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本文结合广东实行股份制企业改革的经验以及开展跨国经营所取得的成就,论述了广东组建大型股份制跨国公司的有利条件,提出了宏观战略步骤和基本原则,认为组建大型股份制跨国公司是符合广东经济发展战略的,有利于广东尽快实现与国际经济的全面接轨。 一、广东组建股份制跨国公司的有利条件 改革开放16年,广东由一个自然资源贫乏、技术力量薄弱、工业基础落后的省份一跃而为全国经济强省,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从1979年以来,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超过13%;1994年国内生产总值4175亿元,人均水平达6292元(按常住人口6635.3万人计算),超过国际上通常认为的对外投资起点经济线(人均国民收入300美元以上, 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1.5%左右);16年来对外贸易发展迅速, 出口总额连续9年居全国之首,1994年达532.74亿美元。 经济的迅速发展为对外投资、跨国经营提供了厚实的经济基础,也使股份制跨国企业的组建具备许多优势,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市场经济的意识已深入人心,大市场、大经贸、大营销的格局已经形成。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实现了从产品经济体制向商品经济体制的转换,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迈进,珠江三角洲形成了初步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和符合国际惯例的外向型市场运行机制。实践使人们深深地认识到,市场作用发挥得越充分,经济活力就越强,经济发展就越快。这一观念的确立使人们在新时期能以更清醒的头脑,敏锐的目光,坚定不移地开展跨国经营,再造90年代新优势。 第二,广东已冲破了单一的所有制成份和行业界限,出现了各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混合型及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多种经营的合资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龙头”珠三角,各种规模、各种形式的企业集团更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成得到迅速发展。康佳、赛格、健力宝、白云山、科龙、威力、美的、万家乐等企业集团在全国脱颖而出,显示了雄厚的实力。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了一大批在国内外市场上颇有声誉的名牌产品和一定的技术力量,这无疑为海外投资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和相对优势。 第三,广东跨国经营发展迅速,海外企业已由1989年的300 多家发展到目前的600多家(其中约80%在港澳), 这些海外企业在广东的对外贸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粤海、健力宝、越秀、赛格、万宝、标致、康佳、中华自行车等一批跨国企业集团在资金、规模、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当的实力,他们在开展跨国经营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培养和造就了一批跨国经营管理人才。 第四,广东企业股份制改革在全国领先一步。经过几年的探索和试验,股份制已经在南粤大地上开出绚丽之花,结出丰硕之果。目前全省已有股份制企业400多家(其中深圳200多家,珠海50多家),并走上了正常运转的轨道,显示了前所未有的活力,股票市场也不断发育成长。股份制的发展已成为广东——尤其是特区一个重要的经济现象,它对资本的优化管理、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以及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均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企业的改革和组建产生了更好的示范作用。 这些优势无疑在意识形态上、经济基础上、组织形式上以及人才优势上为广东大型股份制跨国公司的组建,实现与国际经济的接轨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二、组建股份制跨国企业的战略步骤 跨国经营是一项开拓性的事业,组建股份制跨国企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笔者认为在宏观战略上可分三步走。 第一步:打基础,选择和组建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采取引导和自愿相结合的办法,选择竞争性行业中实力雄厚、经营较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联合兼并一批中、小型企业,完善或重组成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集团式或行业集团式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充分发挥这些骨干企业在技术、设备、产品、人才上的优势和整体效应,致力开拓新产品,创新名牌,形成自己独特的模式和风格。这一方面为下一步股份制跨国公司的组建打下实业基础,另一方面可改变因缺乏整体、系统的规划而造成的条块分割、业务分割、地区封锁、各自为政、重复布点局面,促进生产要素的相对集中,以形成较高的规模经济效益。 第二步,以这些重点扶植的产品式或行业式骨干企业集团为主体,以专业外贸进出口公司和有关金融机构为辅助,组建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工贸、技贸、农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形式上设置国家股、法人股、自然人股(包括企业职工股和社会私人股)和外资股。国家股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国有资产投入所形成的股份;法人股即企业法人投资所形成的股份;个人股即社会个人或企业职工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外资股即外商向公司投资的股份,也即B股,B股可作为扩大和更新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以此筹集国外股金。为保证公有制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对自然人股和外资股可进行适当限制。在组织形式上,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总经理构成互相制衡的组织管理结构,取消公司行政上的级别,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和全员聘任制,所有权、产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 第三步: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和业务特点,选择适当的海外区域,开设企业性、实业性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或以合资、合作等形式与所在国企业实行联合,分阶段逐步形成全球性的生产、经营、销售和讯息网络。海外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和利润中心,应具有相对独立的经营和管理自主权,但在经营决策上服从于国内总部的总体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