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次研讨会怎么看?是好,是不好?限于时间,我只能提纲式地讲几点意见。 一、我认为,对于我们这次会议,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高度的评价。几天的会议,我一分钟也没有耽误,还利用晚上的时间,加班开了两个多小时有部分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大家在这次会上的发言,不约而同地集中于一个主题,这就是,国有企业不但应该搞好,而且一定能够搞好。大家的发言富有极大的感染力和说服力,使我感动,受到鼓舞,几天来我的感情一直处于高度的激动和亢奋之中。我们千万不能小看这次会议所取得的成果。我们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武装,有建设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这次会议上所反映出来的决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依靠工人阶级办好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的力量,是一定会不断地发展壮大起来的。只有坚持国有经济为主导,坚持公有经济为主体,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是党中央一再庄严重申过的指导方针,也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过的真理。而真理的力量是不可战胜的。 二、这次会议在温州开,一条重要的原因,是这里崛起了一家叫做东方集团的国有企业。东方集团在温州的崛起,具有应该足够加以估量的重要意义。在温州这个特定的环境中,一个原来严重亏损,负债累累,资不抵债的小型国有企业,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奋斗,居然发展成了拥有几十亿元固定资产,每年可为国家提供上亿元税利的重点国有企业集团,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是很不容易的,是难能可贵的。在温州这样的地方能够出现东方集团崛起的奇迹,难道还有其他的地方不能出现这样的奇迹吗?难道其他地方的国有企业还不能够搞好吗?因此,从更加广阔的角度看问题,东方集团的崛起意义深远,切不可小看。 三、东方集团在温州市灯具市场这个领域,充当了个体、私营经济的“龙头老大”,实现了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这个事实具有更为重大的意义。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有着强大生命力的新生事物。东方集团利用温州市区级差地租升值的优势,把市区内原来属于本集团办的一些设备已显陈旧、效益不是很好的小厂拆掉,搬迁出去,利用空闲土地,盖起了一个面积达六万多平方米的、一色古典建筑的大市场,然后把一大批经营各色灯具的个体、私营企业吸引进来,从事经营活动。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利用东方集团的信誉,打它的品牌,不断扩大销售,赚了更多的钱。东方集团向个体户、私营企业收押金、租金、管理费,也从中收益甚丰,借非公有经济之力,壮大了国有企业的实力。东方集团对灯具市场实行严格的统一管理,统一纳税,既彻底杜绝了某些个体、私营经济难以避免的偷漏税现象,又彻底杜绝了某些部门向个体、私营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这对于国家、地方和企业,对于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都是十分有利的。由此可以设想,在处理国有与非国有、公有与非公有经济的关系上,完全能够进一步开拓思路,创造出更多的具有更大活力的好形式来。据介绍,目前温州市公有制经济占全市经济总量的15%左右,其中国有经济只占4—5%,个体、私营经济约占85%。温州非公有经济发展迅速,贡献很大,自有其独特的条件和原因,这里姑且不论。我想强调指出的是,在温州这样的条件下能出现上面讲的新生事物,其它公有制经济比重较大的地方,就更可以出现类似的新生事物了。这对于真正体现和全面落实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公有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会使我们从中得到很大的启发。有的报刊对某些私营企业兼并国有企业,情有独钟,大肆渲染,突出报道,为什么就不可以对东方集团这种也许更能体现中央方针政策精神的做法,不惜篇幅,很好地认真地鼓吹一番呢!这里附带说一句,温州市委、市政府如果既开明而又有远见,在温州这样的地方,采取必要的扶持政策,引导温州在经济发展中出现更多一点类似东方集团这样既有实力又有活力的国有企业或企业集团,这对于整个温州经济的发展,是只会有好处而没有什么坏处的。 四、由前面讲的一点,我想到了另外的一点,这就是如何正确理解中央关于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中所讲到的,即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公有经济为主体是指全国范围讲的,有的地方和产业可以有所区别的问题。我个人认为,第一,决定中所说的“有所区别”的地方,决不能大到省、市、自治区的范围。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当他回答少数人在创办经济特区初期担心是否会走了资本主义道路的疑问时,曾经明确指出特区姓“社”不姓“资”,他的主要论据就是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仍然占主体地位,外商投资只占四分之一。对经济特区尚且要问姓“社”还是姓“资”,要以是否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作为判断的主要依据,更何况非经济特区的其他省、市、自治区呢!第二,“有所区别”的产业,指的决不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重要产业,而是比较次要的某些产业。第三,可以“有所区别”的,只是个别的、极少数的或者顶多是少数的地方和产业,而不是多数的更不是全部的地方和产业,否则就不叫“有所区别”,而成为一般的或普遍的政策要求了。如果不是这样,以国有经济为主导、以公有经济为主体的方针,也就在全国范围内失去存在的条件了。一段时间以来,有些地方有些人,不千方百计通过改革搞活搞好国有企业、公有企业,而热衷于一卖了之,极端片面地鼓吹只有发展非公有经济才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还说什么对它们要不限范围、不限规模、不限产业、不限比重地放手促进其发展,有的甚至公然提出要取消以国有经济为主导、以公有经济为主体的提法。这些说法和做法,都是不正确的,是同党中央的基本方针和政策精神相违背的,在实践中已经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 五、在我们这次会议上,有十六家国有企业介绍了自己通过改革搞活搞好的经验。在会上介绍经验的企业,从规模看,大中小都有;从涉及的产业领域看,有纺织、轻工、化工、机械、冶金、煤炭、建筑建材等等,可谓多种多样;从企业的经营状况看,有的本来就具有一定的活力,经过深化改革,更入佳境;有的严重亏损,陷入困境,现在已扭亏为盈;有的甚至已宣告破产,但他们说企业虽已破产,党组织不能破产,他们以党员为核心,团结职工群众,实行资产重组,开展生产自救,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奋斗,团结拚搏,新组建的企业已能做到盈亏持平,并且做到了退休职工养老统筹、职工工资、国家税金“三不欠”,在职职工人均月收入达到五百元以上。内蒙古包头链条厂就是这样一个生动的典型。这个厂的党委书记是位女同志,她在会上的发言非常生动,充满激情,催人泪下。有这样好的党组织,有这样好的党员,有这样好的职工,谁说国有企业没有希望!会上的典型介绍,既各具特色,丰富多彩,又有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本质特征的共同经验,这就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严格实行拥有有效监督机制的厂长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吸收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这样的经验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是有着无穷生命力的。无论实行什么样的企业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这样的经验都不应该丢弃。有了这样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当然在实践中还要加以丰富和发展),有了对搞好国有企业具有高度事业心和历史责任感的坚强领导班子,又不断增强市场经济意识,着力更新产品,坚持进行技术改造,加强科学管理,我们完全应该对通过深化改革搞活搞好国有企业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