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合作的历史考察及本质探讨

作 者:
刘力 

作者简介:
刘力(1956-),男,北京人,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学系教授,主要从事教育经济学及课程与教学论研究。 浙江大学 教育学系,浙江 杭州 310028

原文出处: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产学研合作的形成与发展对大学的传统理念和使命提出了重大挑战。简要的历史考察表明,从只注重保存和传授高深知识的牛曼式大学到强调发展和应用知识为社会服务的特曼式大学的演进,标志着高等教育走出象牙塔,步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产学研合作过程说到底是国家创新过程。因此,应当加强大学、科研机构与产业界以及政府之间的协同作用,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产业发展后劲,提高国家的经济竞争力。


期刊代号:G4
分类名称:高等教育
复印期号:2002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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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42X(2002)03-0109-08

      如果以1992年国家经贸委、国家教委和中科院共同组织实施的“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为正式起点计算,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历史并不长。但就在这短短的十年时间里,产学研合作在面上有了很大的发展。它以其特有的功能,为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打开了局面,创立了范例,成绩令人瞩目。然而,无论是在我国还是西方,产学研合作所经历的道路并不是平坦的,在那些一味坚持牛曼的古典大学观的直接或间接压力下,产学研合作常常会处于两难之境,而对产学研合作问题在理论研究上的薄弱,回答不了诸多责难,也会影响人心士气。直到今天,学术界关于产学研合作的性质、特点,它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及如何规范化等问题,都还处于各抒已见的阶段。产学研合作在新时期的发展要求对它的本质问题有所反思和再认识。本文拟就收集到的有关资料对起源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产学研合作进行简要的历史考察,并探讨它的本质问题。

      一、从牛曼式大学到特曼式大学

      现代意义上的产学研合作从什么时候开始?研究者首推20世纪50年代美国以斯坦福大学为代表的“特曼式大学”[1]。几个世纪以来,在西方大学发展史上,大学的理想和风格曾发生了许多变化。在一些学者的倡导和革新之下,大学不断有新的理念被推出,新的风格被建立。众所周知,19世纪初叶,德国柏林大学在洪堡(Von Humboldt)等人的革新下首先改制,提出了大学的新理念,力求摆脱中古的学术传统。洪堡的大学新理论就是以大学为“研究中心”,强调大学的研究功能,认为教师的首要任务就是自由地从事“创造性学问”。换句话说,这种理念与传统理念的区别,不在于大学是不是应该教育人,而在于大学应不应该成为知识创造的源泉。大学作为教育机构,是积累和传播文化的机构;大学作为研究中心,就应该是知识创新的源泉。这是个很重大的区别。与洪堡的大学理念不同,19世纪中叶英国学者牛曼(John H.Cardinal Newman)在其颇有影响力的著作《大学的理念》(The Idea of a University)一书中,仍然坚持古典的大学观,认为大学为传授知识所设,是一个提供博雅教育(Liberal Education)、培养绅士的地方,科研应该在别的地方进行。牛曼的大学理念侧重大学的“教学功能”,强调大学的目的在于“传授高深学问”,而不在“发展”知识。“牛曼式大学”的理念不仅对英国高等教育影响很大,而且迅速传播到西方各主要国家。到了20世纪初,当美国成为最强大的工业化国家时,在美国又兴起了对大学应该是个什么样的机构的第三种理念。美国是个非常务实的国家,因此,美国的新大学一方面继承了英国大学重教学的传统,另一方面也继承了德国大学重研究的传统,但同时又超越了英德的模式而发展出独特的风格,这就是使大学成为知识工业的重地,让学术界与产业界结成伙伴关系,将大学与市场相结合,突出大学的社会服务功能,要求大学成为社会的“服务站”。而在提社会服务的时候,它特别强调大学要为社会提供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以及那些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当然,说大学还应该是一种服务的机构,并非没有反对意见,其代表人物美国学者弗来克斯纳(A·Flexner)于1930年发表了一部很著名的论著《美国、英国和德国的大学》(University:American,English and German),反对强化大学的服务功能,主张服务功能应由低等教育机构去完成,大学本身不应该这样做。弗来克斯纳甚至反对像哈佛大学那样的一流大学开办工商管理学院,认为哈佛大学应培养精神领袖和一流研究人才,怎么能设立工商管理学院呢?这是降低了自己的身份。弗来克斯纳的挑战当然没有被广泛接受。从那个时候起,世界上很多著名大学都开办了工商管理学院,大力推行产学研合作。不过弗来克斯纳的挑战却促使人们认识到,大学提供的服务不应该和其他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处在同一水平上,而应通过知识创新和人才培养,通过产学研合作,在高新技术成果方面为社会提供服务。这种集三种理念于一身的大学被称为“研究型大学”(Research University)[2],而最能体现这一风格的典型模式就是原斯坦福大学教授、工程学院院长、堪称“硅谷之父”的特曼所主张并成功实践的模式。

