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基本认识问题

作 者:
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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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经济日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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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改革是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工作的重点,是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顺利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分批同部分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多次座谈,深感为了保证这项改革的成功,有一些基本问题亟需求得共识。现将我们的主要观点陈述如下,并以此就教于广大读者和有识之士。

      一、关于对国有企业的总体评价

      对国有企业,必须历史地、全面地、客观地进行评价。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首要问题和基本立足点。因为对国有企业如果从总体上看应予肯定或者恰恰相反,改革的思路就会迥然不同。对此,我们的基本看法是:

      第一,建国以后,我们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建成了门类齐全的国有工业体系,为我国经济的较快发展奠定了强大的物质基础,作为国有经济基本单元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二,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仍然是我国综合经济实力的主要体现、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稳定社会的主要力量。1993年,在乡及乡以上工业中,国有企业工业产值占53%,固定资产净值占75%,实现税利占66%。在交通、邮电、金融等产业中,国有企业占有绝对支配地位。

      第三,国有企业在支持改革开放和促进其他经济成分发展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我国一些重大改革开放措施的推出,集体企业、三资企业以及个体、私营企业等其他经济成份的迅速发展,是在国有企业较多地承担财政税收、承担不合理价格负担、承担较多社会负担和过重人员负担下取得的。如果没有后面这样的条件,许多改革开放措施的实行是不可想象的。

      第四,经过这十多年来的改革,国有企业正在逐步转变为自主经营的独立经济实体。即使在不平等竞争的条件下,相当一部分企业仍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益。就整体而言,国有企业的效益并不低于其他经济类型的企业。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92年国有工业企业每百元销售收入实现的利税为11.7元,高于集体企业实现的9元和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实现的10.2元。1993年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高于全国工业平均水平9.6个百分点,资金利税率高0.35个百分点,全员劳动生产率高1/3以上。

      还应该强调指出,国有企业不仅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而且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国防建设所依赖的基础或主要阵地。

      当然,目前国有企业的状况距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企业活力不足、效益低下的问题还远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不少企业严重亏损甚至停产半停产。这里既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也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实际税负重于其他经济成分,多年来上缴过多,投入不足,债务沉重,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此外还有社会负担重、富余人员过多等等。这些正是我们需要和能够通过改革来解决的问题。我们在看到国有企业存在问题的同时,更要看到成绩,看到主流,这样才能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搞好国有企业。决不能把国有企业看成一团糟,当作“包袱”,更不能全盘否定,否则就会把改革引向歧途。

      二、关于改革的基本方向和指导方针

      国有企业必须改革。只有坚决革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种种弊端,使之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相适应,国有企业才能从根本上摆脱困境。按照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的论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市场经济,是既应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又应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市场经济。因此,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应该是:既要从总体上保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又要找到全民所有制的最佳实现形式,使它们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按市场经济规则运行,充满生机与活力。

      根据这样的基本方向,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邓小平同志一贯倡导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一切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从国有企业的基本状况出发,并始终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衡量改革得失成败的判断标准。为了落实这样的指导方针,在实际改革工作中要注意解决好以下的问题。

      第一,正确对待外国模式和外国经验。西方国家搞市场经济已有数百年的历史,对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规律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对此,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和借鉴。这一点必须坚定不疑。但是,无论革命还是建设,照搬别国模式,照抄别国经验,从来不能成功,只能导致失败。这一点同样适用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我国是一个有着自己悠久历史和文化传统的东方大国,又是一个社会主义的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同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大不相同,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运用和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作用的发挥必然有其特殊的表现形式。因此,任何一个国家的现成模式和经验都不可能完全解决中国的问题。在学习和借鉴外国成功经验的过程中,也只有把它们同我国实际结合起来并经过自己的创新改造才能行之有效。

      第二,正确对待自己的历史经验。我国国有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在虽然还存在不少问题,但也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举例来说,吸引广大职工和技术人员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两参一改三结合”,激发工人阶级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群众性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以及以大庆为代表的大型企业加强“三基工作”(基层建设、基础管理、基本功)等成功做法,过去和现在都曾在一些发达国家引起重视,并被他们借鉴和吸收。我们岂能弃之不顾!问题只在于要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加以运用、推广和发展,而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工作不断有所削弱的情况又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企业改革经历了扩大经营自主权、两步利改税、推行承包责任制、转换经营机制等不同阶段,总的来看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新的经验。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了企业改革要着重于制度创新,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改革领域不断扩大、改革条件进一步成熟,改革不断深化的表现,是对已往改革经验的继承和发展,决不是另起炉灶,不应割断历史。我们应该认真总结前段改革的经验,分析其局限和不足,把它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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