二是企业行业领域上的战略调整,即国有企业从竞争性及大多数营利性行业中退出,转向基础产业、公共产业等行业领域。三是国家经营和监控对象的战略调整,即国家从主要经营和监控国有企业转向主要对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监控。四是国家资产的参与方式的战略调整,即由以国有独资企业为主的方式转向以控股参股方式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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