      其实,早在“特曼模式”形成之前,产学研合作的思想就已经萌芽,在实践中也有过不少有益的探索。而在早期的探索中,有几件史实是值得一提的。

      (一)1862年通过的《莫里尔赠地法》(Morrill Land Grant Act)赋予美国高等学校一项新的使命——社会服务,从而扩大了高等教育的职能。同时,这一法案还直接促成了有别于西欧牛曼式古典大学的纯粹以“实用性”为目标的“赠地学院”的建立。1862年《莫里尔赠地法》主要有以下三个目的:一是打破私立和传统的办学体制;二是支持创办和发展农业和机械学院,以满足美国农业迅速发展和人口激增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三是为美国工业界培养技术人才和为工业界提供就业机会。从高等教育的角度看,自1636年哈佛学院(即现在的哈佛大学)的建立到1776年美利坚合众国的成立,全国仅有哈佛、耶鲁、威廉玛丽、宾夕法尼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9所高等院校。这些大学基本上仿效英国大学的模式,其特点是规模小、学科窄、偏重于宗教、法律、医学等古典的文科教育,培养的主要是政府首脑、白领阶层和学术权威等绅士,而不是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显然,赠地学院的建立是对传统的牛曼式大学的挑战。它一改过去传统的以神学、哲学、法学等人文学科为主,以培养绅士、神职人员或纯学术人才为主的大学教育,抛开经院式学风,把大学从“象牙塔”中的理性活动引进了经济生活,“实用性”被毫无顾忌地奉为办学宗旨。正像“赠地学院”的典型代表、成立于1865年的麻省理工学院(MIT)的创始人W.B.Rogers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必须告别死记硬背的学习方式和学习生活、现实和自然法则……必须以社会经济、劳动力应用理论为目的,为生产服务,为经济服务,到生产过程中去学习并求得在经济繁荣中的发展。”《莫里尔赠地法》的直接结果,是使得以社会服务为己任的“赠地学院”得到迅猛发展(从1862年该法案实施前的不到10所理工院校,发展到1885年的85所),扩大了美国高等教育的规模,促进了美国高等教育的职能向现实社会和资源开发的方向延伸。可以说,“赠地学院”的建立是产学研合作的萌芽,它一经出现便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并为世界所瞩目。

      (二)进入20世纪后,随着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高等教育的社会服务职能有了更高的要求,产学研合作史上著名的“威斯康辛思想”随之问世。1904年,威斯康辛大学在范海斯校长的领导下提出了“威斯康辛计划”,这项计划赋予威斯康辛大学两项重大的新使命:帮助州政府在全州各个领域开展科技推广和函授教育,以帮助本州公民发展经济。1909年,斯迪芬撰文把这一计划所体现的思想描绘成“把整个州交给大学”、“大学对本州人民的作用就如同人的头脑对人的手、脚、眼的作用”,即“大学要给人民以信息、光明和指示”(Arthur Levine,1978)。“威斯康辛思想”及其实施计划使得根据《莫里尔赠地法》创办的高等教育的“社会服务职能”更臻完善了,这一思想的确立以及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使高等教育的发展出现了历史性的飞跃,进一步推动了高等院校向社会敞开合作联系的大门,让高等学府走出象牙塔,步入现代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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